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终至
最终,王子宝藏的线索也只是稍微打动了勒斯那么一下下。
但也成功保下了这支冒险小队的命。
老实说,他现在并不缺钱,对那些陪葬品没什么兴趣。
再者,尼罗兹仓促间死在了盐碱沼泽,身边只有一支探险队,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之所以留下了这几个坑了他们的人,主要还是对他们出身琴康的身份感兴趣。
夜晚,露宿营地中。
勒斯坐在小凳子上,手里拿着一个银制茶杯,克里斯蒂娜刚泡好的红茶正冒着徐徐雾气。
在他另一只手中,正把玩着一件挺稀奇的玩意儿。
大概巴掌大小,通体黑色,一支钢管连接着木质握柄,而在握柄的斜上方,赫然存在五个孔洞的圆形转轮。
“是啊,虽然现在咱们还没事儿,但这帮人不知道什么来历,我们不跑的话,说不准最后也是被杀掉的命……”
虽说火药和火绳枪都是由原歌明兰帝国研究院在几十年前发明的,但任何东西的技术革新都要有个过程,尤其是从无到有的阶段。
“你们不是巫师,所以没发现,他们跟我的法术根本不一样,更谈不上关系了。”
“我问你这个了吗?”勒斯漠然看着他,道:“我是问你这东西哪来的。”
毕竟火枪兵是需要牺牲冷兵器战斗训练的时间,去练习枪械的使用和保养。
“说得容易,你没看这些人的实力嘛?!
屁股决定脑袋,他自己是一名施法者、超凡者,对于枪械这种普通人短暂训练就可以使用的火药武器,自然是没什么好感的。
一股被转化为电能的魔力直接注入了肯的体内,令其瞬间再次感受了一下全身被针扎的感觉。
虽说这东西只要学会魔法盾的低级魔法师就能挡住,但它的出现,会打乱施法者的崛起进程。
我看这伙人的首领好像对咱们要找的尼罗兹墓地似乎有点兴趣,那么暂时来说咱们是安全的。
“请您先放下这个,它叫做转轮枪,是火绳枪的改进版本。”
到了今天,歌明兰帝国虽然已经泯灭,但它的王室还有部分尚存,在琴康占据着不小的权力和财富。
“机会,就在魔晶石了。”
当初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已经发现了类似火绳枪这种前装药的热武器,甚至他还亲自用过两次,来给研究院和军团提供实战数据。
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低声怒道:
肯刚要说话,勒斯抓着他肩膀的手便闪出一阵白光。
魔法师的兴起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只不过可能会因为这个小东西影响一些进度。”
这些森林不仅提供了较为干爽的地面用于建设房屋,同时也不停吸引着野生动物来此定居,这就给部落人提供了不少食物来源和用于交易的皮毛。
肯听米拉这么说,也放弃了这条思路。
‘这东西可有些了不得……’勒斯心中暗想道。
到时候就不是换个粗绳子的问题了。
虽然,最后只是证明了自己根本没有骑士天赋。
这时,杜康也来到他们面前,将六个人都带到了勒斯面前。
达利他们将这东西当做什么工艺收藏品交给了自家老板,可当勒斯看到它的第一眼,自然也就认出,这特么不就是转轮手枪嘛。
而杜康几人手中的刀立马就架到了队员们的脖子上,甚至已经压出了血痕。
‘难道是很早之前就从巫师之都分裂出去的那些人之一?’她心中猜测道。
而且雨天情况下,根本没办法使用。
勒斯点头,道:“有点担心,但也不算什么大事。
“手里拿的什么?摆弄一下午了。”杜康走过来问道。
肯只见对面坐在篝火旁的年轻人正把玩着从自己身上收走的手枪,心中顿时升起一股这货应该没见过,最好能玩走火了把自己弄死的想法。
由黄金打造的书页上镌刻着歌明兰王室家族崛起的历史和荣誉,配合黄金权杖、黄金王冠和黄金铠甲,共为歌明兰王室的荣耀象征。
而这些士兵的第一轮射击仅仅命中了七发,全部被骑士凝聚在身体中的血气挡下,只不过受了些皮外伤。
“阁下,不知道您找我们……”肯见他把玩了一会儿也没有去碰那个小勾子的冲动,随即放弃了心中不切实际的幻想,恭敬问道。
穆尔这些部落族人之所以能在这里活下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沼泽中层区域存在一片又一片的小森林。
勒斯见他又不说话,蹲下身子,冷漠的盯着对方有些躲闪的眼睛。
黄金之书,就是这样的一件东西。
现在又是他这个琴康人带着新式火枪,很好猜。
“米拉,你觉得怎么样?”
而资源是固定的,支持火药武器开发,施法者这边就能得到的扶持就会变少,发展速度在短期内必然受到影响。
肯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道:
“你不说,我也能猜到,琴康研究院的技术对吗?”
从那之后,勒斯才开始了疯狂的训练,期望自己能通过骑士的力量保护自己。
这种缺点可不是小事情。
“可怎么跑啊,我们的武器和物资都被没收了,没有这些,在盐碱沼泽里纯属找死。”
一方面是自己的性命,另一方面是泄露国家秘密的后果,他不知道该怎么选。
现在大陆有点暗流涌动,战争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爆发,到时候琴康拿出这个大杀器,很可能会将各国的目光转移过去,大力追赶这方面的进度。
“老师,您是在担心这种新式火枪会影响到咱们吗?”克里斯蒂娜走到他旁边问道。
这种痛苦的体验,他从来没有经受过。
减少对超凡骑士的依赖性,增强普通士兵在战斗中的重要性。
现在的大陆上,也就一些底层的黑帮在普通人的火拼中可能会使用一些短管火枪,还是威慑力远大于实际杀伤力的恐吓性质。
可这里不是地球,这是个有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
别忘了,如果能找到那件歌明兰王室盼了这么多年的黄金之书,能换多少钱!”
于是,他将被看押的冒险小队叫了过来。
“你仔细看看这东西像什么?”
“我……我真不……呃啊!”
这把枪他之前试过,精度和威力相比之前的火绳枪有很大提升,射速就更不用说了。
“要不要逃跑?”另一个人说道。
“亏你还是个混野外的冒险者,连现在的状况都搞不清吗?”
这个血气的强度,足矣抵挡住没有膛线的火绳枪至少十次的攻击,而以火绳枪的设计精度,要在仅仅一百米且威力下滑严重的射程范围内面对四级骑士连中十枪,所需要的枪支数量就要三十以上。
勒斯点了点头,像这种方便隐藏又和传统火绳枪区别很大的手枪,有时候确实能起到出其不意的作用。
但要说这玩意真要大规模列装,凭借强大穿透力和数量优势,像地球西方最早期的排队枪毙战术一样,倒也是一件大杀器。
个体超凡,永远是正确的进化道路。
比如马匹深陷泥沼,有人不小心被毒虫咬到。
但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成本。
既然两年前琴康就已经做出这种新式武器,那两年后的今天,应该已经秘密生产出很多了吧。
但今天从冒险小队缴获的这支转轮手枪,却让勒斯深感惊讶。
肯的心中一沉,其实他也清楚,哥哥给自己保命的这个物件,只要被人看到了,就一定能猜出个大概。
看着盐碱沼泽深处的丛林,勒斯心中想道:
可一旦因为雨天或者潮湿情况,失去枪械,他们本身的战斗力必然比不上全职近战的士兵。
多宾,你还有没有点冒险者的勇气。
但它的二次装药实在是太麻烦了,一个熟练火枪使用的士兵,也需要半分钟的时间进行清理枪膛,装填底火、布、火石或者引线等步骤,才能进行二次发射。
毕竟,琴康的火绳枪也很出名,现役部队中就存在一支规模不小的火枪队,在防御战中屡屡取得不错的效果。
这件事情,就算白天被勒斯吓住的多宾也没有说。
不过所幸经过两天的急行军,之后的道路要好走不少。
而后面三者,早已在天谴之年伴随着帝国首都而毁灭。
盐碱沼泽大部分地区都是由泥沼和灌木构成,这样的环境人类根本生存不下去。
琴康暗中制造新式武器,当然是为了在关键时刻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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