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小人物  天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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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希身边的人都是呼喊若雷:

随着军帐上面的冰雹和雨水越积越多,暴风越来越大,支持大帐的木杆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越发激烈,整个大帐都显得东倒西歪!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惊呼,原来是旁边的一处军帐终于支持不住。哗啦一声被吹倒在地,黄红色的军帐在狂风的吹拂下,转眼就飘飞出十余丈远,令人想要挽救也难,几个呼吸间就成了天边的一个小点了。

吾希还是第一次和陌生人这样讲话,嗫嚅了半天才理所当然的道:

他本来是草原上布莱族的人,父亲很早就战死了,隔壁的邻居东达大叔娶了他的母亲,也是顺带担负起来了要养育他们的责任。

所以,吾希就听了公子的话,他觉得要将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发挥到极致,最后还是得在战场上,所以打滚撒赖的申请参加了夜袭队。

那个陌生人微笑了起来: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零星的损失就不消说了,已经让李明华头大无比。

不过三里部的人对牧奴们大部分都很和气,并且因为吾希主动杀人。交了“投名状”,还让他成为了自由民。

吾希这时候才目瞪口呆,他才知道刚刚如此和和气气与自己说话的,竟然是公子!那个部族里面的大人物都对他虔诚得像是膜拜得像神一样的人!而他却还这样的鼓励自己!

吾希试探性的道:

“你觉得一个好的马倌和一个强大的勇士谁对部族更重要?”

问题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

昨夜混战一场,死伤人数竟是达到了七千余人!

“都重要。”

但是,李明华也是忽略了一件事,那便是三里部所处的草原。却是靠近海边的,一旦出现暴风雨,那规模却是要比内陆草原的何止大上数倍?早知道是这样的话,他就带上冬季帐篷,连雪也压不垮,区区的积水和冰雹何足挂齿?

第一批去夜袭的两千人,能够活着回来的只有不到一千四百人,有足足五六百人都在那激烈无比的厮杀当中倒在了草原上,当然,东夏军为了留下这些人,也是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

“让有营帐的士兵放同僚进去避雨,挤一挤就好了。”

副将惶恐急道:

“此场风雨,应当是本次战争的转折点了吧。”

不消说,在里面挤成一团的东夏军立即就被淋成了个落汤鸡。

可是那个人却是微笑道:

“可是这天气狂风大作,又是闪电什么的,很可能下雹子啊!不仅仅是这样,大人,咱们有一半的军士还没有帐篷避雨了,这草原上也根本没有躲雨的地方,怎么办啊!”

“是的,公子,没错!”

***

仿佛若多米诺骨牌一般,眨眼间又是好几顶军帐被吹走,紧接着,仿佛是在预兆着什么似的。就连李明华的大帐也是轰然坍塌,被大风吹去!将军的大帐肯定是特制的,居然也抵挡不住这狂风暴雨,那些小兵的军帐又能坚持得了多久?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东达大叔早上出门之前吃了一条烤羊腿,还给他咬了一口------那油汪汪的滋味真叫人难忘-------接着东达大叔便再也没有回来。在入夜的时候,室韦族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冲入了布莱族的营盘里面。

这时候,也许是吾希的幸运,也许是吾希的不幸-------战争来了。

李明华顿时沉下了脸来:

紧接着,暴雨便至,而吹拂着的风更是变得剧烈无比,在不远处的礁石山崖当中穿插,发出了十分凄厉的声音,远处的海浪更是滚滚而来,疯狂拍打礁石,这样的气候在草原上也并不多见,只是很少有草原靠海的,因此吴作城这里的气候根本就不能用草原的常规天气来判断啊。

虽然他们的反击依然强劲,虽然他们的反击依然凶狠,但无论是林封谨和方名都很是清楚,对方一定是有一个极限在的,只要一直源源不断的这么袭扰,总是会有到达临界点的时候!为此哪怕是死一些人,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在所不惜!

“若是没有马倌给勇士喂养好马,勇士又怎么可能有优秀的坐骑去杀敌呢?没有马的勇士和有马的凶恶敌人较量,就要大大的吃亏哦。”

“将军,将军,下雨了,下雨了!”

那个陌生人这时候便又问他:

只可惜吾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所以他茫然的留了下来,每天和牧奴一起干活,吃饭,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夜袭队并不是一项什么好差事,事实上三里部已经持续对那些该死的东夏人进行了三天的夜袭,每天都是投入了接近两千人,分成了四十支小队,像是狼一样的神出鬼没。

要知道,前两日的攻城伤亡总共也不过才五千人左右啊,非但如此,一条条报告更是触目惊心:

要厉害的。还是那些穿着黑色重铠,若城墙一般矗立在城头的南人!这些人也真是强悍,一言不发,可是挥舞起来的刀光却是仿佛可以将天空都劈开。他们的斩首才是功绩巨大,但是每个人都可以理解,那是面对面的搏杀。拿命拼来的,比自己藏在安全的城墙后面射箭确实要勇武得多!

因为乃不是牧奴,她的老爹在三里部里面地位崇高,乃是四条鞭子之一。要娶乃,不仅仅需要财富,还需要勇敢和地位!

从此吾希成为了一个牧奴,渡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黑暗的五年。

帐篷严重不足。有四成士兵要露宿野外!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今夜起,我们就应该让这些东夏人睡不着觉了,让他们在困倦和疲惫当中辗转反侧,煌煌不可终日,只是这样做的话,一定伤亡是在所难免的,李明华这老东西干起这种防守的事情也是相当拿手的。”

这样的等待毫无疑问,是相当耗费精力和体力的,而自那一场大风雨之后,东夏人就根本没能好好的吃上一顿饭,睡过一个囫囵觉!

吾希他们小队出马的时候,东夏军的大营周围已经热闹得仿佛若一口煮得正开的米粥,数不清的惨烈搏杀正在黑暗当中迅速展开,并且可以见到三里部是占据上风的,因为不时还有三里部的勇士大声唿哨着从黑暗当中奔驰而出,将手里面的火把抛掷向东夏军本就为数不多的营房,肆意纵火,兴奋呐喊。

忽然之间,吾希他们小队也是遇到了一支敌人,这支敌人就仿佛是从黑暗当中撞出来的似的,铠甲十分精良,更是浑身上下弥漫了一股逼人的煞气,浑身上下都是流淌着点点滴滴的鲜血,也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自家的,遇到了这样的敌人,尽管草原勇士十分勇猛,也是在数量相同的情况下不敢硬抗,只能呐喊着象征性的射上就箭,然后拨转马头,很干脆的就跑。

可是这一次吾希他们小队却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一头撞到了这东夏军的精锐小队身上,这些人咆哮着拔刀,只是一照面间,吾希他们小队十个人就倒下了三对!这是东夏军在铠甲和武器上的巨大优势啊,林封谨虽然财雄势大,也没可能与一个国家的财力相比,何况他最大的一笔开销都是在建立吴作城上。

不过,趁着战场上的混乱劲儿,吾希便冷眼旁观,猛然抽冷子就拿出来了自己最拿手的绝技,那便是套索!

在只有火把光芒的摇曳昏暗环境下,相聚三四十米的距离,用一根套索准确无误的套住一个人的脑袋,这听起来完全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当一个人从六岁开始,一直到十七岁的时候,每天都用超过十个小时来练习这一门求生的手段以后,你就会觉得这实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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