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女孩子家的,怎么能张口闭口就是贱人?”明明脸上的表情和眼睛里的神色都显示着对他的赞同,偏偏还要假惺惺地训斥,仿佛想要借此表现作为主母的大度,“她再怎么说也是你爹的身边人,你要喊她一声姨娘.......”
———又是这样。
每次都是这样。
顾筝环视着室内的一片狼藉,只觉得丝丝缕缕的气聚集着堵拥堵在心口,让他嘴里发苦,苦得想要吐出来。
这就是所谓的爱吗?
真恶心。
真恶心,哪里都恶心。
“娘,我知道错了。”他讨软服乖,“我是心疼你才会这样口不择言的,我保证再也不说啦!”
他已经在泥沼里了,他永远都挣脱不了这片泥沼了。
在高强度学习的第三年,顾筝开始得到一点来自母亲给予的权利,这一年,他八岁。
他终于从懵懂到清醒地明白———要让自己活得舒心快活,就要不择手段,没有人会把想要的双手奉上,他要自己去争、去抢、去夺。
人事物,都一样。
又过了六年,他娘便极少在他面前发疯了,因为顾筝会温温柔柔地笑着,帮他娘扫除一切障碍,让他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只能爱着她。
他如幼年时那样伏在他娘的膝头,说着卖乖讨喜的话,无论他娘怎么试探,他都会笑盈盈地说:“我是娘的孩子,自然要站在娘这边。”
“阿筝啊阿筝.......”他的娘抚摸着他的头,慈爱地说,“你身上流着我的血,只有你懂我。”
“你为什么不是个女孩呢?”他的娘轻声呢喃着,“你要是个女孩,我就不用这么担惊受怕———”
她说着说着又自己否定:“不!你必须得是嫡长子,那个贱人生的孩子,不配继承玉郎的一切!”
顾筝伏在她的膝头上,发丝遮掩住了他的眼睛,也遮掩住了他冷漠的神情。
这个女人,这个他世俗意义上的母亲,因为“爱”,几乎要疯魔了。
他爹年幼时有一青梅,因为身份低微,只得给他做了妾,因为他娘是主母,所以还未进门前,那怀了身孕的妾便被灌了一碗堕子汤,两人还未见上面,便已结了怨。
他爹并不爱他娘,又出手护着那失了孩子的妾,还给那妾升了身份,两人年轻时常常不欢而散,好好一个主母,日子过的憋屈,时常郁结。
后来他娘怀了他,那妾便闹将起来,只是手段比他娘高明了无数倍,不仅没引得他爹厌弃,反倒愈发怜惜,怀着孩子的主母,独守空房竟成了常有的事。
后来那妾都欺负到脸上了,他娘竟然着恼的同时又慌了神,觉得她若是生下继承顾氏的嫡长子,那妾必然会不顾一切的报复———哪有胆战心惊,千日防贼的道理?
于是孕期的胡思乱想、丈夫的不作为、妾欺负到头脸上,最后竟成就了一场弥天荒唐,戏文里是狸猫换太子,戏文外是男儿作红妆。
顾筝刚开始发现自己男扮女装时,以为是出自什么利益交换的迫不得已,直到这些年断断续续拼凑出真相,才发现不过是蠢人的灵机一动。
可怕的是,蠢人有钱有权,兜住了这场错漏百出的荒唐。
以他现在的手腕,他都能想出好几种悄无声息解决了那妾的法子,可他娘却说“活人是比不过死人的”,若那妾死了,他爹才会一辈子忘不了她,她就永远争不过那个妾了。
死人或许会在记忆里被美化,可活着的人才拥有一切,活着的人才是赢家。
那个被他娘恨了小半辈子的妾死在顾筝的十六岁,或者说,死在十六岁的顾筝手里。
人心是经不起考验的,顾筝只用了几年,就挑拨了这份几十年积累下来的感情,那妾临死前说要见顾筝一面,顾筝没有去,败者就该长眠在地下,何必去听那死前的不甘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