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子弹的问题。”
甚至在新移民来之前,朱先海就已经在他们身上作起了文章。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性能就是完美的,其实亨利步枪的威力小,斯宾塞步枪的威力也大不到那去。甚至到最后,这也是他最终被淘汰的原因——论射速,它远远不及亨利或者温彻斯特步枪,论威力吧,他又比不了夏普斯之流,那些步枪是可以猎鹿,可以打野牛的,至于斯宾塞,顶多也就是打打人,猎鹿,打马,它真的不行。
“金属弹壳是昂贵的,而且需要更多的设备,如果我们不能自产这种子弹,耗尽了子弹,它就是一堆废铁!”
现在有了人,武装力量就要搞起来,初代南华被扬的教训是什么?
第一,武器数量不足。
“大帅,我们现在还不能制造子弹!”
“这,这是真的吗?”
正是因为它强大的火力,等到南北战争结束时,斯宾赛步枪在双方士兵眼中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战胜的象征。
与高乔人的一战后,朱先海就针对武器的问题,为了提高斯宾塞步枪的射程,他直接拿出了十几年才发明的“伯丹式底火”。
南华掷弹兵嘛!
取出一支连珠枪——斯宾塞步枪,朱先海说道。
而这也是布莱恩建议让骑兵用的原因——至少它的威力比转轮手枪大,而且精度更高。
说话的时候,朱先海压动杠杆退出一发子弹,拾起这发.56口径的紫铜壳边缘发火子弹,朱先海说道。
不过只是暂时的。
“连珠枪——它才是真正的未来!”
也就是斯宾塞步枪有改进的潜力,相比之下,亨利步枪的改进潜力极小,它黄铜机匣强度较低,难以承受高膛压,虽然能装十三发子弹,而且射速更快,但结构坚固性远远不能与斯宾塞步枪相比。而且斯宾赛枪的部件更易于制造,看似结构复杂,其实部件并不多。
朱先海耸耸肩膀说道。
“未来,南华保安队全部装备这个!”
所以,一直以来,朱先海都非常迫切的想要扩充自己的军事力量,尽管把所有初代移民都变成脱产的军队不现实,可除了五百人的自卫队之外,其它人也需要接受一定的军事训练。
回来的不仅有他,还有他采购的机器以及雇佣的技术人员。
保安队,是南华最重要的军事力量。
第二,兵员不足。
“或许这种步枪的射速快,火力强大,但是它使用的0.56英寸子弹,射程只有三百码,在战场上恩菲尔德步枪会在远距离死死的压制它,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以恩菲尔德步枪为主,骑兵和战车兵用斯宾塞步枪。”
有了这支2500人的武装力量,朱先海总算是真正能睡踏实了。毕竟,现在阿根廷的军队也就20000左右。
几天后,一艘船驶进了南华湾,站在船头的巴菲特瞠目结舌的看着眼前这座陌生的城市。
不用怀疑,当他看到在码头上迎接他的朱先海时,就不再怀疑了。
“欢迎回家,我的朋友。”
刚一见面,朱先海就给了巴菲特一个有力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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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