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章 圣火朝凰  希腊神话:从盗火造反奥林匹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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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很有趣的设计。”匠神如实点评。

在他的帮助下,普罗米修斯很快集齐了设计草图、铸造工具与武器材料。

二人闷头钻进了锻铁室。

一天后,一样样“稀奇古怪”的武器,出现在了眾人眼前。

用来做陷阱的铁蒺藜,也被称作“刺马钉”,专门用来埋伏骑兵突进,號称古代版“地雷”。

这种四尖椎状的铁器,不论如何布置它,总会有一个尖锥朝上,当半人马的马蹄踏过,很容易被扎穿丧失行动能力。

铁蒺藜中心还会留一个穿孔,用细绳穿起来后,可以將成串的铁蒺藜,铺洒在草地或树荫等暗处,埋伏与实用性兼具。

普罗米修斯打造的另一项防御性工事——尖木栏拒马,也被称呼为“鹿角”。

將木棒削尖,做成形如鹿角的木柵栏,交错叠放的鹿角,可拆卸,方便移动,放置在城门或营寨前,能够有效阻拦半人马铁骑衝锋。

平时在四座城门外侧,布置交错排布的尖木栏拒马,逐个盘查放行,也能降低城防军压力。

进攻武器方面,普罗米修斯设计的单手劲弩,是弩的便携版,它比弓更容易上手,需要力量更小,普通人几天就能操作,但射速却极快。

它还可以藏在宽大袖袍,或別在盔甲腰间,等黑蹄半人马衝到几十米处,位於拒马后的士兵一轮齐射下,威力惊人,堪比“古代手枪”。

而大名鼎鼎的鉤镰枪,形似长戟,全长七尺二寸,其中枪头长八寸,下部有內曲倒鉤,枪桿以木製,长六尺,是对抗骑兵的神兵利器。

著名应用案例,有宋代对抗西夏“连环马”战役,岳飞凭此大破金军拐子马;以及郑成功在收復台湾时,水战以此利器,鉤掛弹反敌方兵刃,成为登船作战的制胜法宝。

普罗米修斯將这些初版制式武器,一一展示给聚拢围观的刻克洛普斯与匠神。

並叮嘱二人如何打制標准规格的武器,如何训练士兵操练、熟悉这些新武器,应用在实战环节。

片刻后,普罗米修斯不出意料,听到耳边传来一道天籟:

【发明尖木栏拒马、铁蒺藜、鉤镰枪……】

【创造权柄:80%→85%】

【创造权柄突破85%,赐予技能强化点*1】

【技能强化点:可加深技能感悟,创造衍生技能】

普罗米修斯收穫久违的技能强化点,略一思索,照例加点在遂火上,这次他强化的是【火焰塑形】。

一个新技能浮现在掌心羊皮纸上。

【圣火朝凰:只需一个意念,本体逸散的遂火,將没有距离限制地接受圣火主宰的命令;遂火的位格高於一切凡火,其他凡火会如臣子覲见君王般,臣服於圣火,敌对火焰效力减半】

普罗米修斯心念一动,他感到自己的感知,经由分散在各个城邦的遂火,如蛛网般蔓延向四面八方。

他立刻呼唤忒拜城地堡里的一只龙牙兵武士。

隨著他念头闪过,那名龙牙兵武士豁然睁眼,眼眸中跳动著漆黑火焰。

他缓缓起身,抬臂,行走,转眼间走入那道旺盛的黑火中。

下一刻,他竟然犹如继承了普罗米修斯的【萤火跃迁】一般,穿越时空裂隙,完好无损地来到普罗米修斯面前。

普罗米修斯面露惊讶,他脑海中瞬间想出无数巧妙组合,等待他未来去施展。

……

隱城,一处山涧溪流旁。

已经六岁的阿喀琉斯,站在一群孩童间,透露出与年龄不相仿的成熟,他眉宇间天生带著一股桀驁不驯的野性与洒脱。

口中叼著一根狗尾草,双手插兜,缀在一群孩童后面。

那群六七岁的玩伴们,相约到溪边河水中摸鱼。

这条溪流很浅,只能摸过脚踝,鹅卵石间偶然跃过的手指粗的小鱼,令小孩子们心动不已。

只有阿喀琉斯除外。

对於这次溪边行动,他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要不是她乳母家的小丫头,死缠烂打,非要拉著他一起同去,他根本不愿出来。

说来有趣,他天生神力,尚在襁褓时,便误伤了餵养他的乳母,但在经歷冥河淬炼,解锁权柄后,反倒能控制住狂暴的力量,再也没有误伤过他人。

他平素多爱呆在大人身旁,不是与丟卡利翁哥哥,一起结伴散步“巡逻”隱城,就是找厄庇米修斯大叔去决斗场上角力。

说起来,他还是个天生的小武痴,一说起作战打仗,他便双眼炯炯有神,目不转睛。说起小孩子们的游戏,他却兴致缺缺,提不起兴趣。

可惜普罗米修斯在带他从冥河归来后,便独自前往冥界修炼,阿喀琉斯经歷过冥界的凶险后,顿觉这凡间的岁月静好,有些寡淡无趣。

他双手抱在脑后,正叼著狗尾草,漫无目的地望著蓝天,乳母家的小丫头珍妮便又凑过来,眼睛亮晶晶道:

“阿喀琉斯哥哥,我们去过河摸鱼吧。”

“不去,没意思。”阿喀琉斯想也没想便答道。

珍妮立刻嘟起嘴,有些不满道:“这也没意思,那也没意思,那你到底喜欢什么?”

“他喜欢舞刀弄枪,想像珀尔修斯那样,当个举世瞩目的大英雄。”一个比他们大几岁的小男孩笑道。

周围的孩子们,都忍不住笑起来。

在他们看来,珀尔修斯那样斩杀美杜莎,驾驭飞龙的半神英雄,是高不可攀的存在,阿喀琉斯的“梦想”,无异於痴人说梦。

阿喀琉斯却摇摇头:“珀尔修斯是老师的学生,我也是老师的学生,我的目標不是成为他。”

“那你的目標是什么?”周围好奇的小伙伴忍不住问道。

“当然是超越他,成为比他更厉害百倍的大英雄!”

阿喀琉斯不假思索道,仿佛篤定一定会实现。

“哈哈哈。”孩子们不笑得更欢快,在稚嫩的孩童们眼里,阿喀琉斯无疑在吹牛。

他们只知道普罗米修斯,有一天从外面“捡”回来个小孩,这个小孩力气大一些,误伤过村里的乳母,其他特异之处,小孩子们並不清楚。

就在眾人嬉笑时,远处树林突然发出簌簌声响,阿喀琉斯眼眸瞬间眯起,宛如发现猎物的猎豹,眸中精光一闪。

下一刻,他大吼一声:

“快散开!”

密林中,一头一人多高的棕熊猛地衝出。

巨熊直立而起,投下如山般的阴影,扑向一眾孩童。

熊掌带起一阵腥风,死亡气息铺面而来。

这头棕熊,或许是来溪边捕鱼,却不想正撞上这群孩童,眼看悲剧就要酿成,阿喀琉斯上前一步,豁然抬手,挥出一拳。

轰——!

一声闷响震彻山林。

刚刚还凶狂无比的棕熊,头颅被一拳正面轰中,颈骨瞬间断裂,庞大身躯凌空倒飞出去,如烂泥般瘫在地上,不再动弹。

一拳。

仅一拳。

六岁稚童,击毙巨熊。

阿喀琉斯缓缓收回拳头,拍了拍手上並不存在的灰尘,在一眾小伙伴震惊和钦佩的目光中,淡淡道:

“不用怕,有我在。”

阳光洒在他稚嫩却坚毅的脸庞,英雄之气却已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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