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山到尽头我为峰 遮天:我伏羲子,证道人皇
可风易超然,对因果的感应,太敏锐了。
隔著十数里,他一眼就望见了人群中的金赤霄。
“呼”
剎那间,他的一双眸子发光,九个大帝古字,散发永恆之气息。
融入了其中,千变万化,在这一刻,竟化作了一头真龙!
它活了过来,紫红色的鳞片,散发仙道气息,破灭时空。
一种大毁灭,大终结的力量,扑面而来。
“什么?”
快,实在太快了,瞬息而至,让人来不及反应。
许多人都诧异,人王,究竟有多可怕,目光竟可化龙。
也有人疑惑,那个神秘青年,又会是谁,值得让风易出手?
如今,风易已然树立了同代无敌的威势!
“噗”
下一个瞬间,那真龙摆尾,横扫过来。
那片虚空,一下子塌陷了,大崩溃,大寂灭。
一缕帝气瀰漫,磨灭一切,形成一口恐怖的黑洞。
金赤霄,竭力反抗,体內的黄金王血在燃烧,绽放绚烂的光。
想要回到现世,打穿桎梏,可终究不行,血染长空。
“是北原黄金家族的人!”
无数人侧目,震撼莫名,又一位圣子死去了。
方才那种绚烂的光芒,极尽的血脉潜能,绝对的强大。
可面对人王,当真是毫无还手之力,跟掐死一只鸡,没有多少区別。
那个少年,可真称得上圣子杀手,有一种魔性,绝世恐怖。
一日之內,连斩两大圣子,百无禁忌,根本不怕古世家报復。
“人王盖世,当真是无敌了!”
一位老修士嘆道,由衷的钦佩,有与荣焉。
今天,他见证了歷史,一轮璀璨的骄阳,在东荒大地上升起。
只看了一眼,就可诛杀圣子,这种妖孽,千古难寻。
有此盛事,观看了这样一场大战,他就是死了,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隱约间,他好像看到了自己青春热血中,梦中最理想的样子。
“还有谁不服吗,我就在此,向天下英雄领教。”
风易,一袭青衣,高渺出尘,如謫仙临世。
此刻却有一种空前的霸气,一如古之大帝一般,傲视苍生。
可四下无声,没有人敢回应他。
这位妖孽,生猛得一踏糊涂,纵然姬家神王绝代,紫府圣女傲世。
也不得不低头,承认其道果,杀到东荒无人敢称尊。
可以说,从这一天起,人王就成了东荒年轻一辈,头顶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
任何人,有志於帝路,想要称尊一代,必然要考虑他。
“殿下伟岸,吾辈微末之光,岂敢与皓月爭辉。”
在生死面前,四象圣子选择了从心。
什么顏面、荣耀,都不重要了。
最起码,这一片区域,同代人中,这个大魔王,抬手可杀。
这是一幅奇景,天下英杰、圣子神王,共尊一个人,千古罕见。
“大哥牛逼!”
涂飞也是兴奋的大喊,无比激动。
一群狗圣子,平时鼻孔朝天,还看不起他们几小寇,这下知道厉害了吧。
不过,李黑水依旧神色凝重,事情还没有结束呢。
年轻一代的爭锋,只是预演,老一辈的征战,才可决定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