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U盘 刑辩双雄
秦墨没有睡。
凌晨两点,他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黑猫“证据”蜷缩在他腿边,呼嚕声像一台小型发动机。茶几上摊著三样东西:孙德胜案的第一版尸检报告(u盘內容他已连夜看完)、他今天在恆远新城拍的照片、以及一份他从內部系统列印出来的马建国的履歷。
马建国,五十四岁,从警三十二年。基层派出所民警出身,一步步爬上来的。三年前任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重案组——也就是说,三年前秦墨是他的直接下属。去年升任支队长,接替了退休的老支队长。
履歷上没有任何问题。乾净得像一张白纸。
但秦墨知道,最脏的东西,往往藏在最乾净的表象下面。
他把第一版尸检报告又看了一遍。林致远的原始报告比最终版本多了整整四页——详细的伤口形態学分析、碎玻璃的断裂面显微描述、以及对“非典型坠落伤”的专业判断。最后一页的结论部分,林致远用了一种非常克制的措辞写下了他的意见:
“死者右手的玻璃划伤形態与坠落过程中被动接触玻璃產生的伤痕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建议侦查部门排除意外坠落的可能性,重点调查他杀。”
“排除意外坠落的可能性。”秦墨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如果这份报告当年没有被压下去,孙德胜的案子就会重新定性,就会有正式的侦查,就会有人去查那片碎玻璃的来源,就会有人去问恆远地產“备用方案”是什么意思。
但是报告被压下去了。被他的上司压下去的。
秦墨拿起手机,翻到通讯录里“马建国”的名字,看了很久,然后锁了屏幕。
现在不能打草惊蛇。他需要更多的证据——不是指向孙德胜案的证据,而是指向马建国为什么要压这个案子的证据。一个副支队长,没有足够的动机去为一个地產公司压下一个命案。除非——
除非恆远地產给他的,比“组织决定”这四个字更多。
秦墨把东西收好,关了灯。黑暗中,他闭上眼睛,但没有睡著。他的脑子里在排演明天的行动——去方诚家取指纹,每一个步骤都要精確。林晓十点出门,他有四十分钟。方诚家的布局他从沈牧之那里拿到了草图:三室一厅,主臥在东南角,书房在西北角。方诚最常待的地方是书房,指纹最可能提取的位置是书桌的抽屉把手、滑鼠、以及——
他的手机震动了。凌晨两点十七分。
一条简讯,號码被屏蔽:
“明天去方诚家的时候,注意书房书架第三排从左边数第七本书。书的背面贴著一样东西。”
秦墨盯著屏幕,坐起来。黑猫被他的动作惊醒,跳下沙发,不满地叫了一声。
又是那个神秘人。跟今天把文件放进他后备箱的是同一个人——號码相同,屏蔽方式相同。
他回拨过去,不出所料,关机。
秦墨把手机扔在沙发上,躺回去。他在脑子里把这句话记了三遍:书房书架第三排从左边数第七本书。
是谁在给他递线索?这个人知道他在查什么,知道他的下一步行动,甚至知道他明天要去方诚家——这说明这个人要么在跟踪他,要么在跟踪沈牧之,要么——
要么就是沈牧之本人。
秦墨想了想,排除了这个可能性。沈牧之不会用这种方式传递信息,他的风格是直接说,从不故弄玄虚。
那会是谁?
何志远?不可能。何志远失踪了,而且如果他是这个神秘人,他没有必要把八百万转到自己的离岸帐户。
方诚?更不可能。方诚的尸体大概率就是广场上的那具无名尸。
那就是另一个人——一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在棋盘上的人。
秦墨翻了个身,闭上眼睛。这次他强迫自己入睡,因为他知道,明天会是漫长的一天。
上午九点五十分。翡翠花园小区。
秦墨把车停在12號楼的对面,位置正好能看到单元门。他熄了火,摇下车窗,点了一根烟。
九点五十五分,单元门开了。林晓走出来,穿著一件驼色的大衣,拎著一个黑色的手提包,步履匆匆。她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车子驶出小区大门,消失在主路上。
秦墨看了一眼手錶,开始计时。
他从车里出来,快步走进单元楼。楼梯间里没有人,他三步並作两步上了三楼,在301门前停下来。他戴上手套,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沈牧之昨天给他的备用钥匙,方诚放在事务所的应急备用。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咔噠一声,门开了。
方诚家的布局跟沈牧之给的草图完全一致。进门是客厅,左手边是餐厅和厨房,右手边是一条走廊,走廊尽头是主臥,走廊左侧是书房。
秦墨没有浪费时间,直接走向书房。
书房不大,大约十二平方米,靠墙是一整面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塞满了法律专业书籍和文件夹。书桌前有一把人体工学椅,桌上放著一台关闭的笔记本电脑、一个马克杯、一盏檯灯。
秦墨先提取了桌面上的指纹。马克杯的把手、滑鼠、抽屉的金属拉手——他用专用的指纹採集膜一一提取,小心地装进证物袋里。这些应该够了,但他还是走到了书架前面。
第三排。从左边数第七本书。
他数了一下——第一排是最高层,第二排,第三排。从左往右数,第一本,第二本……第七本。
是一本《公司法实务指南》,厚约五百页,书脊已经有些磨损,显然被翻过很多次。秦墨把书从书架上抽出来,翻到背面——
书的封底內侧,贴著一个透明的自封袋,大约半个手掌大小,里面装著一张摺叠的纸条。
秦墨把自封袋揭下来,隔著袋子展开纸条。上面是手写的字跡,跟方诚留在沈牧之办公室的那张纸条不同——这张纸条上的字跡非常潦草,像是在极度紧张的状態下写成的:
“马建国收了恆远地產的钱。三笔,总计一百二十万。转帐记录在何志远手里。方诚备份了一份,在u盘里。但u盘被设置了指纹锁,只有方诚能打开。如果你在读这张纸条,说明方诚已经死了。用他的指纹打开u盘,把里面的东西交给媒体。不要交给警方——警方里有他们的人。”
秦墨读完最后一个字,手指微微发麻。
马建国。一百二十万。三笔。
一个刑侦支队长,收受贿赂,压下一个命案。
不——不只是压下孙德胜的案子。纸条上说“三笔”,而马建国升任支队长是去年的事。这三笔钱,可能对应著三个不同的“帮忙”。
秦墨把纸条装进口袋,迅速扫视了一下书架。他注意到第七本书旁边的第八本书——一本《刑事证据规则》,书脊的倾斜角度跟旁边的书不太一样,像是被频繁抽出来又放回去。
他抽出那本书,翻开。书的扉页上写著一行小字,是方诚的笔跡:
“2014.9.17——第一具尸体的身份:李彦斌,男,24岁,恆远地產前员工。”
秦墨的手停住了。
2014年9月17日。那是第一起无名尸案的案发时间。卷宗编號2014-0917。
第一具尸体的身份,在这本书的扉页上。
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
秦墨迅速拿出手机,拍下了这行字,然后把书放回原位。他把书架的排列恢復原样,確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跡,然后走出书房。
他在客厅里站了十秒,环视了一圈,確保所有东西都在原来的位置。然后他走到门口,打开门,侧耳听了听走廊里的动静——安静。
他闪身出去,轻轻带上门,听到锁舌落入门框的咔噠声。
下楼,上车,发动引擎。他看了一眼手錶——十点三十一分。用时三十六分钟,比预计的四十分钟还快了四分钟。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坐在车里,把刚才拍的照片又看了一遍。
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2014年死亡,是第一具无名尸。
这条信息把两个案子——连环无名尸案和恆远地產案——彻底连在了一起。
无名尸案的第一个死者,是恆远地產的前员工。而恆远地產,通过马建国压下了孙德胜的命案。而孙德胜的死,跟城南旧城改造项目有关。而那个项目,涉及到一块“下面埋著不该埋的东西”的地。
所有的线索都在指向同一个方向——恆远地產。
而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何志远,现在失踪了。方诚,何志远的大学同学、可能也是他的同谋或者顾问,现在很可能已经死了。
秦墨发动车子,驶向沈牧之的事务所。
下午一点五十五分。牧之联合律师事务所。
秦墨到的时候,沈牧之正在会议室里等著他。会议桌上摆著两样东西:一台笔记本电脑,连接著一个指纹读取器;还有一个3d指纹膜印表机——一台银色的桌面设备,看起来像一个小型的微波炉。
“东西拿到了?”沈牧之问。
秦墨把装著指纹採集膜的证物袋放在桌上。沈牧之拿起来,对著光看了看,点了点头。
“方诚的?”
“马克杯和滑鼠上的,应该是他的常用指纹。”秦墨坐在对面,“我在他家里还找到了別的东西。”
他把手机里的照片给沈牧之看了。沈牧之接过手机,盯著那行字看了整整十秒,然后放下手机,摘掉眼镜,用手指捏了捏鼻樑。
“李彦斌。”他的声音很低,“你查过这个名字吗?”
“还没有。我拿到之后直接过来了。”
沈牧之重新戴上眼镜,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了一个商业信息查询平台。他在搜索栏里输入“李彦斌恆远地產”,敲下回车键。
结果出来了。
“李彦斌,男,1990年生,2012年入职恆远地產,任职於工程部。2014年9月10日离职,离职原因栏写的是『个人发展』。2014年9月17日——也就是离职后第七天——被报失踪。失踪案没有立案,因为家属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处於危险状態。”沈牧之念完,抬起头,“然后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记录了。”
“直到他的尸体被发现。”秦墨说,“但没有身份信息,所以一直没能確认。”
“前四具尸体都没有確认身份?”沈牧之问。
“对。没有指纹,没有牙齿,没有面部特徵。dna资料库里也没有匹配。如果死者是没有前科、没有被採集过dna的普通人,就永远无法確认身份。”秦墨停顿了一下,“但现在我们知道第一具尸体的身份了——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而且他是在离职后第七天失踪的。”
“离职。”沈牧之重复了这两个字,“他为什么离职?”
“这个要查。”
沈牧之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他开始操作指纹膜印表机——把指纹採集膜放入扫描槽,机器发出轻微的嗡嗡声,屏幕上显示出一枚指纹的三维模型。然后印表机开始工作,一层一层地喷涂硅胶材料。
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十分钟。印表机停止工作时,托盘上躺著一枚肉色的指纹膜,薄如蝉翼,纹路清晰,跟真实的指纹几乎无法区分。
沈牧之用镊子小心地夹起指纹膜,走到会议室角落的保险柜前,转动密码锁,从里面取出一个u盘——银色的,跟普通u盘没有任何区別。
他把u盘插入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弹出一个对话框,要求验证指纹。沈牧之將指纹膜小心地覆盖在传感器的表面——
“嘀”的一声。验证通过。
u盘的內容打开了。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文件夹,名字叫“恆远”。里面有三个文件:一个excel表格,一个pdf文档,一个视频文件。
沈牧之先打开了excel表格。
表格的標题是“恆远地產——特殊项目支出明细(2012-2021)”。表格里有几十行数据,每一行都记录了一笔“特殊项目支出”——金额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收款方大多是个人帐户或者离岸公司。
秦墨的目光迅速扫过表格,找到了三行数据,收款方是同一个名字——
“马建国。”
第一笔:2014年10月,金额40万。
第二笔:2017年3月,金额35万。
第三笔:2020年11月,金额45万。
总计一百二十万。跟纸条上说的一模一样。
三笔钱的时间点——2014年10月,是第一具无名尸被发现后的第一个月。2017年3月,是第二具无名尸被发现后的一年。2020年11月,是第四具无名尸被发现前的五个月。
每一笔钱都跟连环案的时间点有关联。
秦墨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这个表格就是证据。马建国收受贿赂,为恆远地產掩盖——”
“等一下。”沈牧之打开了pdf文档,“看看这个。”
pdf是一份合同,甲方是恆远地產,乙方是城南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拆迁户名单,大约三百个名字。合同的条款看起来很正常——补偿標准、搬迁时限、违约责任——但沈牧之翻到了最后一页,那里有一个附件。
附件是一份手写备忘录的扫描件,抬头写著“內部会议纪要——2014年8月5日”。
內容只有一段话:
“孙德胜的地块,下面有东西。必须在拆迁过程中处理掉。如果他不配合,启动备用方案。备用方案的预算是120万,由马建国协调。”
秦墨和沈牧之同时沉默了。
“下面有东西。”秦墨说,“刘桂枝也说过类似的话——『那块地的下面,埋著不该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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