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章 搞事是一门艺术  纵横:街机时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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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觉得,一个合格的玩家,要学会如何搞事情。当然不是胡乱瞎搞,而是要有针对性地搞。就好比现在自己的身份——传令官。

这算大官吗?芝麻绿豆的小官都不是。可影响他搞事情了吗?

这可是中世纪。一没电话,二没传真,上头说的所有话,那不都是自己一张嘴说了算。

“咩哈哈哈哈哈!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

路过的村民眼看著传令官大人像个疯子一样,又不好说什么,只能当做没听见,捂著耳朵快步往前走。

林峰就当什么都没看见,还时不时朝著路人挥手打招呼。

刚才系统的提示音他已经听见了。亚瑟在梅林的怂恿下拔出了石中剑,梅林跟骗二傻子似的,继续怂恿亚瑟以寻找圣杯的名义去推翻加里波第大公的统治。此刻亚瑟正带著兰斯洛特和珀西瓦尔朝村庄赶来。

负责驻守这个村庄的巨斧骑士叫斯考恩(scorn),身高两米的大高个,声音却像个娘娘腔。手下的士兵们平时也不敢直接说。可林峰是什么人?最会搞事情的人。不但要说,还要大张旗鼓地说。

林峰来到村镇最中央,找了个高台就开始大声嚷嚷:“那个娘娘腔先锋官呢?怎么还不出来见本大人!”

斯考恩没喊来,正在城里搜刮的叛军倒是跑出来好几个。一名大剑兵看著林峰那瘦小的样子,嘲笑道:“哪来的黄pi瘦猴子,也敢来这里撒野。”

“大胆,你知道我是谁吗?”林峰说著把手里的羊皮卷晃了晃,“我是加里波第大公钦点的传令官林峰!也是他的钦差!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质疑大公的使者?”

大剑兵直接傻了,他再蠢也知道,敢拿著大公手书的羊皮卷的,绝不会是普通人。自己刚才一不小心得罪了一位大人?噗通一声就跪了下来,鼻涕眼泪流了一脸:“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的瞎了狗眼,狗眼看人低!求您高抬贵手,饶小的一条狗命啊!”

旁边几个匕首兵立刻凑在一起小声议论:

“听说过有这么一號人吗?”

“没听说啊,不会是假的吧?”

“可你看他那底气,一点都不像装的。”

“对呀,他说的英语好正宗啊,跟咱们这口音完全不一样,一听就是王城来的贵族!”

林峰心里暗笑。想当年国內教育部引进英语教材,找的是朗文出版社,用的是標准韦氏音標,一口地道的英国贵族腔。

那时候学英语的孩子,哪个不是字正腔圆的伦敦音?比美国那满嘴跑火车的口音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就连印度那种被殖民了快两百年学出来的咖喱味英语,在正统英式面前也得矮半截。

他想起高志凯老师在印度人面前那一口標准的伦敦腔,把对方噎得脸都绿了,半天憋不出一个完整的反驳词,最后只能干瞪眼,无地自容。

眼前这群中世纪泥腿子,这辈子怕是连威尔斯都没出过,哪听过什么正宗伦敦腔?在他们耳朵里,林峰这一口標准发音,简直就是王室亲卫队级別的贵族口音,假的都能变成真的。

另一名带著头盔的精英匕首兵凑了过来:“黄种人怎么了?我可是听说了,加里波第大公麾下可是有一位东瀛武士的。”

“啥,东瀛人?”

“可不是嘛,好像叫……叫……叫什么来著?”

林峰见差不多了,適时开口道:“村正(muramasa)。”

“啊对对对!哎,你怎么知道啊?”

“我当然知道。传说中的东瀛最强妖刀武士,佩戴著被诅咒的妖刀村正,头戴鬼面,能操控火焰。”

“是,是有这么一號人。”一名匕首兵开口说道。

林峰开始了大忽悠之术:“我为什么知道?因为王城郊外的那个神秘东方村落,也就是他们所驻守的王城外围屏障(knights in the strange land)的驻防詔书,就是我去宣读的!別说一个东瀛武士了,连果戈里大人我都认识。”

眾人这下全都傻了眼。感情眼前这位不仅是真的传令官,还是能接触到大公核心圈子的人物!刚才还一脸轻蔑的士兵们,立马换了副諂媚的嘴脸,屁顛屁顛地朝著林峰开始献殷勤。

只有刚才那个大剑兵还在地上乾嚎。林峰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知者无罪,我赦免你了。”

大剑兵感恩戴德,脑袋磕得邦邦响,当场就表示要为林峰马首是瞻。

林峰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了。骗一群傻子真好玩。

中世纪的欧洲,除了骑士老爷和僧侣,这些泥腿子哪有读书识字的机会?一辈子连村口都没出过,信息全靠酒馆里的醉汉和过路的吟游诗人传播。

你跟他们讲逻辑?他们脑子里就没有逻辑这两个字。你穿得像个人样,说话底气足,手里再拿张盖了印的羊皮卷,你说你是教皇的私生子他们都敢信。

再加上这个时代根本没有照相术,別说大公了,很多小领主一辈子都没被治下的农民正眼瞧过。林峰这个黄皮肤黑头髮的“异国人”,反而成了最天然的防偽標籤——太稀奇了,稀奇到不像骗子。毕竟哪个骗子会蠢到长得这么显眼?

最主要的,林峰敢断定,这个斯考恩十有八九也不识字。

这倒不是他瞎矇。中世纪的骑士说白了就是个武力阶层,早期那帮人全是文盲,读写是教士和修道院的专利。后来上层贵族为了管理领地和在宫廷里交际,才开始学点文化。

可像斯考恩这种守在边境、天天跟泥腿子和斧头打交道的底层骑士,十个里有八个是睁眼瞎。

林峰估计,这娘娘腔最多能认出自己的名字和家族徽章,再复杂一点的句子,在他眼里就是一堆鬼画符。只要羊皮卷上的火漆印章够大够红,措辞够唬人,斯考恩根本分不出真假。

这不就是手拿把掐?

眾人推搡著把林峰带到斯考恩面前。斯考恩正靠在一棵橡树上,用一块脏兮兮的麻布擦拭他那柄比人还高的战斧。刚才已经有一个匕首兵把消息提前告诉了他,见有人来,他斜睨著眼,上下打量林峰,手里的动作却没停。

“你就是那个自称大公使者的东方人?”斯考恩把麻布往腰上一塞,战斧往地上一杵,双手抱胸,头盔下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怎么没听说王城里有你这么一號人物?”

林峰面不改色,抖开羊皮卷,用一种高高在上的眼神瞥了他一眼:“斯考恩骑士,你这是在质疑大公陛下的旨意?”

斯考恩下意识地伸手接过羊皮卷,举到头盔前假装端详,粗糙的拇指悄悄蹭过捲轴底部的火漆印章,感受著那层凸起的厚度和微凉的蜡质。

他其实一个字都看不懂,甚至把捲轴拿反了也浑然不觉,但手指传来的触感告诉他——这封蜡的质地和印纹的深浅,绝不是乡下铁匠能仿出来的。他心里先信了三分,却仍梗著脖子不肯鬆口,把羊皮卷递了回去:“这……这印章看著倒是挺大……”

“也罢,既然你不信,那封赏我就交给隔壁村的……那个谁,好像是叫史密斯的骑士?听说他最近剿匪有功,正缺一块封地呢。”

说完,林峰作势要把羊皮卷往怀里塞,转身就要走。

“等等!”斯考恩猛地往前跨了一大步,一把抓住林峰的胳膊,力道大得差点把林峰拽个趔趄,声音都变了调:“大人!林峰大人!您刚才说……封赏?什么封赏?”

林峰慢悠悠地转回身,掸了掸被斯考恩抓皱的袖子,嘴角微微上扬:“哦,也没什么。就是加里波第大公念你驻守边境辛苦,准备把这个英格兰边境村庄……正式封赏给你作为世袭采邑。既然你不感兴趣,那就算了。”

斯考恩的嘴巴张成了o型,头盔下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圆,连呼吸都停滯了两秒。

“采……采邑?这个村子……归我?”斯考恩的声音都劈叉了,尖细的娘娘腔因为激动而颤抖:“大人,您……您没骗我?这村子以后就是我的了?我……我就是领主老爷了?”

“我的任命书都在这里,假不了。”林峰晃了晃羊皮卷。

“哎呦我的亲大人啊!”斯考恩膝盖一软,差点当场跪下。他激动得搓著双手,在原地转起了圈:“我就说我平日里苦练斧法是有用的!果然!果然传到王城了!大公他老人家慧眼识珠啊!”

他越说越飘,双手叉腰,仰头望天,开始自言自语:“下一步……下一步大公肯定要招我去当贴身侍卫!再下一步……嘿嘿,公爵家的千金……不,公主殿下!说不定我也能混个伯爵噹噹!人生巔峰!这就是人生巔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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