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你的探姬正在...  地下城与被分尸的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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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斯的想法是很美好的,但实践起来却是多费了一番功夫。

究其原因,是捕蝇草並没有脚,无法自主移动。

想要移植只能依靠族群的帮助。

这並不容易,因为吞下自己尸体的那一株捕蝇草在孤立森林的边缘地带內部。

只靠金刚狼来挖掘,猴年马月能挖得倒和大树一样庞大的捕蝇草?

“看来得智取了。”

李维斯想了想,一个计划油然而生。

......

深夜,巨大洞窟前。

一些来不及撤退的冒险者们在这里夹著营火,开始煮饭。

营火前,两个冒险团扎堆在一起煮饭吃,虽然是同行,但他们相处却也算是友好。

“一张上好的岩角羊皮,羊角破了一点,应该能换个十五铜幣吧?”

“呵,老彼得,你是不是对那些奸商的良心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他们只会说,哎哟,你们怎么这么不小心,这皮和角都破了,不值钱了,我最多给你十铜幣。”

“我就那么说说嘛,哎,要是我们是超凡职业者就能深入第二层探索,听说那里魔物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魔物。”

“得了吧,就我们这些泥腿子,下到第二层就是个死路,话说老彼得你还没死心呢?三百金幣都能买一个小庄园了。”

虽然只是些日常的扯淡,但老彼得心里却也有些莫名的不舒服。

他知道大伙说的是对的。

吟游诗人口中那些伟大的冒险从来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一些苦力,手持锈剑和木盾,日復一日与那些低级魔物斗爭,只为那么一口饭吃。

无论是法师的魔法还是骑士的生命种子,这些都与他们平民无关。

想要获取超凡之力,成为各种职业者,必然要点燃超凡之火。

然而,点燃超凡之火的方法却牢牢的被贵族与教士们把控著。

想要点燃,可以,一次三百金幣。

成功与否全看运气与血脉。

真的是运气么?

听说贵族们成功率很高,十个成九个,就算失败也不过再交一次钱而已,所以贵族必然是超凡职业者。

但平民的成功率却惨不忍睹,九死一生,即便捡回一条命,自己半辈子的积蓄,父母一辈子的积蓄都砸在里面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真的是他们天生血脉高贵?

老彼得想不明白。

嘆了口气,准备拿起自己的锅碗去喝点豆羹汤,听说今天还放了点咸肉,味道应该会好很多。

想成为超凡者实在是太难了,概率小到野兽们能和睦共处,贵族老爷们能体谅他们。

或许该放弃这个愚蠢的幻想了。

然而,在这时,空气中忽然传来些许血腥味。

所有冒险者们都愣住了。

作为常年在野外和地下城冒险的人,他们知道这意味著什么。

有魔物正在向他们逼近。

“所有人,提高警惕!”

冒险者们立即围成一团,四处警惕著森林。

此时,地面忽然发生颤抖,一头巨物正在从森林中走出。

它体型极为庞大,几乎是人的两倍,身上的毛髮中长著淡棕色的结晶,儼然已经具备某种超凡。

所有人呼吸一滯,死死盯著那头巨熊。

他们知道这是什么。

黑泥森林中的一方霸主,岩甲熊。

作为一个森林巨物,城镇里的冒险者行会中就有著与它相关的记载。

c级委託,猎杀岩甲熊,赏金70金幣。

该魔物已经具备一些超凡,身上的土元素之甲极为坚韧,寻常铁器无法造成任何有效伤害。

征討队伍中必须具备超凡职业者,否则必须远离!

“別怕,我们人多,它一个魔物不敢靠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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