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章 肉架、夜盗,与冠军的味道  渔猎美利坚:我在拉斯加当地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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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后,林恩终於完成了第一轮处理。

他现在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乾净地方,袖口、裤腿、靴面,全沾著熊血和泥点,脸上也蹭了两道暗红色印子,看起来像刚从屠宰场里逃出来。

但成果同样惊人。

剥下来的熊皮被他卷好,熊掌单独放在一旁,最肥的腹部脂肪和背部大块肉被最先取下,內臟里能够利用的部分也被小心分开。

剩下的骨架和大块肉,他没法一次带走,只能临时掛到附近较高的树上,再用树枝和泥巴简单遮掩气味。

当然,这只是聊胜於无。

真正想守住这些东西,今晚他还得再来一趟。

“这头熊比我预想得还值钱。”

林恩对著镜头晃了晃手里的熊油块,脸上终於露出一点真正轻鬆的神色,“各位,看到这个了吗?这不是脂肪,这是冬天的空调、春天的止饿药,以及我未来二十天的底气。”

“如果这时候节目组给我打电话,说你已经贏了,可以直接回家——”

他顿了顿,把熊油往怀里一塞。

“那我会问他们,能不能让我先把这些东西运完。”

一头熊最麻烦的不是杀,而是搬。

林恩先背起最重的一捆肉,又把熊皮捲成筒状用藤蔓绑在背后,活像一个临时拼起来的人形货架。刚站起身,他就差点被重量压得跪回去。

“见鬼……”

他稳了稳身形,嘴角抽动了一下。

“我以前一直以为耶鲁法学院培养的是社会精英,现在看来,他们培养的可能是阿拉斯加骡子。”

说完,他艰难转身,朝营地方向一步步挪去。

这一路比刚来时危险得多。

他背著血肉,身上等於掛了一块会移动的招牌,恨不得冲所有掠食者大喊:这里有个送货上门的傻子,快来领餐。

好在白天视野尚可,林恩又提前记过路线,虽然走得慢,但总算没再出什么岔子。

中途他甚至看见一只从树上探出脑袋的松鼠。

【名称:道格拉斯松鼠】

【心情:震惊】

【评价:它没见过你这样的两脚搬肉机】

林恩瞥了它一眼。

“你最好祈祷自己不好吃。”

那松鼠像是听懂了似的,嗖地一下缩回树洞里。

走了接近四十分钟,营地总算出现在眼前。

那座两米见方、裹著雪松皮的小木屋此刻看上去竟格外顺眼,简直像一座私人庄园的主屋。

“我回来了。”

林恩站在门口,长长吐出一口气。

“而且,带了点土特產。”

他把第一批肉和熊皮放下,几乎连腰都直不起来了,直接瘫坐在门口的浮木上休息。

但他没有停太久。

因为天色已经在变暗。

亚歷山大群岛的黄昏从不温柔,尤其在这种潮湿天气里,光线会以一种近乎粗暴的速度被吞掉。再磨蹭一会儿,等森林里黑下来,他今晚就別想把剩下那些肉弄回来了。

林恩灌了两口冷水,抓起斧子和藤绳,又重新出发。

第二趟、第三趟。

等到最后一丝天光也被雨林吃掉时,营地外已经多了整整一排掛肉。

熊前腿、熊后腿、腹肉、肋条、一些切成条状准备烟燻的肉块,连同一大团熊脂,被分门別类地吊在临时搭起来的木架上。

火堆重新点燃,橘红色光芒照著那些滴著油脂的肉块,有种说不出的充实感。

林恩仰头看著这一幕,忍不住笑了。

“这才像话。”

“別人荒野求生靠意志,我靠熊。”

说著,他从边角切了一小块最嫩的肉,简单抹了点盐,架在火边烤。

滋啦。

熊肉受热后迅速收紧,表面渗出一层细密油珠,带著一种不同於鱼类的厚重香气。

林恩吞了口口水。

说实话,这会儿就算给他一双皮鞋,他都觉得自己能啃下去半只。

几分钟后,他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烫……烫烫烫!”

他边吸气边嚼,眼睛却越来越亮。

“味道居然还不错,比我想像中嫩。”

“有点像更野一点、更粗糙一点的牛肉……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现在饿得连木屑都能吃出甜味。”

他一边说,一边没几口就把那块肉吃了个乾净。

隨后,他开始干正事。

先搭烟燻架,再把最容易坏的部分切成条,掛到火堆上方;熊油则单独放进锅里慢慢熬。等到第一层油脂被熬出来,整个木屋內外都瀰漫起一种让人心安的香气。

这是热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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