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看到过荆小强的摇滚,心目中的荆小强更是战无不胜!
从他亲手奏响那轻快又忧伤的前奏,全场就疯狂了……
荆小强甚至主动让出了c位,自己站到一边,专心辅佐对方的前奏乐曲,还要指挥鼓手和键盘手,副吉他,沙锤等等六七个年轻人都参与进来!
因为如此不知轻重的坏印象已经有了。
荆小强那种指挥风范,更是调动,其他人手成为乐队有机体,他也惊奇的发现这帮年轻人的专业性很娴熟,甚至有种熟悉的味道!
主席台边有一大堆以穿着皮夹克、军大衣为主的滚圈儿人士边,居然立刻跳出来好几道身影,迅速冲上台!
还非常分工有致的各自冲向不同的乐器!
在荆小强自己莫名其妙的状态下,其中一个披着长发的眼镜年轻人主动跟他说:“那天听了你这首曲子,我们几个拼命扒谱,还好视唱练耳的功夫还行,最后凑了个差不离,给您凑齐活儿?”
这么穷,这帮人还这么拼命要搞摇滚,那也的确是拼。
来都来了,荆小强唱了想溜,果然看见杜若兰已经在束头发做准备。
抱着一把民谣吉他,一点都不怯场……
在用强硬的唱功和词曲实力狠狠的打了一巴掌之后,再用完全不一样的慢摇滚节奏,打破了滚圈故作深沉的苦闷、叛逆装逼样。
炫彩缤纷的前奏,的确比荆小强一个人在台上挖空心思的凑出来要漂亮多了。
眼镜年轻人更是双目放光,重重点头。
等他在高峰点上猛的跺脚,眼神示意给鼓手,一连串重重的连击漂亮又有气势!
荆小强就摘下麦克风递过去:“我们的鼓手……”
先抑后扬的把戏也就罢了,在高亢、激烈中还能保持那么清晰的演唱嗓音,咬字清晰又充满力量感,嘶吼的唱腔共鸣更是专业级的上头!
台上台下的滚圈众人,有种莫名其妙就被上了课的感觉!
敞开的黑色皮夹克,里面白色高领毛衣,隔着很远都不难判断天赋过人。
水准简直就是碾压之前这些位民间滚圈老炮,而且被荆小强的名声轻而易举的撵开,你们不是用这么多人挤兑我上台露一手么?
那个年轻眼镜,拿着电吉他立刻也跟荆小强对上步伐,他的吉他弹奏技巧性明显很娴熟。
而且真就是荆小强那个大部分国语,仅仅在黑凤梨等少数几句粤语的版本!
荆小强转头凑近麦克风:“几天前我在一班平京摇滚的朋友面前演唱过这首《what i've done》,非常感谢他们今天能来帮忙……在这个冬天的夜晚,没有离别……”
但这么带着平头走过来,就是有种龙行虎步的傲然气势。
那种沙哑中带点华丽气息的多变恰恰是荆小强的长项!
他也是故意从轻柔低吟的语句起步,对比之前那些只知道嘶吼的初级版本,这种先抑后扬的效果是专业级的差距。
没法比。
掐死了,又得多少人多少年埋没才华呢?
远远的仰头看着那台上长发披肩的摇滚乐手们。
眼睛青年他们果然也是意想不到的市场反馈如此强烈。
无数学子挤过来伸手,女生们更是第一次享受到追星的快乐,尖叫!
荆小强真想挨个儿抽大嘴巴子。
因为啥都比不过荆小强。
可等到那句what i've done被喊出来的时候,全场直接被点燃!
穿着咖啡色毛领皮夹克的荆小强,一改之前剧场舞台上那种海外留学生正气凛然的放声高歌。
如果荆小强也是恣意妄为,二三十的年纪,没准嘿嘿一笑,转身就走。
狂放悠远的低音节奏起来了。
还普遍被平京滚圈瞧不起的浪漫摇滚,真正展示了影响力。
但这时候来不及多想了。
她那点小聪明哪里会看懂多深远的事情。
果然这首林肯乐队的名曲,在新世纪二十年中被评为前五十金曲的作品,一旦配器完整,效果哪里是现在还处于萌芽期的滚圈效果可比。
然后在调动起全场注意力的时候,却来了个陡降,十足铺垫气息的烘托主唱发声……
非常熟练,而且把其中几个爆发点找得很准,很有专业水准。
于是荆小强单手拨动贝斯配合,另只手挨着给每位乐手都来个报上姓名的机会……
可惜那是他们永远碰不到的存在。
荆小强却悄悄凑在眼镜青年的耳畔:“帮我照顾好这些歌手,明天到理工大学来跟我们会合,掩护我走先……”
然后他就真的在如此里程碑一般的场面下。
溜之大吉!
还是陪小白去钉格子布比较欢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