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索尔.古德曼 美恐:从逃离美利坚斩杀线开始
现在想来,索尔当时的欲言又止,很可能和那栋別墅有关。
按照原主在索尔办公室翻看法律条文时留下的模糊印象,如果父母生前將別墅委託给索尔管理,或者在某些文件上签了字,索尔確实有可能通过某种方式將房產转移走。
律师有这个权限,尤其是当委託人死亡后,如果遗嘱或委託协议写得不够清晰,律师的操作空间很大。
但是……
李文轩又有些犹豫。
根据原主的记忆,索尔似乎不是这种人。
原主小时候经常去他办公室玩,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
索尔除了名片上那些正经业务外,还私下为一些人提供“特殊服务”。
比如帮开洗衣房、餐馆的小老板处理现金流水,说白了就是洗钱。
他会把那些零散的现金整合起来,通过合法渠道转一圈,再以“营业收入”的名义存进银行。
他从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佣金。
那可不是小数目。
据原主无意中听到的只言片语估算,索尔每年的灰色收入至少也有几十万,加上正经业务赚的,年收入稳稳超过百万美金。
一个年入百万的律师,会为了八十多万的別墅鋌而走险吗?
也许不会。
但万一呢?
人性这种事,谁说得准。
李文轩盯著名片上的电话號码,犹豫片刻,下意识伸手摸向口袋。
摸了个空。
他愣了两秒,隨即反应过来。
手机早就被抢了。
原主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那两个流浪汉。
流浪汉在阿美莉卡不被视作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於此。
他们像游戏里的野怪一样,隨机攻击路人,抢劫、斗殴、甚至杀人,毫无规律可循。
警察管不过来,也懒得管。
死一个流浪汉,就像死一只野猫,根本不会有人认真调查。
李文轩摸了摸后脑勺,伤口还在隱隱作痛。
“亲自去吧。”
他看了眼车窗外。
太阳偏西,约莫下午三四点的光景。
冒顿市的夏天,天黑得晚,这个时间过去,应该还来得及。
希望索尔·古德曼先生没有提前下班。
他推开车门,绕到后座,从那一堆杂物里翻出一件还算乾净的白色t恤,又找了条没破的牛仔裤。
他把沾血的上衣脱下来,用纸巾蘸著车里常备的矿泉水擦了擦脸上的血跡,换上乾净衣服。
见人,总要把自己打扮得体面一点。
他拉下遮阳板,对著那块小镜子打量自己。
镜子里是一张东方人的面孔,略显颓废,但五官还算帅气。
眉眼间酷似年轻时的温兆伦,带著几分俊朗和柔和。
皮肤因为长期户外生活略微粗糙,但身材还算健壮,撑得起那件白色t恤。
和穿越前的自己有七八分相似。
只是穿越前的自己更安静內敛,眼神里总带著点书卷气。
而这具身体,斯科特·李,嘴角似乎天生带著一点上扬的弧度,看起来更张扬,更有攻击性。
他盯著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几秒,忽然想起蓝多街口那个穿著皱巴巴西装的男人。
那个人还蹲在那里,头埋在膝盖里,一动不动。
李文轩收回目光,发动汽车。
无论如何,他都不愿意沦落到那种地步。
按照记忆和名片上的地址,他开车往靠近市中心的方向驶去。
蓝多街在城市的边缘地带,越往市中心走,街道越宽,建筑越新,路边的行人穿著也越体面。
二十分钟后,他拐进一条安静的街道,停在了一栋乔治亚风格的两层砖石小楼前。
白石街301號。
这是一栋很有年代感的建筑,外墙爬著部分爬山虎,红色的藤蔓在夕阳下泛著微微的光。
两扇刷了木漆的双开门,上半部分是玻璃。
一边玻璃被米色的帘子挡住,另一边玻璃后掛著一块小小的木牌,上面写著“营业中”。
李文轩深吸一口气,下车,走向那扇门。
叮叮!
推开门时,门框上方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是一间布置简洁的前台接待室。暖色调的灯光,米白色的墙壁,几张舒適的沙发,茶几上摆著几本杂誌。
正对门口的是一张木质前台,后面坐著一个金髮碧眼的年轻女人。
她穿著得体的ol制服,白色衬衫配深色窄裙,金髮在脑后挽成一个鬆散的髻。
身材婀娜,面容精致,五官像是从时尚杂誌上剪下来的一样。
听到风铃声,她抬起头,目光快速扫过李文轩。
从他乾净的白色t恤,到他略显疲惫的脸,再到他微微凌乱的头髮。
职业性的打量,几秒內就完成了初步判断:日常穿著,气质有些颓败,眼神里带著急切,大概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
不过这不奇怪。
来找律师的,哪个不是遇到了事。
“下午好,有什么可以帮您?”她露出標准的职业微笑,声音温和。
李文轩站在前台前,儘可能让声音平稳:“我需要见古德曼先生。”
他顿了顿,觉得需要说清楚来意,以免被当成普通諮询者打发走。
“关於我父母,李建国和陈芳的遗產。”
“特別是可能存在的房產事宜,我是他们的儿子,斯科特·李。”
他说出这个名字时,心里还有些不適应。穿越过来才几个小时,就要用这个身份面对陌生人。
但前台的反应让他愣住了。
“斯科特?”
她惊讶地开口,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瞬间睁大,脸上的职业笑容被真实的惊愕取代。
李文轩看向她。
很漂亮,五官精致得像是精心雕琢过。
而且......確实有些眼熟。
眉眼之间,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原主的记忆里,好像没有这个人。
也许是曾打过照面的同学?或者父母朋友家的孩子?
还没等他开口,女前台已经从柜檯后快步走出来。
她绕过前台,走到李文轩面前,然后做了一个让他意外的动作。
她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手指用力到几乎掐进肉里。
“索菲亚,你忘记我了吗?”
她的声音里带著压抑不住的激动,又夹杂著某种失望。
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紧紧盯著他,像是要从他脸上找到什么痕跡。
“索菲亚?”
李文轩念出这个名字的瞬间,脑海中像有一道闪电劈开迷雾。
记忆深处,一个模糊的影子逐渐清晰起来。
那是一个长著雀斑的小女孩,瘦得像根豆芽菜,却异常活泼好动。黄色的头髮总是扎成两个歪歪扭扭的辫子,在社区的空地上跑来跑去。
她会拉著原主去捉蜻蜓,会在原主被欺负时挡在他前面,会用稚嫩的声音喊“斯科特,快来”。
那是童年时的一个玩伴。
后来......她来的少了,原主也渐渐把她忘记。
记忆里的黄头髮小女孩,和眼前这个精致漂亮的金髮女人,在李文轩脑海里慢慢重合。
索菲亚。
他张了张嘴,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