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让华冲揍人这事儿,萧鹏毫无心理压力。别看着西方国家整天吹嘘什么法治,其实有些事情连他们自己都无法定性。
比如说‘打架斗殴’这件事情。
曾经有人遇到一个女子被一个男人殴打于是上去见义勇为救下了那位女子,结果倒好,三天后被警方涉嫌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罪为由刑拘,关了十三天后检察院不予批捕交了一万元取保候审,结果没几天警方又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再次移交检方,检方又不起诉。
这个事情当时可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怎么说当地警方什么的都有,搞的警察也是灰头土脸。
事实上对于这个事情抱怨警察的只能说他们无知。这事情跟警察可以说没有任何关系。
警察的工作是什么?有人报案他们就要调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后案件交给检察院去判断这个案子到底该不该成立,如果检察院认为这个案子成立,那就递交给法庭,如果这个案子不成立,这个案子就打回去。
就像这个案子,那个开始被揍的男人受伤是事实,他只要以这个为借口不断找警察报案警察就要受理,到底是刑事案件还是见义勇为那是需要检察院判断的,如果警察不管这个事情那才是失职。只要那个受伤的人一直告警察就不能不抓。
同样,不管如何那个家伙受重伤也是事实,这就要当作‘违法’来对待。在检察院出结果之前打人者也要被控制起来。最起码是一个取保候审。
这个事情要怪只能怪只能怪那个打女人的家伙不要脸,警察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而已。
最后结果是打人者没事,被定性正当防卫还被当地政府颁发了‘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而警察却为了这个事情背了不少黑锅挨了不少骂。
这个事情也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正当防卫’和‘斗殴’实在难以分辨。国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颁布了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和指导案例。不过有一说一。短期之内这个事情还是不好解决,肯定还会有很多‘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事情。这都是观念一时没有转变的原因。
事实上别说华夏了,这个情况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华夏还算好的,最起码现在还颁布了指导意见来改变这个局面。在西方国家这样的事情更多。
西方国家警察最不愿意管得案子也是这样的事情。在这里打架的事情更多,西方国家的习惯就是用拳头解决冲突,偏爱‘硬汉风格’。类似于‘你瞅啥?瞅你咋地’的斗殴案在这里是多不胜数,警察来的时候也头疼。反正只要打起来那是各有各的说辞很难分辨谁对谁错,所以干脆也不管是谁先动手,直接视为斗殴再说。
但是在这里有一点儿倒是很确定:那就是私人财产不容侵犯。
事实上在国内也是这样,但是执行起来又会出现问题。
比如说有个案子,有人翻墙跳入别人家里滋事伤人,受害者奋起反抗在打斗中把对方杀死。
按理说这人死有余辜,但是最后受害者还是被抓了,因为死者家属主张受害者防卫过当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移交检察院,而案子被检察院驳回后他们再次主张再次被驳回,最后杀人这无罪。
这个事情和前面那个案子同样,警方要把案情细节侦办清楚交给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再判断这个案子是否上法庭。但是在出结果之前这个案子再次引起公众舆论。特别是某些媒体不负责任为了吸引人眼球故意乱带节奏欺骗那些正义感爆棚却无知的群众。很容易把矛头再次带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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