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借阅 1985刑案之王
林默低头看。
日期:1984年3月12日。
借阅人:周志国。
用途:案件研究。
林默盯著“周志国”三个字。
他的心跳加快了一点,但脸上没什么表情。
“只有他一个人借过?”
“只有他。”
“还回来的时候,您检查了吗?”
“检查了。当时没注意页数。后来整理卷宗的时候才发现少了。”
“发现之后呢?”
“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不知道,可能是移交过程中丟的。”
老王的语气变得急促起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一点都不著急。一点都不慌。”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但我能怎么办?他是大队长,我就是个管档案的。”
林默沉默了一会儿。
“您没再往上报?”
“报了。找了当时的领导。领导说,这事他来处理。”
“后来呢?”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领导调走了,这事就压下去了。”
老王的声音开始发抖。
“小林,我跟你说的这些,你千万別往外传。我老头子还想安安稳稳退休。”
林默没说话。
他把材料装回纸袋,封好,还给老王。
“谢谢王叔。”
老王接过纸袋,犹豫了一下,低声说了一句:
“小林,你要是查什么事,小心点。这个人,不好惹。”
林默点了点头,走出档案室。
回到办公室,林默把门关上。
坐下来,笔记本摊开,钢笔拧开帽。
他没有马上写。
坐在椅子上,盯著桌面,把刚才听到的一切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老王发现卷宗少了页数,查了借阅记录。
只有一个人借过——周志国。
老王打电话给周志国,周志国说“不知道,可能是移交过程中丟的”。
语气很平静。一点都不著急。一点都不慌。
老王上报领导,领导说“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然后领导调走了。事情压下去了。
林默拿起笔,在纸上写下:
“1983年赵天霸案卷宗,缺少帐本复印件、资金流水、物证清单、审讯补充笔录,共约十几页。借阅记录:周志国,1984年3月12日借,用途『案件研究』。老王发现缺失后致电周志国,周志国称『不知道,可能是移交过程中丟的』。老王上报领导,领导指示『当没发生过』。后领导调走,事情被压。”
写完,盯著这行字看了很久。
周志国借过卷宗。卷宗里少了关键证据。他接到电话的时候不慌不忙。
老王上报了。领导压下来了。
这不是巧合。这是有人在上面罩著。
林默把笔记本往前翻了几页,翻到昨天的记录。
清风茶楼。赵天霸。周志国。后门。便装。
再往前翻,翻到李虎的笔录。
赌场。放高利贷。收帐出了人命。上面有人罩著。
再往前翻,翻到孙大彪的笔录。
王老板。右手虎口的“山”字纹身。河北来的货。
这些碎片拼在一起,方向已经很清楚了。
但证据还不够。
林默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站起来走到窗边,点了一根烟。
老王说“这个人惹不起”。
老王在公安局干了三十年,什么人没见过?
能让他说“惹不起”的,不是一般的领导。
林默吸了一口烟,烟雾在眼前散开。
赌场的事、茶楼的事、卷宗的事,全都指向同一个人。
但光有指向不够。要的是证据。
他把烟掐灭,弹进垃圾桶。
捻了一下指根。
正义值285。离解锁三级种子还差215。
明天,把这些告诉老雷。
关灯,锁门,下楼。
自行车停在院子里,坐垫上落了一层灰。
他骑上去,出了大门。
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退。
夜风吹在脸上,凉颼颼的。
脑子里还在转老王那句话——“这个人,你我也惹不起”。
林默加快了蹬车的速度。
惹不起,也得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