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83章 斗嘴  重生之乘风而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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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王岗现在剔着光头,周至就问他《宰相刘罗锅》的拍摄进度到哪儿了,知道他可能是来跟启老请教清宫和官场常识的。

墨言的《红高粱》已经成名已久,但是这人比较低调,能把他直接认出来的人也不多,但是周至做到了。

而且周至对他刚刚出版的《酒国》也很熟悉,而且去年墨言在米国出版了英译本的短篇小说集《爆炸》,知道的人并不多,周至却也知道。

“莫要骄傲啊。”说起这事儿,刘正匀便开始打趣:“我是说二位莫要骄傲啊。”

“二位?”墨言吃了一惊:“老刘,你是说小周他……”

“他的作品被译成英语出版,可比你要早。”刘正匀对这效果很满意:“你那个集子算啥,小周的作品在欧美都成畅销书了。”

“我那更不算啥,就是本讲做菜的书,普及普及中华亚文化。”周至赶紧谦虚:“不是我写得多好,是老外们自己没见过世面。”

“就是。”说起这个王老爷子最有发言权:“我在《锦灰堆》里写了匏器,说葫芦可以拿模子套起来,等它长好后就会变成模子内壁的样子,连同纹都能长成,老外们愣是不信,说什么葫芦那样套着不见阳光会坏掉。”

“直到我把实物种出来给他们见着了,这才信了!”

如果说周至认识墨言都还好解释,但是他连于华都认识,却让所有人都觉得匪夷所思。

“你可别拉上我。”马爷立马摆手:“给他们祸祸一个海马歌舞厅,就够够的了。”

“你也别把他抬得太高。”墨言和刘正匀都表示周至的表述有毛病。

于华之前是牙医,后来混进在海盐文化馆混体制,直到八八年才进入鲁迅文学院和北师大联办的研究生班,和墨言,刘怡然等人做起了同学,开始和京城文学圈里的大佬们做起了朋友。

大家又是笑。

接着就开始恶毒攻击:“老于喜欢那样表达,是因为他文化水平太低,会写的字不多,会的成语典故也不多,研究生白读了,因此表达的形式就只能那样。”

今年八月,于华调离了嘉兴文联,成了“北漂”,开始职业写作生涯。

“所以我喜欢于华老师的作品,不但能够体会到作品人文精神的厚重,还容易产生一种‘就这水平,给我一支笔我也行’的优越感。”周至说道:“而且将来于华老师的作品,肯定是在世界范围内传播最广的,为什么?好翻译嘛!”

但是起码现在可以开得肆无忌惮,连周至都忍不住加入。

之后受鲁省电视台邀请去西部采风,用半年时间穿越整个西部,又和刘正匀等人结交。

“就是。”刘正匀点头:“所以用什么形式来组织内容,端看作者自己感觉什么样的方式是最流畅最舒服的。”

刘正匀拉住他的手:“莫非你想说你也可以写出高雅的文字,却故意写成现在这样?”

“哈哈哈哈……”大家都是一通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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