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五年 难道我是真龙?
月华如水,將谢家二人影子拉得修长。
待行至山脚,確信那妖气已被远远拋在身后。
谢云脸上那副诚惶诚恐的假面瞬间剥落。
他回首望向黑云山,嗤笑一声,不屑道:
“到底是畜生,纵有些蛮力,也不过是个没脑子的蠢物。给些许蝇头小利,便找不著北了。”
身侧的女子亦掩唇娇笑道:
“夫君所言甚是。那孽畜还真以为得了天大的便宜,殊不知,这不过是缓兵之计。妖终究是妖,哪有人族这般心智,当真是好骗得很。”
谢云负手而立,非常享受这种感觉,语气森然:
“且让它得意几日。待父亲闭关结束,成就筑基巔峰之境。”
“捏死这条小蛇,便如碾死一只螻蚁般简单。”
“届时,不仅那黑风老妖积攒百年的宝藏尽归我谢家,便是这白蛇一身的鳞甲皮肉,亦是上佳的炼器灵材,正好为父亲炼製一件趁手的法宝。”
说到此处,他笑声更甚,真以为杀了黑风就可以称王称霸了。
“如此一来,既稳住了局势,替凤霞宗守好了这十万大山门户,我谢家亦可高枕无忧,坐收渔利。”
两人相视一笑,隨即便踏著夜色,扬长而去。
白山那边,吐了吐蛇信子,打了个哈哈,便缓缓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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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易节,草木枯荣,弹指间,五载光阴如流水般悄然而逝。
这五年里,白山虽坐拥香火愿力之利,日夜吞吐打磨,然那一层窗户纸始终未曾捅破。
一身修为虽已臻至炼气化神圆满,却死死卡在那临门一脚,不得寸进。
內视丹田,那枚妖丹依旧如雾里看花,虚幻迷离,终究未得真形。
所幸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那捲《天龙典》,借著功德金光之助,终是被他参悟出一丝真意。
既然枯坐难破关隘,这黑云山的方寸之地,终究是困不住那颗求道之心。
心念既定,白山便不再迟疑。
只见山巔云雾翻涌,须臾间收敛,一道修长身影自雾中踏出。
白衣胜雪,不染纤尘,眉宇间既有妖之冷冽,又隱透佛之庄严,金眸流转,似笑非笑。
“元宝,走了。”白山淡淡唤了一声。
一只肥硕的刺蝟立刻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正要爬上白山肩头,却见一道白影闪过。
那只白狐也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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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在白山脚边,嚶嚶切切,那双水汪汪的狐狸眼里满是期盼。
显然也是想跟著一同下山见见世面。
还未等白山开口,元宝便先一步跳到了白狐面前。
人立而起,两只前爪背在身后,摆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架势。
“去去去,你这小狐狸懂什么?”
元宝撇了撇嘴,一脸嫌弃地数落道,
“龙脊城那是人族修士扎堆的地界,凶险得很。你这一身狐媚气还没收敛乾净,修为又浅,去了也是给白爷惹祸,到时候还得白爷分心护著你。”
白狐闻言,耳朵耷拉下来,呜咽了一声。
似是委屈,又似是不服,眼巴巴地看向白山,指望大王能发话。
元宝见状,更是得意,它伸出爪子拍了拍白狐的脑袋。
语重心长地说道:
“你也別觉著委屈。咱黑云山加白山村如今家大业大,总得有个看家的不是?若是都被人偷了家,那咱喝西北风去?”
它清了清嗓子,嘿嘿笑道:
“论资歷,白爷自然是大当家;我元宝最早跟著白爷出生入死,鞍前马后,这二当家的位置,那是当仁不让。至於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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