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飞龙 1978,从装备栏开始渔猎东北
冬天的大兴岭就像是一头张著血盆大口的白虎,是勇敢者和敬畏者的天堂,同时也是那些不自量力者的墓地。
所有对大兴岭不敬的人,无一例外全都葬送在了大自然的怒火下。
连著下了好几天的雪,山里积雪已经盖了有半尺深,
人脚一踩进去,雪就直接没到脚踝,再提起,便会在原地留上一个深深的脚印,
但这脚印很快便又会被新落下的雪覆盖,直到消失不见。
此刻白色的画布上,两个黑色的小点显得尤为突出,正是李朝阳和他的父亲李正国。
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在雪地里走著,李正国走在前,李朝阳走在后,
两人的腰上还都繫著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繫著彼此,这是互为生命的依靠。
李正国一边走著,一边还偶尔弯下腰,在雪地里想要摸索到猎物的线索。
这个季节山里的许多猎物和人一样都猫冬,可供人捕猎的屈指可数,但也不是没有。
李朝阳跟在父亲后面,每一脚都踩在父亲的脚印之中,以確保最少的体力消耗,
同时还沿途用小刀在大树之上划拉著印记,这些都是冬天进山的小窍门,每一个步骤都必不可少。
换做以往,他肯定走不了两步就会虚脱,不过因为有了装备栏加持,走了小十里地,他却连气都不带喘的,体力依旧十分充沛。
同时他还在分心研究刚得到的装备栏。
不过就在此时,前方李正国直起身子,拍掉手闷子上的雪,吐出大口雪白的雾气,神色有些落寞。
“三儿,看来今天你第一次进山就要以空手收场了。”
这茫茫大雪天,果然不好找猎物呀。
踏雪无痕,这样的条件下想要找到猎物的踪跡简直难如登天,连李正国这样的老猎人都束手无策。
李正国心里嘆了口气,出门前的雄心壮志,此刻已经被皑皑白雪所掩盖。
李朝阳听到老父亲这么说才回过神来。
不过刚回过神来,他便嗅到了丝丝不对劲的味道。
“老爹,我看不一定。”
李朝阳嗅了两下鼻子后抬手指著东北方向,自信地说道:“我的直觉告诉我往东北方向走肯定能有猎物,而且还不小呢。”
“直觉?”
李正国没好气地瞪了李朝阳一眼,他是真心想教会儿子打猎这门生计,所以说话的语气都不由得加重了些。
“三儿,身为猎人,在山里只能靠我们自己的眼睛和经验、靠我们背上的枪和弓,直觉那东西只能让你喝西北风,让你冻死在雪地里。”
“可是老爹,我真觉得东北方向能有猎物,不信您就跟我过去看看唄。”
他一边说著一边耸动了一下鼻翼,再次確认了一下:“反正看一看又不吃亏。”
他不是在说大话。
因为有了狩猎直觉的加成,他现在能隱约从空气之中嗅到人原本鼻子闻不到的味道。
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他现在的鼻子堪比狗的鼻子,灵敏的很。
刚刚在这里停下的时候,他便隱约从空气之中嗅到了一股烂番薯的臭味,大概就是养鸡的鸡笼子里面那种粪便混杂著泥土的味道。
所以他几乎可以肯定,东北方向不远处应该有野鸡活动的痕跡。
“行,那老子就陪你去东北方向转一圈,要是没有,以后无论老子说什么,你都记得听著就完了。”
李正国打心底没相信他的直觉,反倒是想要借著这个机会想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
好让他明白猎人打猎不是靠直觉就能做到的。
要是直觉有用,这几十年在山里学来的打猎经验岂不是白费了。
李朝阳看到爹有些佝僂的身子,连忙上前挡在了他的身前,笑著道:“老爹,你走了这么久的前头也累了,让我来走前面踩雪吧。”
“你不累?”李正国微微喘著粗气看向他。
“以前都是爹你替我挡雪,现在儿子长大了,该由我站在前面了。”
“老子还没老。”
“嘿嘿……”
眼看父亲抬起了手,李朝阳连忙一溜烟跑开了。
不过他也不是瞎跑,而是寻著味道向著猎物靠近,越往东北方向走,那独属於野鸡的气味就越浓郁。
李正国亦步亦趋地踩在李朝阳的脚印里,看他走路带风,而且几乎不带喘气的样子,心中莫名感到有些奇怪。
“三儿,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一样,体力比我还充沛,怪了,实在是怪了。”
李正国想不明白,就连他在这大雪山里走的久了也会累得喘粗气,而现在李朝阳这个读书人却不仅在雪地里飞奔,而且还做到面不改色。
走了有三百米左右,李朝阳在一棵十几米高的松树下面停下了脚步,因为目標已经出现了。
“咋了?”
李朝阳没有回答父亲的话,而是竖起手指放在嘴前,然后挑眉朝前方示意了一下。
李正国这才侧过身越过他,顺著他所指的方向看去,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差点把李正国的下巴都惊掉了。
李正国回过头有些惊疑不定的看了一眼李朝阳,他是真的觉得有些意外。
还真给这小兔崽子歪打正著遇到了,难道说直觉是对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手保护的原因,还真就给李朝阳在这冰天雪地中找到了猎物。
而且还不止一个,而是三只。
两只棕色带麻点,另一只眼瞼带红,头顶还有一小撮羽冠,体型也就比鸽子稍微大那么一点。
这是山上难寻的野味东北人叫飞龙,其学名是花尾榛鸡,在古代是贡品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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