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章 放火  罗马:三世纪中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92yanqing.com

杜罗斯托鲁姆要塞的东门在午夜后被推开一道仅容单骑通过的缝隙。

八十名钳马衔枚的骑兵从门缝中鱼贯而出,没有火把,没有號角。

至於军团旗帜这种东西,他们这种混合大队中的骑兵百人队,也没资格带,倒省了事。

瓦伦斯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带著部队先是往北走了一小段,距离多瑙河岸边的渡口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就调转方向继续向东而去了。

一连走了几个罗马里才再次向北走去。

至於瓦伦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手里只有八十个人,对付这最少两千人的营帐,只能靠放火。

可此时是冬季,寒风呼啸,整整颳了一个月的北风了。

蛮族大营就在北边,他要是真的直愣愣的一路向北直接衝进去突袭,先不论能不能成功,就这个火放起来,究竟是烧蛮族还是烧自己?

就这么又走了几个罗马里,一直走到可以望见蛮族大营的火光偏到西北方。

瓦伦斯朝身后抬手示意,然后翻身下马,牵著韁绳走下多瑙河的河道。

冰面很薄,马蹄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在黑夜里听得格外清楚,索性此刻除了瓦伦斯这伙人,没人会愿意跑到这里来。

他走在最前面,一步一步探著路,朝对岸摸过去。

就这样,约莫半个小时后,终於辛苦绕路成功,看著后营处几乎毫无防备的情状,虽然早有预料,瓦伦斯还是鬆了一大口气。

“原地休息一会儿,然后按之前分派的,各自放火!”

放火!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只能是放火!

八十人直接衝击两千多人的营地,就算是夜袭,就算人人都披甲,就算蛮族士兵们全都睡得跟死人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事!

想要破敌,只有放火而已!

让敌营失去控制,让他们自己逃窜,让他们自相践踏,让他们自相残杀!

片刻之后,瓦伦斯等身后眾人纷纷披掛完毕,然后齐齐从马鞍旁取出提前浸过油的火把。

火镰相击,几点火星迸发,火苗便一朵接一朵地亮了起来。

瓦伦斯翻身上马,拔出腰间的剑,朝前用力一挥。

八十骑顿时纵马而入!

而此时,蛮族后营的一座营帐內,火盆烧得正旺,旁边还躺著一个人。

他叫达达斯。

至於他究竟是罗克索拉尼人,还是盖塔人,又或者是什么埃阿热格人,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在这片比大河更北的草原上,部族互相称呼的名字从来没人做过定数。

这条河的名字也是罗马人叫出来的,他们管它叫多瑙河,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他小时候管它叫另一个词,意思是“大水”。

对了,这些罗马人不仅仅喜欢给河流起名字,还给他也起了个名字,叫萨尔马提亚人,那是他从一个被俘的罗马商人嘴里头一回听到的词。

按那个商人说的,这是个统称,把所有骑在马上、从草原深处来的部族都装了进去,达达斯不在乎,他们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达达斯从小就听部落里的老人讲,南边有一片被太阳眷顾的土地,那里住著一个叫罗马的民族。

老人们说,罗马人的田地走到马累死也走不到头,圈里的牲口密得像雨后的蘑菇,他们住的房子是用石头垒起来的,连屋顶都铺著烧过的红泥瓦片。

更叫人神往的是,罗马人似乎从不缺少吃食,储存在陶罐里的穀子能撑过最长的冬天,不像他们这边,每逢大雪封山就要算计著宰哪几头瘦弱的牲口。

这些话达达斯记了十几年。

从他刚能骑上马背、刚能把短矛投进草靶的那年岁起,心里就存了一个念头。

他要到南边去看看,亲眼看看罗马人的土地是什么样子的。

两个月前,这个念头忽然就落了地。

部落的酋长把能骑马的男子都召到火堆旁边,当眾宣布了一件事:

南边罗马人的边境军队不知道出了什么乱子,沿河的驻防营地竟然都撤空了。

酋长说,罗克索拉尼人的首领巴古尔亲自传了话来,要趁著这个冬天,各部一起南下。

巴古尔,达达斯以前只听人提过这个名字,说他是草原上有名的武士,能独自用套索同时绊倒两匹奔马。

有这样的人亲自带队,那还等什么!

达达斯当晚就去向酋长报了名。

酋长用浑黄的眼珠上下打量了他好一阵,大概是想確认这小伙子是不是刚长全了身量,最后只点了点头,说了一句:“带上你自己的马,死了別怨人。”

他带了。

一匹六岁口的栗色騸马,两根短矛,一把弓,一壶箭,一把从舅舅手里继承来的铁匕首。

走的那天他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自家的毡帐,灰扑扑的,烟囱里还冒著牛粪烧出的青烟,没有一个人出来送他。

他也没觉得有什么捨不得的。

他要去南边了。

他们在冻硬的草原上走了十几天。

越往南,地势越低平,河流也渐渐多了起来,有些河段居然还没有结冰,这在达达斯的老家是不可想像的事。

一路上不断有小股的骑队加入进来,有些打著巴古尔的旗號,有些只是听说南边有东西可抢就骑上马跟了上来。

等他们终於望见多瑙河那条灰白色的冰带时,达达斯觉得整条地平线上都是人和马,密密麻麻的,比他这辈子见过的任何一次集会都要大。

然后他们就渡了河。

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

罗马人沿河的哨站確实和酋长说的一样,空空荡荡的。

达达斯骑著马穿过一座被遗弃的瞭望塔,看见塔里的墙上掛著几件他不认识的东西——后来有人告诉他,那是罗马人的油灯和铜壶。

他把铜壶摘下来掂了掂,沉甸甸的,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兴奋。

罗马人的东西,果然和老人们说的一样讲究。

这带回去能换两头羊了吧?

再往南走,就开始见到罗马人的村庄了。

达达斯这辈子没见过那样的房子。

墙壁不是用泥糊的,也不是用毛毡搭起来的,而是用整块的石头和烧过的砖块垒起来的,有的墙上还抹了一层白灰,摸上去又平又滑,他摸了好一阵。

屋里堆著装在陶罐里的穀物,角落里码著成捆的干肉,房樑上掛著蒜头和香草。

他在一间屋子里找到了一件羊毛织成的斗篷,针脚密得看不见缝隙,他拿在手里反覆摩挲了好一阵子,丟肯定是不可能丟的,他把看到的所有东西全塞进了马背上的皮囊里,一直装到皮囊鼓得再也塞不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