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五章 合欢宗的门规  三界枪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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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暂时只能放一放了!”陈毓祥在心里叹息道。

作为合欢宗的弟子,田伯光自然不会挥刀自宫,令狐冲自然是毫不客气,一剑割断田伯光的是非根,然后一走了之。

与现在九州大陆的大夏国不同,当时的地球修真界,已经是脱离了凡人界的存在,跟俗世权力更是没有半点接触。修真界跟凡人界完全是两个世界,修士严禁干涉凡人事物。当时的普通人,只知道有武林有江湖,却不知道有修真界的存在。当时的修真界和修炼者,只存在于话本传说之中。

他虽然失忆,但是毕竟还是一名修士,靠着一把抢来的朴刀,连续斩杀了数位六扇门的高手,引起了极大的震动。甚至后来神侯府的四大名捕同时出动,也是拿他无可奈何。

毕竟春风决的功力实在太过霸道,当初陈毓祥在金顶峰新生月内,春风决功力只有第一层,**无法抑制,满眼都是秋天的菠菜,结果扬州大院所有的女生,都是深陷其中。

若是设法吸收了芷儿公主的魂力,陈毓祥的魂力浓度很有可能就会达到要求。但是芷儿公主却是夏启的女人,乃是有夫之妇,陈毓祥若是这样做的话,毫无疑问就会犯了门规。而这,是他绝对不容许的。

将来开宗立派,**自然还是以春风决为主。若是没有这样的门规约束,后辈弟子们肆意妄为的话,必然会招致全天下的反对,那样的话,就是陈毓祥也是无力承担的。

地球上的天劫是正常的,渡劫期也没有等级的分别,进入渡劫期之后顶多百年便会迎来天劫。田伯光在几十年之后便是成功迎来天劫,并且飞升成功,进入仙界。而当时只有元婴期的灭绝,则是获得了永久的掌门道侣的待遇。

田伯光凭着一把长刀,毫无顾忌的在大陆上进行着自己的猎艳之旅。他毕竟是修士,武林中人和官府都拿他没办法,渐渐地也在大陆上闯下了名号。很多人叫他“快刀lang子”、“万里独行”,不过更多的人则是称他“史上第一yin贼”。

当武技发展到巅峰的时候,顶级的武林高手对上炼气期的修士,谁胜谁负很难预料。就像当日宁波血战一般,有些助战的武林高手也斩杀了几位松本剑派的低级弟子!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合欢宗才正式宣布了这样一条门规,规定所有的弟子不许凭借功力引诱良家女子,更不可欺压良家女子,违者直接处死!

大夏立国千年,被分封在各地的皇族自然不少。而且皇族们在人间处处留情,留下的没有名分的后裔中女子也不在少数。这里面,也可能有魂力浓厚的存在,但是陈毓祥却不会去招惹这些女子。

不过这个故事,却是永远留在了合欢宗弟子的心中。因为田伯光成为掌门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这条门规定为合欢宗的第一条门规。

独孤九剑!

陈毓祥在水晶宫内生活了数千年,如今虽然来到了这个不同的位面,但是水晶宫的门规已经融入了陈毓祥的灵魂之中,他根本就不敢违抗。这个门规,也是保证他的宗门在这个世界之上立足的保证。

不过当时的令狐冲还没有那么大的名气,当时他也是刚刚从风清扬那里学会了独孤九剑,第一次离开华山,开始他的侠义之旅。而他出山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追杀田伯光。而这一战,也正是令狐冲的成名之战!

当时地球上的大部分武技并没有发展到巅峰,不然田伯光也不会逍遥这么长时间。但是大侠令狐冲却是学会了一门远超当时武技平均水平的超级武技。

因为与绿水园里的女子不同,这些女子并不是他的灵魂奴仆。而欺压良家女子,按照水晶宫的门规,可是被处死的大罪!

就连田伯光这个名字,也不是他的本名。某一次田伯光同时约会两家大户的小姐,当两位美人为谁先谁后争执不休时,他极为不耐的道:“争什么争,全剥光!”正好附近有官府密探赶到,以为这就是他的名字,不过又没有完全听清楚,所以大家都开始称他田伯光。而他本来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觉得这个名字倒也不错,于是便也欣然接受了!

田伯光当初进入水晶宫的时候,水晶宫还没有自我封闭在东海之内,山门所在地,依然是在大陆之上。那时门派的名字,自然不是叫水晶宫,而是原来的名字,合欢宗。

而恰在此时,一位合欢宗的前辈路过恒山,认出了田伯光的身份,于是救起了奄奄一息的田伯光,并把他带回了合欢宗的山门。

这田伯光心志也是极为坚韧,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修炼之上,最后在众多的合欢宗弟子中脱颖而出,最终做到了合欢宗掌门的位置。

当初田伯光初入合欢宗,乃是一位普通的外门弟子,功力只有炼气期初级。一次在冲击炼气期中级的瓶颈时,田伯光由于心境修为不够,受到功力反噬,功力下降到炼气期初级初阶不说,还极为悲催的丧失了记忆。

一般来说,武林中人是很难与修士对抗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陈毓祥再次拿出那块令牌出来。在令牌之上按了一下,大殿之内,立马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传送法阵。

神识再一次扫过绿水园,陈毓祥的眼底一片惘然。

“这个地方,我还会回来么?”

“大概会吧,谁知道呢!”

再一次叹了一口气,陈毓祥不再迟疑,一脚踏进法阵之中,法阵光芒一阵闪动,陈毓祥的身影便消失了!

(偶承认,这一章写的有点水,写到田伯光,一不小心就开始乱写了,呵呵。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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