第13章 捨车保帅,带血的红利 掀桌分家!带妻女进山顿顿吃肉
“这猪,带不走了。”
赵山河咬了咬牙,心里那个憋屈就別提了。
这就好比守著金山要饭,还得把金山拱手让人。
但他脑子异常清醒:这时候要是贪心想分肉,那就得把命搭上。
但赵山河两世为人,从来没有空手回家的道理!
这猪肉既然不得不留给这帮畜生当“买路財”,那他就得从別的地方找补回来!
他的目光落在了脚边那具刚刚被打死的狼尸上。
这是一只壮年的公狼,皮毛厚实,呈银灰色,虽说脑袋碎了,但脖子往下的皮毛完好无损。
“既然吃老子的肉,那就拿你们的皮来抵债!”
赵山河把老洋炮往雪地上一插,反手拔出侵刀。
他没有丝毫避讳,甚至故意面向著那些可能藏狼的灌木丛,一脚狠狠踩住狼尸的后腿。
刷!刷! 侵刀飞快地在狼腿內侧划开两道口子。
赵山河的手法极其老练,这是几十年的手艺,刀锋游走在皮肉之间,发出“嘶啦、嘶啦”的剥离声。
这声音在寂静的山谷里格外刺耳。
远处的雪窝子深处,隱约传来了几声压抑的、不安的低呜声。
那群狼看著同类被那个两脚兽像剥葱一样剥皮,那种来自骨子里的恐惧感,让它们根本不敢动弹,只能眼睁睁看著。
杀鸡儆猴。
我就站在这扒你们同伴的皮,谁敢上来试试?
不到五分钟。 一张带著余温、血淋淋的完整狼皮就被赵山河剥了下来。
他把狼皮在雪地里蹭了蹭血水,熟练地卷好,连带著之前顺手捡的红狐狸,一股脑塞进背篓里。
至於那具血肉模糊的狼尸,被他像扔垃圾一样,一脚踢到了野猪旁边。
完这一切,赵山河没有任何废话,甚至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
他收刀入鞘,最后冷冷地扫视了一眼远处那些鬼影绰绰的林子。
作为老猎人,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一旦做出了取捨,就绝不能拖泥带水。
这几百斤肉既然带不走,那就是留给这帮畜生的“买路財”。
这没什么好骂的,这就是山里的规矩——弱肉强食,拿命换食。
他背起老洋炮,单手按著隱隱作痛的胸口,踩著没过膝盖的深雪,转身就走。
他没有跑,也没有回头。 步伐迈得极稳,节奏不乱,每一步都踩得实实在在。
这种沉稳,反倒让远处那些蠢蠢欲动的狼群更加忌惮,直到他的身影翻过山樑,彻底消失在风雪中,它们都没敢发出一声动静。
直到翻过山樑,利用地形彻底阻断了视线。
身后那片死寂的山谷里,才猛然爆发出一阵疯狂的撕咬声和悽厉的爭抢声。
“嘎吱——嘎吱——”
那是骨头被嚼碎的声音,那是野兽喉咙里发出的护食低吼。
压抑许久的饿狼,终於確信那个煞星走了,为了那两坨巨大的血肉开始了最原始、最血腥的分赃。
听到这动静,赵山河脚下的步子连停都没停,反而迈得更轻快了。只要它们开始吃,这局就算破了。
这四百八十斤肉,算是彻底把这帮畜生的腿给绊住了,哪怕天塌下来,它们也得先填饱肚子。
赵山河反手摸了摸背篓。 硬邦邦的,是只冻僵的红狐狸;还有一卷温热湿滑的,是刚扒下来的整张狼皮。
虽然丟了猪肉心头在滴血,但这手里沉甸甸的分量,让他心里稍微有了底。
“一张整狼皮,怎么也能换个三四十块。再加上这狐狸,这一趟虽然凶险,但也没白玩命。”
钱是赚到了,但赵山河並不满足。
他一边走,一边眯著眼睛看向东边林场的方向,脑子里飞快地復盘著今天的得失。
为什么丟猪? 不是枪法不准,也不是胆子不够大。
唯一的死穴就是——独木难支。 面对这种有组织、有纪律的狼群,他一个人也就是能保命,想护食?根本不可能。
“还是缺条狗啊……”
赵山河吐出一口白气,眼神瞬间变得滚烫。
要是有条好狗在旁边帮衬著,刚才他就不用玩这手“空城计”。
哪怕只是帮他拖住侧翼,或者提前发出预警,他都有机会把那头猪身上最值钱的几个部件给卸下来。
对於一个想在深山里发財的跑山人来说,狗就是第二条命,是长在背后的眼睛。
但一般的狗不行。
普通的土狗,闻著这股狼骚味儿就能嚇尿裤子,带进山也是送菜。 要用,就得用镇得住山的恶犬!
赵山河脑子里瞬间浮现出前世的一个传闻。
林场看门的老孙头,那个性格古怪的老猎户,手里养著一条谁都驯不服的“青狼串子”(狼和狗杂交的后代)。
听说那狗凶得邪乎,连人都敢咬,被老孙头常年用大铁链子锁在后院,那是当野兽养的。
“必须得弄到手。”
赵山河紧了紧背篓的带子,忍著胸口的岔气疼,迎著漫天风雪,大步向山下走去。
“等著吧。”
“明天老子就去会会那个老孙头。等把那条『疯狗』牵回来,这座山里的东西,谁也別想再从我手里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