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类统一管理法》核心条款 美漫:我,祖国人,想干嘛就干嘛
第一条(超人类登记法)
所有超人类必须向沃特公司登记真实身份、能力类型、能力等级及居住地址。
未登记者视为非法超人类,彦祖有权当场剥夺其能力或消灭。
第二条(能力使用许可法)
超人类使用任何能力(包括飞行、力量、射线等)前必须获得沃特书面批准。
自卫、救援等紧急情况需在事后24小时內提交说明。
未经许可使用能力者,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轻则能力剥夺,重则处决。
第三条(忠诚宣誓法)
所有超人类必须每月在公开场合向彦祖宣誓效忠,承认彦祖为人类与超人类的唯一守护者及法律化身。
拒绝宣誓或宣誓后有不敬言行者,立即剥夺能力並终身监禁。
第四条(超人类生育管制法)
超人类之间的生育、超人类与普通人的生育,必须提前向沃特公司申请许可。
未经许可所生子女,由沃特公司收归国有,统一在指定机构抚养。
任何私自抚养或隱藏超人类后代的行为,视为叛国。
第五条(反叛与顛覆法)
任何超人类参与、策划或支持反对彦祖、沃特公司或本法案的活动,包括但不限於加入秘密组织、传播反彦祖言论、协助恐怖分子一律判处能力永久剥夺,並处死刑。
第六条(超人类媒体管控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