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2章 一世一元,改元贞观?  三国:我刘辩,让大汉再次伟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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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令刘辩印象深刻的是民间百姓向豪强借贷的利率,建宁年间是延续孝桓皇帝时期的《贷钱令》,禁止豪强以超过法定利率放贷,而这个法定利率是年息两成。

尽管执行松弛,致使“豪民侵陵,分田劫假”,但至少在地方行政主官愿意保护百姓的时候,是有法可依的。

但某个昏君在熹平年间废除了这条法律,允许豪强以最高“倍称之息”,也就是十成的年息来向百姓放贷,最终通过高昂的利息在熹平、光和年间的天灾之时掠夺百姓的田地,将无田百姓收为奴仆成为了地方户籍上的黑户。

只是许多百姓不知道,看着豪强们拿出朝廷的律法条文,在契约上写明是以朝廷允许的最高利率收取,而并不言明具体年息利率,百姓以为有律法保护,最终被豪强欺骗百姓。

“新朝该有新气象,这种事情以后不能再发生在大汉治下。”

刘辩袖中的拳头微微握紧,这是他接下来的十年里要做的第一件事,沉声道:“其一,以孤为始,大汉的天子一世一元,年号定下便不得再行更改。”

“其二,除年号历法外,以太祖高皇帝于氾水之阳即皇帝位之年为大汉元年,则今年为大汉三百八十六年,从即日起,所有文书以汉历纪年,以今年为例,书云‘大汉三百八十六年,光和七年’的形式纪年。”

“其三,大汉不再受祥瑞,敢有以祥瑞上奏者,罢官,全家流放交州!”

没有这些所谓的祥瑞之说,后世君王改元的动力也就丧失了大半,再加上他这个开头,至少有汉一朝将很难再出现拥有多个年号的天子。

即便有某位不肖子孙犯轴,至少以“大汉某年”的纪年方式也能流传下去,也许下一朝的君王也大抵会延续这样的纪年形式。

太子的声音并不洪亮,但落在众人耳中却有振聋发聩之感。

众人对视一眼,几乎是刹那间便达成了一致,集体认同并夸赞了太子的观点。

年号的弊端其实并不显眼,或者说即便是有外放经验的官员也多数不会意识到这个问题。

当然,其实也并非没有大才注意到这个问题。

自孝武皇帝后近两千年之中有多少惊世骇俗的大才,难道真就只有那位乞丐出身的草根皇帝因为早年经历而更明白一世一元的好处?

这些大才岂能不知改元频繁的弊端,只不过改元背后的政治意义太过复杂,不是臣子能够提出并执行的。

且不论面临天灾人祸时的改元,光是地方州郡县上奏祥瑞,就足以让天子为了祥瑞背后的政治意义而改元了。

难道臣子非要跟天子说,其实你压根不是什么上天之子,你也没法和110光年外的小熊座β北极二星(紫微星)沟通,这些祥瑞也都是假的,所以改元不过是自欺欺人吗?

那恐怕那位天子就要好好地帮臣子清点一下九族的人数了。

天人感应之说或是成为了后世天子们掌控国家的一种手段,或是根深蒂固难以抗衡,即便明知一世一元的好处,却也最终不得不选择妥协,或是舍不得放弃祥瑞所带来的政治利益。

但刘辩已然在天人感应论尚未根深蒂固之际,借助今古文两派的力量罢黜了天人感应论,并且他也不需要天人感应所带来的政治利益。

呵,一个正在经历小冰河期的王朝,若是依靠天人感应论,恐怕就是黄帝来了都得挨两巴掌被骂成无道的桀纣之君。

至于年号,一个令刘辩全然没有预料到年号从卢植的口中被提出。

卢植突然整了整衣冠,“臣请定‘贞观’为年号!”

(2636字)

——

ps:以上关于汉灵帝建宁年间与熹平年间的“禁聚众令”颁布以及法定最高放贷年息利率变化,参考自《后汉书》、《东观汉记》以及东汉时期的《九章律·户律篇》,非作者菌虚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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