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七章 破敌于最强处  天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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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封谨愕然了一下,忽然就想到了一件很关键的事情:

那就是对于人类来说,硫磺雄黄之类的只是药材的一种,只要不入口的话,接触起来也没什么的,比如说去泡一泡硫磺温泉还真是十分不错的享受,既可以软化皮肤、溶解角质、灭菌、还是杀灭跳蚤啊,疥虫之类的。

但是,蛇虫什么的,最畏惧的就是硫磺,雄黄这种东西啊,对它们来说简直就是剧毒。白素贞这种道行高深的妖怪,半杯雄黄酒就直接让它现原型了。而火山附近则是盛产此物,难怪得敖液说那里简直就是噩梦一般的地方,估计敖液跑到那个地方去的话,就相当于是一个正常人进入到了剧毒无比的沼泽里面求生那样难耐。

两人寒暄了几句之后,林封谨便是将话题掰回到了正题上来:

“喂喂喂,我的部下现在都搞得对我不怎么信任了,这是信任危机啊你知道吗?偏偏你这老东西这边的东西不搞定,我就没有办法踏实下来,都已经是拖延了这么多时间,到底在搞什么,我之前订的货还好吧?”

敖液怒道:

“就为了这小事你就浪费我的一根线香!!你这是吃饱了撑的?你当这信香是不需要本钱的吗?我下次要建议娲蛇神大人将这东西也收费了,一方功德值一块,免得你不当一回事!”

林封谨翻着白眼道:

“这能叫小事吗?若这件事你搞不定的话,就目前的局势来说,那我也就只能启动最后玉石俱焚的方案了,这城里面顶多只能逃得出去一百个人,你说是大事还是小事?”

敖液这老家伙看了林封谨一眼,叹了口气拉长了声音道:

林封谨这时候才转怒为喜,笑眯眯的道:

“你们说,敌人的最强优势在什么地方?”

催命鬼也似的刺耳竹哨声响了起来,哪怕是风雨声也是遮挡不了--------听到了这哨子声的人都遗憾的叹了口气,闲暇的,温暖的时光已经过去,是时候前去换班了。

“没错,你说得半点儿都没错,东海诸国最强大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水战!他们可以横渡大洋,依靠的就是水上完全就是所向披靡,毫无对手.......可是。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敌人最大的弱点。往往就隐藏在了其最强的那一点上!就像是我们的骑射最强,可是我们最大的弱点,就在于马匹上,一旦被对方针对下了马瘟,顿时战力就要锐减!”

不过。最后还是有人说出来了林封谨想要的答案:

“有一句话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方虽然乘着我们不备,成功的偷袭暗算了一次咱们的马儿,但是,这件事在我看来,其实也是算得上是一件好事。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的马匹数量一下降,骑兵的威慑力就大减。敌人就会越发觉得我们的战力下降,他们也就越会放松警惕!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越是轻松。”

若说是东海联军在远程射击呢,也是相当一般,没觉得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只是听说日出之国的长弓手很是犀利,不过没见识到的话那就不算数。

若论他们攻城也是毫无亮点,制造的攻城器械中原大陆数百年前就开始使用了。无非云梯冲车之类,

“哎呀,敖老先生好久不见,不如咱们来喝上两杯......来人哪,摆酒席!”

“好好好,没问题没问题。”

不要说是现在他们已经是马匹死掉了一大半,实力大损,就是回到最初被围城的那个时候,哪怕还是采取闪击战术,顶多就和敌人拼个两败俱伤。并且还是“顶多”而已。

三艘船当中,零头的人叫做太雄,他年过五十,也算是个经验丰富的老人了,所以被委任为值夜的负责人。这也是他不善言辞,没有人帮他说话的缘故,才摊上了这苦差事。

“这些日子里面,貌似诸事不顺,也是难为大家操心了,首先是马儿被对方的的邪神神官做了手脚,大片的死去,其次呢,我还貌似很任性的将命根子一般的粮食拿出来和人赌赛。我也知道这样做貌似不大好,但是错过了这个时机的话,要想让东海那边的王八蛋主动的来上这个当真是难了,可以说是错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不过.......我的心中也是早有成算,所以,我就任性了一次,在这里可能给大家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惑,真是有些抱歉了。”

***

一听到林封谨提起来的“苏我使者”这四个字,众人也是有些不寒而栗,因为他们都还十分清晰的记得,有一次试探性派遣出去的巡逻船遭受到了东海联军的袭击,最后船上居然还能幸存下来一个人。

回去必死无疑,继续前进则是或者有事,再笨的人也知道怎么做了。

中原奴隶的手艺的确不错,这条咸鱼被香油煎得两面金黄,连骨头都给炸得又酥又脆,撒上的五香粉也是恰到好处,若是换成是来之前的那年景,估计武士,大名之类的也只能在过节的时候吃上这么一餐了。

众人纷纷都开始谦逊了起来,林封谨便接着道:

大堂上面点燃了七八根儿臂粗的牛油大烛,呼呼的燃烧着,那光亮将四下里照射得纤毫毕现,几乎连每个人头上的头发丝也是看得那个清清楚楚。当林封谨还没有现身的时候,人人都在交头接耳着,小声询问着究竟有什么事情。

“所以,诸君,今日便是我军一雪前耻,为爱马复仇之时!”

这时候,林封谨却是出场了,看他浑身上下的打扮却是有些与平日不同,浑身上下都扎束得紧紧的,并且脚下还蹬着一双高到了膝处的小牛皮靴子,看起来就十分干净利落,林封谨一来,就很干脆的站起身来朝着大家劝了三杯酒,然后道:

这个任务看起来十分艰巨,其实再简单不过。这些水军会分别架着三艘三桅船出发,然后很干脆的就在吴作城的港口外面下锚横住,吴作城的港口至少比窟窿湾大五倍,不过却已经仿佛是形成了一个内陆湖一样,出海口却是很小。

“最迟明天日落的时候。”

这么说吧,三艘三桅船在这出海口横着下锚,船只之间的间距为十丈。就能将和出海口给封了,里面一旦有船出来,无论大小,只要东海诸国当中的水军不是死人,那么就一定能觉察到。

虽然对这帐篷里面的温暖和干燥恋恋不舍,但严酷的军令还是令太雄站起身来,戴上了一顶结实的蓑帽,然后撩开了帐幕大步走了出去,不过很快的, 太雄就发觉自己戴上蓑帽的行为是非常徒劳的,因为哗啦哗啦的大雨和至少五级的狂风一下子就令太雄陷入到了半湿状态,接下来在太雄走上码头栈道的时候,一个浪头顺利的来了个补刀,太雄浑身上下就连胯下都找不到一处湿润地了。

“那什么时候能交货?”

这灯其实就是个灯笼,不过灯笼纸上通身涂了桐油可以防水,糊得又特别严实,风怎么也吹不灭,所以就戏称为风也要被气死,因此而得名。

因此,林封谨说得半点儿都不错,骑兵之强,至少有一半的功劳要计算在胯下的马匹上,而东海诸国的水军之强,却是有九成的功劳要计算在随船的苏我使者的头上!

否则的话,现在东海联军最最缺少的不是战利品,而是将战利品运走的运输力。在这种情况下,运货的船长稍微在船上做一点手脚。那么都能捞得盆满钵满的。哪怕是这样,太雄也是听说中原富庶,劫掠来的很多财富只能仓促的运到距离岸边很近的小岛上面埋起来,做好记号,日后再来将这些东西运送回去。

旁边堆放的草垫子也是蠕动了起来,从里面爬出来了十来个看起来是将草垫子顶在了头上避雨的水手,也是齐声高叫道:

“今夜先让大家饮的这三杯酒,是为了暖身活血,除此之外,还给大伙儿准备了酒葫芦,一人一个,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灌两口,不过千万不要过量,因为今天晚上有些轻松利落的活儿要咱们去做。我知道大家伙儿这些日子骨头里面都要闲出鸟来了,今日就让你们好好的松动松动筋骨!”

对于文人来说,这是个大雨滂沱而落,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夜晚,可以写出“流波将风去,潮水带雨来”的名篇,但是对于留守在窟窿湾大营里面的一些水军来说,则是个倒霉无比的时间段!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东海联军根本对船长中饱私囊的行为不会追究,只要你拿得下,没事,正大光明的拿就好了。

因此,太雄立即就有一种返航的冲动,但是,此时他已经不是一个渔民,已经被编入了军中成为了一名小旗,而他此时操控的船只也从打渔的舢板变成了三桅的战船,所以无故返航的下场多半就是人头落地。

这个问题一问出来的话,其余的人都有些挠头,仔细一想还真是被考住了,这东海联军若说陆战吧,也就是马马虎虎。与中唐府兵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的,若说骑战吧?那更不要说,三里部的人最有发言权,一个打五六个都没问题。

准确的是,将吴作城周围的海面锁死。连“片板”都不能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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