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四章 鞭长莫及  一品寒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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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麟的大马场,终於落成了。

林家过来的马奴,现在叫养马人,终於派上了用场。

仔细一盘算,自家的一千五百名轻重骑兵。

就算全部武装到位了。

差的就是训练磨合。

手里的駑马,也过了千匹。

都用来赶车?

太浪费了。

其实駑马,只是没有战马的爆发力和冲阵的胆量而已。

单单是骑乘赶路。

这些来自辽国马场的駑马,质量普遍不错。

这下,就需要调整了。

陈风掌管五百重骑兵,副千户。

陈云掌管一千轻骑,副千户。。

梁自忠率领,一千骑马步兵副千户。

步兵骑的马,全都是温顺的駑马。

剩下五百人,则划为城防步兵。

大部分都將训练成床弩射手。

红娘子的女兵也扩充了。

达到五百人。

她也是四大副千户之一。

三个里,十二个村。

有足够的小娘子供她挑选。

陈无双要了三百匹最好的駑马。

又从马场里,挑出三百温顺高大的母马来。

这把大伙儿心疼的。

辽人千挑万选的母马,比重骑兵的战马还珍贵。

没准儿某一匹。

以后就能生出,爪黄飞电一般的千里马来。

“哎哎?你们心疼个啥?”

“本姑娘,不知母马的宝贵?”

“大不了,儘量不骑著它们打仗好了。”

所有人都不信。

你这个好战分子,逮著机会不上?

可能么?

你干嘛跟陈风抢马鎧?

你挑的女兵,人高马大的就有二百多。

这是要,组建娘子重骑的节奏!

沈麟倍感头疼。

算了,由著这丫头去折腾。

马好,他们也跑得更快些。

医疗、后勤、通讯,也是重中之重。

按照沈麟的心愿。

他恨不得全用上肩高五六尺的好马呢。

清一色的重骑,不更牛叉?

单匹战马冲不了几趟,一人二、三匹呢?

骑马步兵乾脆给重骑兵打辅助,不好么?

岂不是胜过他们自己,衝上去的杀敌效率?

可惜,这是展望。

要达到目標,任重而道远啊!

封丘,京城。

城北的某个宅子里。

白须飘飘,面色清矍的沈忠孝凭窗而立。

他凝望著夜色中的滔滔黄河,半晌都没有言语。

沈思思拿著一件中衣,轻轻披上沈忠孝的肩头。

“爹爹,夜深了,小心著凉。”

沈忠孝掉过头来,摸摸宝贝女儿的小脑袋。

眼中满是慈爱。

“你呀,要是男儿身,就好了。”

“哼哼!”

沈思思不依道:“上次沈麟堂哥可说了。”

“女儿也顶半边天,休道巾幗不如男。”

“哈哈哈!”

沈忠孝抚须大乐。

满腔惆悵也去了大半儿。

“你呀,以前,不是挺不待见他的么?”

“如今,怎么经常提起他?”

沈思思不好意思,又有些小骄傲地昂起头。

“谁叫沈麟厉害呢?”

“您不知道吧?”

“他那首《水龙吟》,已经传遍大江南北啦!”

“不少闺阁少女见了我,还打听沈大才子有没有婚配呢!”

“可惜,这傢伙太懒。”

“要是,多出几首诗词就好了!”

你怕又多几次炫耀的机会吧?

沈麟好歹是你堂哥。

他出名了,你个小丫头片子,也与有荣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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