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章 :索尔.古德曼  美恐:从逃离美利坚斩杀线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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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索尔当时的欲言又止,很可能和那栋別墅有关。

按照原主在索尔办公室翻看法律条文时留下的模糊印象,如果父母生前將別墅委託给索尔管理,或者在某些文件上签了字,索尔確实有可能通过某种方式將房產转移走。

律师有这个权限,尤其是当委託人死亡后,如果遗嘱或委託协议写得不够清晰,律师的操作空间很大。

但是……

李文轩又有些犹豫。

根据原主的记忆,索尔似乎不是这种人。

原主小时候经常去他办公室玩,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

索尔除了名片上那些正经业务外,还私下为一些人提供“特殊服务”。

比如帮开洗衣房、餐馆的小老板处理现金流水,说白了就是洗钱。

他会把那些零散的现金整合起来,通过合法渠道转一圈,再以“营业收入”的名义存进银行。

他从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佣金。

那可不是小数目。

据原主无意中听到的只言片语估算,索尔每年的灰色收入至少也有几十万,加上正经业务赚的,年收入稳稳超过百万美金。

一个年入百万的律师,会为了八十多万的別墅鋌而走险吗?

也许不会。

但万一呢?

人性这种事,谁说得准。

李文轩盯著名片上的电话號码,犹豫片刻,下意识伸手摸向口袋。

摸了个空。

他愣了两秒,隨即反应过来。

手机早就被抢了。

原主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那两个流浪汉。

流浪汉在阿美莉卡不被视作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於此。

他们像游戏里的野怪一样,隨机攻击路人,抢劫、斗殴、甚至杀人,毫无规律可循。

警察管不过来,也懒得管。

死一个流浪汉,就像死一只野猫,根本不会有人认真调查。

李文轩摸了摸后脑勺,伤口还在隱隱作痛。

“亲自去吧。”

他看了眼车窗外。

太阳偏西,约莫下午三四点的光景。

冒顿市的夏天,天黑得晚,这个时间过去,应该还来得及。

希望索尔·古德曼先生没有提前下班。

他推开车门,绕到后座,从那一堆杂物里翻出一件还算乾净的白色t恤,又找了条没破的牛仔裤。

他把沾血的上衣脱下来,用纸巾蘸著车里常备的矿泉水擦了擦脸上的血跡,换上乾净衣服。

见人,总要把自己打扮得体面一点。

他拉下遮阳板,对著那块小镜子打量自己。

镜子里是一张东方人的面孔,略显颓废,但五官还算帅气。

眉眼间酷似年轻时的温兆伦,带著几分俊朗和柔和。

皮肤因为长期户外生活略微粗糙,但身材还算健壮,撑得起那件白色t恤。

和穿越前的自己有七八分相似。

只是穿越前的自己更安静內敛,眼神里总带著点书卷气。

而这具身体,斯科特·李,嘴角似乎天生带著一点上扬的弧度,看起来更张扬,更有攻击性。

他盯著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几秒,忽然想起蓝多街口那个穿著皱巴巴西装的男人。

那个人还蹲在那里,头埋在膝盖里,一动不动。

李文轩收回目光,发动汽车。

无论如何,他都不愿意沦落到那种地步。

按照记忆和名片上的地址,他开车往靠近市中心的方向驶去。

蓝多街在城市的边缘地带,越往市中心走,街道越宽,建筑越新,路边的行人穿著也越体面。

二十分钟后,他拐进一条安静的街道,停在了一栋乔治亚风格的两层砖石小楼前。

白石街301號。

这是一栋很有年代感的建筑,外墙爬著部分爬山虎,红色的藤蔓在夕阳下泛著微微的光。

两扇刷了木漆的双开门,上半部分是玻璃。

一边玻璃被米色的帘子挡住,另一边玻璃后掛著一块小小的木牌,上面写著“营业中”。

李文轩深吸一口气,下车,走向那扇门。

叮叮!

推开门时,门框上方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是一间布置简洁的前台接待室。暖色调的灯光,米白色的墙壁,几张舒適的沙发,茶几上摆著几本杂誌。

正对门口的是一张木质前台,后面坐著一个金髮碧眼的年轻女人。

她穿著得体的ol制服,白色衬衫配深色窄裙,金髮在脑后挽成一个鬆散的髻。

身材婀娜,面容精致,五官像是从时尚杂誌上剪下来的一样。

听到风铃声,她抬起头,目光快速扫过李文轩。

从他乾净的白色t恤,到他略显疲惫的脸,再到他微微凌乱的头髮。

职业性的打量,几秒內就完成了初步判断:日常穿著,气质有些颓败,眼神里带著急切,大概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

不过这不奇怪。

来找律师的,哪个不是遇到了事。

“下午好,有什么可以帮您?”她露出標准的职业微笑,声音温和。

李文轩站在前台前,儘可能让声音平稳:“我需要见古德曼先生。”

他顿了顿,觉得需要说清楚来意,以免被当成普通諮询者打发走。

“关於我父母,李建国和陈芳的遗產。”

“特別是可能存在的房產事宜,我是他们的儿子,斯科特·李。”

他说出这个名字时,心里还有些不適应。穿越过来才几个小时,就要用这个身份面对陌生人。

但前台的反应让他愣住了。

“斯科特?”

她惊讶地开口,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瞬间睁大,脸上的职业笑容被真实的惊愕取代。

李文轩看向她。

很漂亮,五官精致得像是精心雕琢过。

而且......確实有些眼熟。

眉眼之间,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原主的记忆里,好像没有这个人。

也许是曾打过照面的同学?或者父母朋友家的孩子?

还没等他开口,女前台已经从柜檯后快步走出来。

她绕过前台,走到李文轩面前,然后做了一个让他意外的动作。

她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手指用力到几乎掐进肉里。

“索菲亚,你忘记我了吗?”

她的声音里带著压抑不住的激动,又夹杂著某种失望。

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紧紧盯著他,像是要从他脸上找到什么痕跡。

“索菲亚?”

李文轩念出这个名字的瞬间,脑海中像有一道闪电劈开迷雾。

记忆深处,一个模糊的影子逐渐清晰起来。

那是一个长著雀斑的小女孩,瘦得像根豆芽菜,却异常活泼好动。黄色的头髮总是扎成两个歪歪扭扭的辫子,在社区的空地上跑来跑去。

她会拉著原主去捉蜻蜓,会在原主被欺负时挡在他前面,会用稚嫩的声音喊“斯科特,快来”。

那是童年时的一个玩伴。

后来......她来的少了,原主也渐渐把她忘记。

记忆里的黄头髮小女孩,和眼前这个精致漂亮的金髮女人,在李文轩脑海里慢慢重合。

索菲亚。

他张了张嘴,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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