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8章 后序:一曲哀感顽艷的悲歌  柔福帝姬(全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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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长公主,徽宗第二十女也。母曰懿肃王贵妃,政和三年夏,封柔福公主,寻改帝姬。靖康二年春,从驾北狩。绍兴十二年,太母归自北方,言帝姬以去年夏死於五国城,年二十九。

由此推算,柔福也可能生於政和二年或三年。本书中作者顾及柔福及笄情节,將柔福的出生年份定为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

其他关於柔福在靖康年间的记载,最详赡的是《南渡录》中的一段文字:

(靖康元年十二月)十九日,京师雪深数尺,斗米千钱,贫民飢饿死者盈路。金人又纵兵剽掠,有一將在天津桥上扎甲士千有余人,民莫敢过。时有柔福帝姬侍从三十余人將欲入內,贼叱止之,呼令出轿。帝姬泣曰:“吾贵家子,天子为吾兄,安可出见金兵?”金兵使人曳出之,使前徒行,笑曰:“美妇人也。”问曰:“汝有夫乎?”帝姬曰:“今两国已和,汝等安得无礼?”其人曰:“吾兄为北国大臣,富贵无比,若能为之妻,不异汝南朝富贵也。吾有香缨一枚,可以代兄为聘物。”遂取怀中真珠香囊,手持以献。帝姬不肯受,金人执帝姬手令受之,金人乃笑而退。其后竟为金將兄所得,盖粘罕之次弟也。粘罕兄弟三人:长粘罕,为金国元帅;次泽利,为金国北部大酋长;次野利者,灭契丹首擒天祚者即其人也。

这则史料除了向人们提示了准確的时日、事件、人物外,还昭示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柔福当时深受宠爱,隨从眾多,而且生性倔强,敢於在金兵陷城之后率眾出入;二是柔福后来被迫嫁给了金国大將泽利。

至於香囊一事,《南征录匯》中记载略有不同,其中赠香囊的是金將野利,作者选用这段內容,改写进小说中:

野利代聘多富帝姬(柔福),见归帅府,求赐释付。二帅大诧,询帝姬,云:“出城轿破,时番將胁入民居,令小番传语云:『兄为北国大王,不异南朝富贵。』使受香囊,未解其意。”二帅怒,斩野利於南薰门。

其后史料皆付闕如。倒是有关“偽柔福”的事件,一再被人提起。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乙编卷五》中说:

靖康之乱,柔福帝姬隨北狩。建炎四年,有女子诣闕,称为柔福,自虏中潜归。詔遣老宫人视之,其貌良是,问以宫禁旧事,略能言仿佛,但以足长大疑之。女子顰蹙曰:“金人驱迫如牛羊,跣足行万里,寧復故態哉?”上侧然不疑其诈,即詔入宫,授福国长公主,下降高世荣。汪龙溪行制词云:“彭城方急,鲁元尝困於面驰;江左既兴,益寿宜充于禁臠。”资妆一万八千緡。绍兴十二年,显仁太后迴鑾,言柔福死於虏中久矣,始知其诈。执付詔狱,乃一女巫也。尝遇一宫婢,谓之曰:“子貌甚类柔福。”因告以宫禁事,教之为诈。遂伏诛。前后请给锡賚计四十七万九千緡。

这段文字详细標明“柔福”南归年月,以及当时词臣所行制词言语、赏赐之数,颇为可信。考诸《宋史》《宦者》列传也有类似史料可作为印证:

先是,偽柔福帝姬之来,自称为王贵妃季女,益自言尝在贵妃閤,帝遣之验视,(冯)益为所诈,遂以真告。及事觉,(冯)益坐验视不实,送昭州编管,寻以与皇太后连姻得免。(绍兴)十九年,卒於家。

看来有关“柔福回归”的事件,在南宋初期確实是件颇为轰动的事。问题在於,宋高宗对这位比自己只小四五岁、仅別四年的妹妹,唯有“足长大”一点值得怀疑,而身为“康王邸旧人”的老宦官冯益,为何也会被轻易瞒过?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乙集》“柔福帝姬”条更是耐人寻味:

柔福帝姬,先自金閒道奔归,自言於上,上泣而具记其事,遂命高士荣尚主。一时宠渥,莫之前比。盖徽宗仅有一女存,上待之故不忍薄也。及韦太后归自北方,持高宗袂泣未已,遽曰:“哥被番人笑说,错买了顏子帝姬。柔福死已久,生与吾共臥起,吾视其敛,且置骨。”上以太母之命,置姬於理。狱具,诛之东市。或谓太后与柔福俱处北方,恐其訐已之故,文之以偽;上奉母命,则固不得与之辩也。然柔福自闻太后將还鸞驭,即以病告。尝以尼师自隨,或谓此尼曾事真帝姬,故备知畴昔帝姬俱上在宫中事。偽帝姬引见之顷,呼上小字,尼师之教也。京师顏家巷髹器物不坚实,故至今谓之“顏子生活”。

这就是说,所谓“偽柔福”事件,全凭宋高宗生母韦太后一人之言。叶绍翁的“或谓太后与柔福俱处北方,恐其訐已之故,文之以偽;上奉母命,则固不得与之辩也”,绝不是空穴来风。只要我们將上面两段文字联繫起来,就不难看出:后来冯益之所以承认自己当初“验视不实”,原来是他已得到將来会有补偿的承诺。果然时隔不久,他就与皇太后韦氏“连”起“姻”来。一个痛遭贬謫的宦者,竟能与皇太后结为亲家,从此轻而易举地进入国戚之列,不仅罪过得以豁免,还享受著一般宦官做梦都想不到的富贵荣华,难道此中没有不可告人的隱秘吗?

《宋史公主传》在徽宗诸女之后,专门记载了所谓“偽柔福”的来歷,依据应是当年的结案文字:

又有开封尼李静善者,內人言其貌似柔福,静善即自称柔福。蘄州兵马鈐辖韩世忠送至行在,遣內侍冯益等人验试,遂封福国长公主,適永州防御使高世荣。其后內人从显仁太后归,言其妄,送法寺治之。內侍李□自北还,又言柔福在五国城,適徐还而薨。静善遂伏诛。柔福薨在绍兴十一年,从梓宫来者以其骨至,葬之,追封和国长公主。

只要將这段文字与《南渡录》对比,就会发现疑竇重重。既然柔福帝姬后归金將泽利所有,如何又嫁得汉人徐还?“显仁太后”(高宗母韦氏)之“归”与徽宗“梓宫”之“来”系在同时,为何要分两处立论?官方结论矢口不谈柔福与韦太后的纠葛,却以“內人”“內侍”的举证为凭据,更有欲盖弥彰之嫌。

另有《隨国隨笔》,也曾直言道破韦太后诛杀柔福的原因:

柔福实为公主,韦太后恶其言在虏隱事,故亟命诛之。

由此益发证实,所谓“偽柔福”事件,分明是一桩让人难以信服的扑朔迷离之案。

人为遮掩让歷史蒙上烟尘,史料缺失更让人扼腕而嘆。

正因为此,小说家才有了极为广阔的想像和推断空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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