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码字狂人的深夜 重生高三,我带着1GU盘
凌晨一点十三分,秦风房间的灯还亮著。
窗外五月的夜风带著初夏的燥热,从纱窗缝隙里钻进来,混著楼下梔子花的甜腻。月光照在键盘上,金属键帽泛著冷冽的白光,映出他专注的侧脸。空调开到二十六度,吹出的风带著淡淡的灰尘味,是老式窗机通病。
键盘敲击声在安静的臥室里响著,有节奏的“嗒嗒“声像某种催眠曲,却让他越来越清醒。屏幕上是《我欲遮天》的最新章节,主角叶凡正面对太古万族的围剿,一根铁棍横扫八荒,打得诸圣肝胆俱裂、血肉横飞。秦风写得飞快,手指在键盘上翻飞,像弹钢琴似的。
u盘里的原文在脑子里,他只需要照著抄就行。但即便抄,他也在调整节奏。他知道哪些章节要爆点,哪些段落要留鉤子,哪些地方该催更读者的订阅欲。比如这章结尾,他故意留了个悬念——叶凡发现体內藏著一个惊天秘密,却不直接揭开,让读者抓心挠肝地去订阅下一章。
这些经验,是他前世十几年网文阅读生涯积攒出来的,比任何写作课都管用。上辈子,他追过几千本网文,知道读者什么时候会催更,什么时候会骂街,什么时候会乖乖掏钱订阅。
手机震动了一下,屏幕亮起幽蓝的光。是江若曦发来的消息:“笔耕不輟大大,六月九號的颁奖典礼流程已最终確认。央视读书频道会现场直播,预计观眾超过五百万。另外,年度十佳的奖盃已定製完成,纯金镀层,重达三斤。“
秦风盯著“三斤“两个字,嘴角微微上扬。
三斤重的奖盃,够沉的。砸人估计都能砸个窟窿。
他回復道:“收到。演讲內容我准备好了,就一句话。“
江若曦秒回:“一句话?“
“对,感谢读者,我会继续努力。另外,我想在颁奖典礼上感谢一个人。“
江若曦:“谁?“
秦风:“我的高中同桌,苏清月。“
发完这段对话,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上辈子,他从来没在公开场合感谢过任何人。那时候他35岁被裁员,连个告別仪式都没有,就被hr领著收拾东西,灰溜溜地走人了。
而这辈子,他要站在几千人的会场里,对著镜头,说那些他想说的话。
那些关於重生、关於机会、关於弥补遗憾的话。
他抬头看向窗外。五月的夜风带著初夏的燥热,远处路灯昏黄,照亮了楼下停著的那辆破旧麵包车。秦长学明天还得开著它去工地,跟一群工人一起搬砖、和泥、扛水泥。车漆已经斑驳,挡风玻璃上蒙著一层灰,但秦长学每天都会擦得乾乾净净。
而现在,他,十八岁的秦风,坐在电脑前,帐户里躺著五百多万的资產,手里握著改变整个家庭命运的力量。
发完消息,他继续码字。
《吞噬宇宙》这边,主角罗峰刚刚进入宇宙秘境,正准备抢夺那颗传说中的界主传承。这个剧情节点,是整本书的第一个高潮,订阅量肯定会暴涨。他得把握住节奏,每天两万字,不多不少。这章他写了罗峰发现秘境核心的惊天秘密,却故意留了半章的悬念,让读者欲罢不能。
两点半,杨桂芳端著热牛奶推门进来。
她的脚步很轻,像怕惊扰了什么。门推开一条缝,先探进来的是那只白瓷碗,碗边凝著水珠,热气裊裊上升,在灯光里像一缕细细的烟。
“小风,別太晚。“她把瓷碗轻轻放在桌边,温热的牛奶泛著甜香,“明天还得上学呢。“
秦风接过牛奶,指尖碰到母亲的手背,粗糙得像砂纸。那是常年洗碗、洗衣服、擦地板磨出来的茧子,每一道纹路都是岁月的痕跡。温热的瓷碗暖得他手心发烫。
“妈,你先睡。“他轻声说,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杨桂芳点点头,退出去时轻轻带上了门。那一瞬,秦风看见她的眼圈有点红,大概是又熬夜等他了。拖鞋趿拉趿拉蹭地板的声音,在走廊里渐渐远去。
牛奶的甜香在空气里瀰漫开来,温热的液体滑进胃里,暖得让人想睡觉。他想起上辈子,35岁被裁员后,有天晚上也是这么坐著,母亲端著牛奶进来,说“累了就回家“。
那时候他没脸回家。
而现在,他有能力让母亲过上好日子了。
喝完牛奶,他继续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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