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酒馆杂货,一文不剩 流浪汉开局:肝成诸天最强职业
林庆喝著酒,目光平静地扫过那两个女人。
前世浸在资讯时代,短视频里的各色光景见得多了,这小镇酒馆中的酒馆女郎,无论姿色还是打扮都勾不起他的性趣,反倒酒吧里的装潢更合他意。
木质的桌椅,斑驳的墙面,各色酒客的衣著装扮,恍惚间竟让他生出几分走进西部牛仔电影的错觉。
即便他现在真就身处这个时代。
“想去玩就先掏钱,一块鹰洋最多了,別被人把钱骗光了。”
林庆喝完杯中最后一点葡萄酒,叮嘱一句后搁下杯子起身。
“你们喝吧,我去镇子上逛逛。”
在他走后,阿贵和福生对视一眼,像是下定了决心,站起身朝楼梯口走去,阿水犹豫了片刻,也和另外一人跟了上去。
草莓镇上,林庆脚步极轻地踩在房屋前的木质步道上,几乎不发出声音,仿佛体重被某种技巧卸去了大半。
潜行技能的效果加成下,他贴著店铺屋檐下的阴影移动,身形时而融入某扇紧闭门扉的凹陷,时而借著满载货物的篷车掩过身形。
街道上,醉眼惺忪的牛仔勾肩搭背地晃过,挎著篮子的妇人低头匆匆赶路,没人特意將目光投向这个在寂静中穿行的异乡人身上。
【你行走於光暗边界,无人注意到你的移动轨跡,潜行熟练地+10】
一圈走完,林庆从光暗阴影中走出,推门进入一间杂货店內。
门后的铜铃发出清脆的响声,柜檯后,一个白人老头正举著份泛黄的报纸,听到声音只是抬眼瞥了一下进门的黄皮肤客人,花白的鬍子动了动。
“买东西还是卖东西?”
小镇上的的杂货店除了售卖一些日常用品外,还兼职回收一些没了主人的旧物。
如金银铜的皮带扣,贵重的金银首饰,或者其它有价值的物品。
“买东西吧。”
林庆走进店內,视线扫过柜檯后的货架。
成卷的帆布、铁锹、锄头、马具,还有成排的玻璃罐装著糖果和醃菜。
白人老头见林庆能听懂对话,便朝柜檯角努努嘴,那儿摊著本边角捲起的硬皮簿子。
“要什么自己看清单,不识字商品册上也有简单图样,对了!別在老牛仔的店里动歪心思,老牛仔的眼睛,隔著半里地都能看清草丛里藏著的是兔子还是响尾蛇。”
林庆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靠著柜檯翻开商品册。
第一页就是一幅工装裤的素描图。
李维斯工装裤:厚实的牛仔布料,膝盖和臀部都加了双层补强。
售价:1.25美金
平底锅:全铁锻造,橡木握柄。
售价:0.75美金
淘金客荒野套装:包含帆布行李袋,防水帐篷,野炊器具,伐木斧,防身短刀,淘金盘……
售价:12.5美金
……
20分钟后,林庆走出杂货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
下身是条李维斯工装裤,厚实的靛蓝布料在膝头磨出浅白的纹路,裤脚、口袋这些易撕裂处都缀著黄铜铆钉,样式已颇有几分后世牛仔裤的影子。
脚上那双布鞋不见了,换成一双二手工装短靴,鞋头有划痕,鞋跟却还结实,花去他一美元。
另外胳臂下还夹著一卷旧报纸,纸张泛黄,油墨已淡,是半年前的日期。
为了十多张报纸,他又付了二十五美分。
六天的工钱,不到一个钟头就消费了个乾净。
林庆在店门口顿了顿,便转身朝酒馆走去。
是该叫上林阿贵他们回去了,这么长时间过去,该耍也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