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渊很喜欢糜家,因为他在这里过得很舒服。
论吃食,糜家比甄家完全不差,只是因为地势,所以在原材料选择上稍有不同。
甄氏地处河北,离著北方杂胡比较接近,所以来自草原的牛羊,和飞禽走兽各种野味,食材较为丰富。
糜氏地处海滨,在鱼获上更有特色。
要不是现在香料不太齐全,高渊倒有心思开发几道美食。
论规矩,糜家只有兄弟二人,也都是才刚加冠的年纪,与张飞、赵云相仿。度过了一开始的磨合期后,眾人愈发熟络起来。
尤其是酒酣胸胆之后,平日里知书达礼的偽装逐渐卸下,少年心性重新占据上风,往日的礼法再也约束不住。
有张飞这种爽直性格的人在宴席间耍的开了,糜家兄弟俩也开始跟著大呼小叫,好不热闹。
以至於好几次酒席吃到一半,整个场面都压不住了,张飞死命拉著赵云,要在大厅里摔跤,也就是角牴之戏。汉代也叫“弁勇”,属於某些边军日常训练的一种。
每到这个时候,糜竺就舍了主位,跑到刘备身边拉著他一起吃酒。
而糜芳则是更亲近关羽...
就很奇怪。
高渊猜测可能是糜芳可能因为自幼身子骨偏弱,又或者因为是糜竺的弟弟,自父亲之后,习惯了生活在兄长的羽翼之下,更容易对关羽这种身形伟岸的高大男子心生亲近。
毕竟关羽身高九尺,肩宽腿长,属於诸人之最。
只不过关羽对糜芳的態度就很一般了,最多也是出於吃人家的嘴短,而保持最基本的礼貌。基本上就是糜芳问上一句,他才勉为其难地回上一句。又或者是微微頷首,从不主动发问。
像极了......
嗯。
对。
高渊只希望糜芳不会因爱生恨就好,但是基本不可能。
只不过相较於不太成器的弟弟,身为家主兼兄长的糜竺,给他的观感就是极佳了。
糜竺虽为商贾,但是身上完全没有那种市侩风气,倒像是一位翩翩君子,无论风度还是气质,俱是上上之选。
接触日久,高渊甚至有些怀疑,关於“火德星君”的传言,属於“必然的巧合”了。
试想一下,糜竺可能只是偶然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跟他说了一番言语。而后回到东海,清空家当的时候,必然需要讲述缘由。
若是此时正巧门中有一个心思灵活,並且有些胆量的,找准时机放一把火,也算成就了主家的名声。
主家获得美誉,他们这些门客家僕,也会从中受益。
毕竟相较几间屋子而言,糜氏更需要的是名声。
尤其是对於糜家这种巨富而言,他们巴不得这种事情重复上十次、百次才好。最好將此事传遍天下,连当今天子、皇储、太后,都有所听闻。
名声就是保障,烧上几次房子,比养十万大军都能得到更大的保障。
何乐而不为?
“子龙,此地太过狭小,不如与我同到室外,骑马来战?”
“三哥,你莫不是又喝多了?小心身子不稳,倒要摔伤自己。”
赵云一脸苦笑,死死拉住张飞。也多亏了糜氏家底丰厚,连日以来他身上的衣服,被张飞扯坏了不知道多少件。
“子龙怎得如此小看你三哥?莫说是骑马与你单打独斗,此刻便是来了千军万马,俺也能杀他个透阵而出!”
张飞原本一张黑脸,此时倒红的快赶上他二哥了,闻言大为不满,就要扯住赵云,將他拽出屋外。
只不过赵云一身本事本就不差张飞,更兼喝的酒少,敏锐非常,任由张飞忙活半天,愣是抓他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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