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集群衝锋 奇迹骑士:无限坐骑之主
一个个的骑士都提起武器,唤出自己的坐骑,匯聚在一起。
既然接取了任务,当然还是要听一听这位法师的话。
当即,有高壮尖嘴的灰鸵鸟,也有最为常见的烈马,以及狮虎等等也不少见。
最为令人瞩目的,当然还是迅猛龙这个大块头,以及四蹄骤然燃起烈火的骸骨战马。
林太奇看著一眾坐骑,当即也寻了一个僻静的宽阔角落,然后触发了面板上,那一点忠诚的字样。
顿时,沉睡其中的黑犀牛应召而来。一头黑犀牛的虚影从林太奇的身后衝撞而出,並最终踏入现实,凝实成一头巨兽。
这也是林太奇,第一次和自己的坐骑见面。
他警惕的看著身旁的黑犀牛,隨时准备脚底抹油溜掉。
毕竟,他还不知道这头犀牛是什么状態呢!
真不熟!
黑犀牛低头看他一眼,倒是忠诚而温顺的低低咕嚕了一声。
它已经被那一颗忠诚天赋的坐骑珠,给彻底改造了。
这个状態,顿时让林太奇放鬆下来。
可以!
老子的天赋牛逼=我牛逼!
林太奇伸手摸上黑犀牛,当即取出那白木鞍,笨拙的给黑犀牛套上。
不少骑士都看到这头威猛的巨兽,还以为又是一员猛將。
但看著林太奇这位骑士,跟自己的坐骑一点不熟的样子,顿时就有人嗤笑起来。
那迅猛龙背上的金髮青年,此刻手里提著一把长长的银色金属骑枪,望向林太奇嘲讽了一句。
“新人,你等下別被自己的坐骑踩死了!”
对比身旁的巨兽,林太奇还真就如同一个小不点。
名唤菲丽西蒂的女法师,也是眉头皱起。
她不知道这位纯新人骑士怎么混进队伍来的。
按理她都有一个个审核过,稍微回想一下,她才记起这位骑士曾呈上的武器。
是一把蓝色枪械,对於猎杀黑暗僕从很有帮助。
不过,此刻林太奇的手中,只有一桿白木枪。
是欺骗她入队,还是刻意不在这时候取出?
菲丽西蒂当即分出一丝心神,留意起林太奇。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看著他装好那一副白木鞍,然后笨拙的上了黑犀牛的背部。
光是那骑上去重心不稳的模样,就比她在家里骑马还差!
怒气生出,菲丽西蒂就欲过去教训一下这个新人。
但没两下功夫,她就看著林太奇坐稳,並且顺利驱使黑犀牛转动起来。
骑士果然还是有几分天赋的。
她偏过头,不再关注这个新人。
但围拢在她身侧的三位骑士,却看著菲丽西蒂往黑犀牛的方向走了两步,脸上的神情变幻,似乎是生出了兴趣。
三位骑士对视一眼,顿时都看著林太奇,目光流露出一丝面对竞爭对手的意味。
而黑犀牛背上,林太奇根据基础骑术技能书的体会,静静的操控著黑犀牛配合自己。
很快,他就察觉到,黑犀牛太听话了。
几乎只要是他想的,黑犀牛能做的,都会配合。
前进,后退,蹬踢,前角上挑,侧身等等。
如同一位忠诚无比的僕从,在配合著它的主上。
表现在外的,就是林太奇迅速掌握了乘骑的方法,至少在骑士的基础骑术上,没法挑他的刺。
借著眾骑士整理装备的时间,短暂磨合了一会。林太奇坐在黑犀牛背上,端著长枪,终於有了几分当上骑士的兴奋感。
驾驭巨兽,如臂指使。
男人的梦想和最大浪漫之一。
“骑士们,我会为你们加持防护血毒的魔法,不要让任何黑暗僕从接近我!”
菲丽西蒂坐在一匹召唤出来的高大白马上,显露出更加鼓凸的侧身线条和一双大长腿。
眾骑士的视线在她身上停留一瞬,接下来就主要看向那一匹白马。
“嘶,龙鳞马,据说有亚龙血脉,瞧著真帅啊!”
“美,太美了,这坐骑的马尾你看看,多飘逸。”
“给她一个法师骑著真浪费,这要是给我去战场上,衝起来一定所向披靡。”
眾骑士窃窃私语,等待这位女法师施法。
白马的身上,密布一片片坚韧的白鳞,头上还生有两支玉色短角,整体看上去就健壮,高大。
確实是一个美丽至极的生灵。
没有骑士会不喜欢一头这样的坐骑。
女法师的咒语吟诵声渐渐响起,似乎也听见了眾骑士的窃窃私语,她的语调明显有几个压在跑调的边缘,又被她强行拉了回来。
只是一张脸,却是眉头紧皱,通红无比。
该死的粗鲁野蛮的流浪骑士,没有一丝贵族的教养!
伴隨著一道法术,从女法师手中的法杖激发,分散成绿色的光团,纷纷没入了在场骑士及其坐骑的体內。
林太奇和黑犀牛也分到了一团。
“你和坐骑受到使徒菲丽西蒂的法术【血毒抵抗】加持。”
【血毒抵抗】:在一个时辰內,任何注入你体內的黑暗毒素(限青铜阶以下),都会被压制无法生效。
吸血鬼和狼人,都是附带血毒的。
要是一不小心被咬伤,或者是抓伤,就有可能感染,化为它们的僕从。
大部分的黑暗僕从,都是这样转化来的。
这也算为眾多骑士,免除了部分后患。
法术加持成功,菲丽西蒂在三位骑士的近身防护下,加入了骑士们的队伍。
走。
林太奇一夹犀牛,顿时就跟上了前面的骑士。
黑犀牛的速度当然不算快,但此刻也不是衝锋的时候,能够跟上前面的步伐。
眾骑士匯聚一团,往前方的田野间奔去。
暮光城堡还在三里开外,他们传送来的这处位置,处於那些黑暗僕从的最外沿。
接下来,就隨时会碰到那些傢伙了。
很快,伴隨著眾骑士往前,有正牵著灰毛巨狼的狼仆大吼起来。
他们的眼睛宛如狼一般,密布著血丝,如同红眼。体表也覆盖著大量浓密毛髮,身躯粗壮,嘴唇处生出两颗尖锐的犬牙。
犹如人立的半狼人。
隨著他们的大吼,后面开始热闹起来,有更多的防护者发现了入侵者。
“干掉它们!”
伴隨著灰毛巨狼被鬆开了束缚的绳子,它们纷纷扑了过来。
但紧接著,从骑士堆里,就有人端著弩弓,將一头巨狼射倒。
紧接著就是一声砰的枪响。
林太奇端著ak47,一记点射瞄准了其中一个大吼狼仆的头颅。
一颗血洞在狼仆的眉心出现。
精准爆头!
隨著狼仆倒地,一个灰色的宝箱在尸体上悬浮起来。
臥槽,这运气,出宝箱了。
而在场的骑士,也都看著端著ak47的林太奇。
“兄弟,你从哪搞到的枪?回头分享一下消息,我可以出钱买!”
时代的教育十分快,骑士职业虽然强,但谁也不想被射手放风箏,被法师拿法术炸。
既然他们行,我有坐骑,跑的更快,岂不是比他们干的更好?
又不是没有游骑兵。
远程先用弓弩,近战再上刺刀。
一举两得。
可惜,枪械太难在乐园里搞到了,维护保养和购买都麻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