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记得 文娱之王:从化身汉尼拔开始
一行清泪从陆让脸上划过,他走到客厅,在母亲面前蹲下,伸出手想要將她拥入怀中。
可他的手从母亲的身上穿过,抱住的是一团空气。
咫尺天涯不外如此。
母亲猛地一个激灵,把头抬起来,看了眼面前的空气,最后也只是低下头,无奈地笑了笑。
她也觉得自己好像是有点敏感了。
接著陆让来到父亲身边,犹豫了片刻,低声自语道:“老陆,少喝点酒。”
父亲忽然拿出手机,从微信上给“陆让”转了两千块钱,笨拙地打出一行字:“好好演,缺钱了就说。”
陆让向父母一一告別,然后头也不回地从防盗门穿透而出,漫无目的地走上街头。
他去了一家咖啡店,靠在角落,静静听著里面播放的音乐;
他又去了趟电影院,坐在无人的台阶上,看了一部刚出的新电影,满座的观眾时而大笑时而沉默;
在半夜十一点钟的时候,他来到一家老字號烧烤摊,找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
他的几个发小,三狗、阿强和圆脸坐在一起擼串,啤酒已经干完了一提。
他们的话题中也提到了陆让,三狗说:“老陆这也太瀟洒了,说走就走啊。”
阿强往嘴里塞了颗花生,含含糊糊道:“我觉著行,老陆那长相,要说也挺板正的,就是人有点老实,估计得遭罪。”
圆脸满脸通红,早就喝得晕头转向了,他举起杯:“谁不遭罪?我是挺佩服他的,敢闯敢拼,说不定人家下次回来,就是大明星了。”
另外两人也举起酒杯:“敬老陆。”
“嘭!”
酒杯碰撞在一起,盪出层层泡沫,陆让与这个世界的告別仪式,也临近尾声。
背后火花亮起,传送门缓缓展开,陆让转身踏入其中。
回到万象门前,斯特兰奇已经不在了,长桌上只留著一只高脚杯,和那瓶从野草里长出来的1993年红头乐花。
陆让看向浮生门,轻声说了句“谢谢”。
……
睁开眼,路灯正在车外飞速向后掠过。
不一会儿,车子就停在了老城区深巷的巷子口。
“陆哥,到了。”
陆让抹了把脸,推开车门走下车:“你也早点回去陪星瑶吧,路上慢点。”
刘成应了一声,打著方向盘掉头离开。
夜色如水,巷子內寂静无声,陆让回到小院,把自己塞进门廊下的旧圈椅中,长长嘆了一口气。
很多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想要哼一首歌。
那首歌,他路过地球的时候听到了,它的名字叫《我记得》。
“我带著比身体重的行李,游入尼罗河底……”
“我带来了另界的消息,可我怎么告知你,註定失忆著相遇……”
“快来抱抱……快来抱抱我……”
他的声音很轻,自觉传不到邻居家的房间造成扰民。
但他没有注意到,在小洋楼二层的阳台上,昏暗的月光下坐著一个瘦小的身影。
她从陆让进门,就把目光投向了那座小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