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罗斯福,你在哪里?!  我在美国当大V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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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想办法找个住的地方。

最起码要搭个帐篷。

否则等到了晚上,那就真得考验钢铁的意志了。

啃完甜甜圈,林奇刚起身,看到从唐人街走出来一位穿米白色羽绒服的少女。

少女扎著高马尾,几缕碎发贴在冻得粉白相间的脸颊边,腮上有冻得泛著自然的粉晕。

她提著两个大大的外卖袋,匆匆的路过。

林奇也没在意。

但就在她经过林奇身边时,脚下倏地一滑,整个人失去平衡向后仰倒。

林奇几乎本能地伸手一托。

这才避免了少女狠摔一跤。

惊魂未定的少女站稳,检查了一下外卖袋,发现袋子没事。

又因为林奇高大的身影而面露惧色,唇瓣轻抿,双肩紧绷,如受惊的小兔子一般。

自从纽约市政府,专门在唐人街外新开了几家流浪汉庇护所。

附近的治安是越来越差了。

平日里,少女也是绕著庇护所外的流浪汉走。

但毕竟林奇是帮助了自己。

再加上看清林奇是个身上盖著半张塑胶袋,但衣服还算整齐,面容也比较俊朗的亚裔年轻人后。

少女紧绷的肩线鬆了些,点头对林奇微笑感谢。

“谢谢你。”

犹豫了两秒,少女刻意站在路灯能照亮的地方,与林奇保持两步安全距离,清甜的声音响起:

“你……你是龙国人吗?”

“我是。”

听到熟悉的乡音,少女眼里的警惕彻底淡了大半。

“刚才真是谢谢你了,要是这两袋子食物都洒了,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叫师玉锦,就住在唐人街里,你呢?”

“我叫林奇,住在……”林奇卡壳了。

少女面露懊悔之色,林奇虽然衣服还算乾净,但身上掛著的那半张塑胶袋已经说明了一切。

一个华人流浪汉。

师玉锦嘴唇抿了抿,沉默了片刻,从隨身的帆布小挎包里,悄悄抽出一张10美元纸幣。

“谢谢你刚才帮了我,这是感谢你的酬劳。”

“还有……前面第三个拐角有一家教堂,不知道他们是信什么的,但华人去可以寻求帮助。”

林奇犹豫之后,接过钱:“谢谢……”

师玉锦走了。

10美元,说是感谢费。

其实就是施捨。

林奇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施捨钱。

心情也是颇为复杂。

但没时间多想,趁著唐人街的店还没关门,林奇想买个帐篷。

最差的帐篷都要40美元。

林奇钱不够。

但幸运的是,在师玉锦指的那家私人教堂,林奇得到了帮助。

这是一家拜上帝会私人教堂。

正常教堂不管的,他们管。

在这边,林奇领了一本洪天王的著作以及10美元。

“没想到一百多年过去了,洪天王还在发力。”

林奇摸著书本,忍不住感慨万千。

师玉锦的10美元,洪天王的10美元,加上林奇自己有的20多美元。

凑够40美元,买了一顶最差的帐篷。

赶在深夜之前,林奇在庇护所外的角落处路灯下,搭起了属於自己的帐篷。

好歹算是有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

躲在劣质帐篷里的林奇,吃著一美元大炸鸡腿。

一美元炸鸡的確一美元。

可也没人告诉林奇,这炸鸡吃进嘴里一股肉融化了的怪味啊!

夜深人静,林奇心情也不禁变得低落。

自己在国內的时候,虽然也只是一个穷学生,但何曾沦落到睡大街,吃变质鸡腿?

感受著嘴里的怪味以及身上的寒冷。

看著外面那些如同行尸走肉的“同行”。

现实中亲眼见到的美国。

和自己从小到大,电视网络里的美国。

差別大的嚇人!

自己白天在时代广场逛时,那美国的確繁华。

可那是属於有钱人的繁华。

而现在的自己呢?

林奇翻遍全身。

最终只找出了一枚10美分的硬幣。

10美分硬幣上的罗斯福头像,在路灯昏黄的光线下,反射著一股衰败的光芒。

林奇掏出破旧的手机,蹭著庇护所卡顿无比的公用wifi——毕竟林奇有著高强度上网衝浪的习惯,哪怕是沦落成流浪汉,也依然忍不住上网。

打开了洋抖,对著最后的10美分硬幣拍了几秒钟的视频。

上传!

林奇暱称为lq先生的洋抖,发出了一条短视频。

【罗斯福!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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