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姐姐,別想再逃了 残疾竹马:卑微小狗求大小姐怜爱
他跟闻喜在田野上奔跑,领著闻喜爬树下河.....
一想到那些画面周景琛心底就会升起烦躁和阴暗的嫉妒。
他眼底变得沉黯,抿直了唇线,视线紧紧落在两人靠得很近的身体。
俩人在路边停住步子,宋向霖將身上的灰色大衣外套脱下来,披在闻喜身上:“你穿太少了。”
闻喜想推脱,他却微微俯身,凑得很近,双手按住她的肩膀,“太冷了,下次穿棉服吧,別要风度不要温度。”
闻喜问:“那你怎么办?”
“我办公室还有衣服。”
“好吧。”闻喜没再推脱,乾脆胳膊伸进去,把这件不合身的男士大衣穿在身上。
她確实有点冷,她总是对天气做出不合適的预估。
今天早上起床,见外面阳光明媚是个大晴天,她想著不会有多冷,里面有保暖衣和毛衣,外边再套一件大衣差不多了,没想到寒风颼颼,无孔不入地往衣缝里钻。
宋向霖还要赶回办公室,两人寒暄了两句,便挥手道別。
周景琛虽听不到声音,却將眼前画面动作看得一清二楚。多年过去,对她的在意只增不减,醋意如风暴般在他血液內肆虐。
少年时隱忍,拖著条残腿光是站在她身边就很高兴;成年后贪心,吻了她又趁著人睡著干了些不入流的脏事;现在想发疯,光是看到她身上披著別人的衣服就控制不住地想將她摁进怀里揉碎她。
闻喜拢了拢身上的大衣,掏出手机给宋向霖发了条消息:【谢了,衣服下次来还你。】
收起手机,她抬脚正要往公交站走,视线里突然闯入一辆眼熟的黑色路虎。
瞳孔猛地一缩,闻喜脚步顿住,整个人僵在原地。
车门“砰”地一声关上,周景琛阔步朝她走来。
闻喜还有些不习惯看他走路的样子。在她的记忆里,周景琛总是撑著拐杖,步子比常人慢,走得还有些趔趄。
可眼前的男人,肩宽腿长,步伐稳健又凌厉,气质冷肃。
那张脸依旧英俊,眉目舒展英气,昂首挺胸的模样,和从前那个沉默寡言、总是垂著脑袋的少年,判若两人。
闻喜眉心跳了跳,浮起一丝慌乱:他为什么来医院?难道知道了什么?
应该不会,妈妈住院登记用的是小姨的名字,向芸。
男人浓眉深拧,一张脸阴沉得要命,像人欠他八百万似的。
闻喜淡淡撇开视线,假装没看到他,继续朝公交站走。
妈妈才做完手术,还要在医院住几个月休养,后期还需要化疗.......要不是因为妈妈做手术,她绝不会踏足这座城市。
逃不开那就无视好了。
没走两步,胳膊就被人拽住,他声音略沉:“你来医院做什么?”
“找朋友。”闻喜声音冷冰冰。
他声音急切,胸膛起伏:“找男朋友?宋向霖吗?你们在谈恋爱?”
她猛地甩开他的手,杏眼瞪圆:“別碰我!”
周景琛的目光落在她脸上。
昨晚一切都是昏暗的,此刻他才算是真真切切地將她看清了。
標准的甜系长相,圆润的杏眼,鼻樑小巧精致,唇形偏饱满,涂上亮晶晶的唇彩好像柔软的小果冻,流畅的鹅蛋脸,线条很柔和。
长髮带著蓬鬆卷度,画上清透淡妆,面容温柔中又带点娇俏明媚,整个人像是摆在甜品店玻璃橱窗里一块诱人的小蛋糕。
她柳眉倒竖,杏眼圆睁,连发脾气的样子,都和从前一模一样,生动又明艷。
从昨天她出现,他的一颗心就被搅得七上八下,跟著她起起落落。
七年没见,这七年他满世界到处想办法找她,最后换来一张冷冰冰的小脸。
不让碰?
他偏要碰。
凭什么別人能碰他不能碰?
该碰的不该碰的,他早就碰过了。
他的残腿已经治好了,他拼命努力事业有成,难道还不配站在她身边吗?
压抑多年的情绪,像个被吹到极限的气球,在见到她的这一天一夜里,被她的冷漠和疏离戳得千疮百孔,隨时都要炸开。
他皱著眉,不顾闻喜的挣扎,將她连拖带拽拉到车边,伸手就剥下她身上那件灰色大衣,隨手丟进副驾驶座。
寒风灌进衣领,闻喜打了个寒颤,抬头狠狠瞪他:“周景琛,你有病啊!”
“是,我就是有病。”他的声音沙哑,带著一丝自嘲,“你从小不就知道吗?”
他將自己身上的黑色大衣脱下来,拽住她两条胳膊將她整个人塞进去。
挺括质感的大衣温暖地包裹在她身上,残留著属於成熟男人清冽的松木香还有他身体的余温。
大衣长及小腿,比宋向霖那件还要大,衬得她愈发娇小。
闻喜气得想脱下来,手腕却被他牢牢攥住,动弹不得。
“你们是不是在恋爱?”他眉峰凝著,望向她巴掌大的小脸。
一股浓烈的醋意翻涌著往喉腔涌,他几乎咬牙切齿,“你跟宋向霖这么多年一直都有联繫?你从来不跟我联繫,却跟他一直保持联繫?”
“不关你的事。”闻喜小脸执拗。
全世界她最討厌的人就是周景琛,她就是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
“不关我的事?”周景琛攥紧拳头,上前一步,高大的身影带来强烈的压迫感。
他的声音带著压抑的嘶吼,带著多年被拋弃的委屈,字字句句都像从齿缝里挤出来: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睡一间房,躺过一个被窝,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吃饭一起玩。你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想干什么。从小到大,你的內裤都是我帮你洗的,你第一次来月经,弄脏的床单也是我亲手搓乾净的。闻喜,这句话,你怎么说得出口?”
周景琛素来沉默內敛,鲜少一次性说这么多。
闻喜被他呛得语塞,脸颊被那些直白的话勾起回忆,烫得微红,別过小脸执拗地不看他,冷硬道:“你別提以前。”
“凭什么不能提?你找我练习接吻,你主动亲我,说亲就亲,亲完不负责任就罢了,直接断联七年,让我满世界找。你能跟宋向霖联繫,为什么不跟我联繫?我和你朝夕相处的关係还比不上你跟他的吗?”
他眼底控制不住地湿润了,黑眸紧紧锁住她,声音哽咽:“我在你心里到底是什么?是一只你可以隨意玩弄丟弃的狗吗?”
闻喜拗起下巴,嘴唇颤抖,声线凉凉:“对,在我眼里你就是一条狗,从来没把你当人。我想亲你就亲了,不需要负什么责。想走就走了,不需要对你有任何交代。你的作用就是陪我玩陪我消遣,我玩腻了,不乐意看到你了,你就滚远点知道吗?”
她似乎恢復到从前的大小姐神態,骄矜的,倨傲的。轻轻咬著唇瓣,漂亮的脸明皙动人,牙尖嘴利吐出的话比凛冽寒风还要刺骨。
周景琛喜欢她这副样子,她只要愿意对他说一长段话就是好的,甭管骂他还是什么,总之都比沉默好。
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的性格,她骨子里的骄傲和倔强,总是令自己说出些口不对心的话。
她就是在故意激怒他,让他离她远点。
他不会上当。
“是你的狗你就养下去啊。”他嘶哑低吼。
喉结狠狠滚动了一下,眼底的红丝几乎要渗出来。
“我从小就跟在你屁股后面,为你兜底,被你欺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高兴了牵我的手,不高兴了把我晾在一旁。你说我是狗,我认。可是,哪有主人把狗丟弃七年?好不容易见面了还要赶他走......”
“闻喜,你有点责任心吧。”
女人愣住,微张著红唇看著他,脑子一团乱麻。
周景琛握了握拳,漆黑锐利的眼眸直盯著她:
“你昨天跟我说的那些话,十句有十一句都是假的。既然你不肯说实话,我会自己查清楚。”
冷风裹著雪沫呼啸著从两人身边刮过,世界喧囂又寂静。
“还有,”他高大身躯微微俯下,凑近她,眼眸半眯,抬起修长手指怜爱地轻轻揉了揉她冻得发红的耳垂,嗓音低哑晦涩:
“姐姐,別想再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