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哥谭最后的老实人 人在美漫,你管这叫普通律师?
“据我所知,那晚是你带队抓捕、你负责审讯、你归档案件。可在这篇报导里,我完全没看到你的名字。反倒是某个叫亚瑟警长的傢伙,占了三分之二的版面,被吹成英勇无畏的犯罪克星。”
兰斯身体前倾,盯著戈登的眼睛,继续说。
“所以我不明白,您跑到我这里说这么一大通,是为了什么?就算乔纳森被成功判刑,功劳也落不到你头上。更何况……”
“您既然认识蝙蝠侠,就该知道我些关於我的事情,更何况咱们也是老朋友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收费很贵,您付得起吗?”
戈登陷入了沉默。
片刻之后,他嘆了口气,“我当然知道。”
他说,“哥谭市已经烂到根上了,就连警察局也都是一群酒囊饭袋,我当然知道这件事情,什么事也指望不上他们。”
戈登有些颓丧,他嘆了口气,喝了口咖啡,然后竟然窝在沙发上,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这让兰斯有些出乎意料。
说真的,他不是为了打击戈登才说的这番话。
就像每一个试图抬价或者讲价的人一样,在做这件事情之前,他们要进行一个欲抑先扬的动作。
可谁知就兰斯这么简简单单一句话,居然將戈登说的迷茫了起来。
欲抑先扬,直接给对方抑到迷茫了,这可不行。
这不是他的本意。
於是兰斯也跟著嘆了口气,自己弄的麻烦,还得自己来解决。
“別灰心,伙计。”他说,“从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第一眼。”戈登重复了一遍兰斯的话,然后苦笑了一声,“我们第一次见面可一点都不愉快。”
“一点也没错。”兰斯跟著笑了出来。
那时候他正忙著给布鲁斯·韦恩的案子找证据,用的手段可不怎么光明,每次动了手后,他都会第一时间拨打哥谭警察局的电话,自己自首。
而几乎每一次接待兰斯的都是詹姆斯·戈登。
兰斯自首的多了,戈登就从一开始的震惊变成了麻木,甚至到后来的愤怒。
总而言之,那可说不上是一次美妙的初遇。
“说正事。”兰斯敲敲桌面,“作为一块茅坑里的石头,你已经做得够好了。但如果真想堵住脏东西,你知道需要什么吗?”
戈登抬头。
“要足够大。”兰斯张开双臂比划,“大到挡住所有人的视线,大到碍所有人的眼,大到让那些脏东西根本绕不过去。”
在戈登若有所思的时候,兰斯慢悠悠地补了一句。
“对了,忘了说,从你进来的那一刻开始,我的服务费已经按秒开始收费了,鑑於你们还想找我打官司,以你自己微薄的工资应该是请不起我,我建议你去找找蝙蝠侠。”
“我很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