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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靠近一点点

月光云海的生意太好,寧立夏早就有意开属於自己的分店,寧御让了一半老店的股份给她,条件是入股新店。怎么算都不是她吃亏,寧立夏唯恐他反悔,立刻答应了。

一两间小小的餐厅於寧御来说实在微乎其微,却是寧立夏全部的心血,她怕口头协议不作准,催著他立正式的合同,有大把公事亟待处理的寧御被她缠到没有办法,只好推迟一天离开。

装修新店、招聘员工、研髮菜单、试新菜、gg宣传她样样都亲力亲为,黑白顛倒地忙了一个多月,连饭也顾不上吃。直到卫婕把《2013级mba导师名单》发到她的邮箱里,寧立夏才想起选导师这回事。

她大致地瀏览了一遍名单,很快选定了蒋绍征。一方面蒋教授指导的方向是她感兴趣的危机管理、运营管理及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她也想偷点懒。

没有想到的是,蒋绍征居然不肯选她,待她看到学校发来的邮件,学校已经將她分给了另一个副教授,据卫婕说,这位女老师长年处於更年期状態,以爱较真和严苛闻名全校,寧立夏没有冲蒋绍徵发飆的理由,只能暗自骂他不念旧情。

正愁苦著,卫婕又打来了电话,催她去试伴娘装,寧立夏不记得曾经答应过谁要当伴娘,实在觉得莫名其妙。

“我结婚你好意思不当伴娘吗!不给我当伴娘你的良心过意得去吗!我都不介意找比自己高比自己漂亮的当伴娘,拒绝的话你说得出口吗?”

“……”寧立夏实在爭不过她,唯有妥协。

卫婕的未婚夫是跟了寧御许多年的得力助手,寧御原本答应了要做他们的证婚人,临时抽不开身,只得作罢。听到卫婕嚷嚷著要找个更帅的代替,寧立夏还以为她在开玩笑,谁知竟在礼堂外面遇到了蒋绍征。

蒋绍征先是一愣,继而讚美:“你穿蓝色很好看,找你当伴娘卫婕真是想得开。”

寧立夏提起长裙伸脚给他看:“什么呀,她和另外三个伴娘穿八厘米的高跟,却连四厘米的鞋子都不准我穿!临时找了双平底凉拖给我,根本不合脚,也不怕呆会儿我递交杯酒的时候跌倒让她丟人!”

她脸上的愤慨惹得蒋绍征笑出了声,立刻出言安慰:“你的个子比她们高太多,拍照的时候站得一样高才和谐。”

“如果她肯把鞋子还给我,拍照的时候我一定会蹲下一点点。”

“才多久没见,你怎么瘦了那么多?”

“瘦了吗?我最近太忙,连照镜子的时间都没有。”她欣喜地摸了摸脸。

“……太瘦了气色不好,一定要好好休息好好吃饭。”

听到蒋绍征一本正经地告诫她,一种熟悉之感扑面而来。然而婚礼上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两个人再没时间聊天。

一直到送完交杯酒,寧立夏才真正閒了下来,她端著香檳杯,半倚在门框上看蒋绍征证婚。

相识二十余年,这还是她第一次看他穿整套的西装,很多年前她就预言过他穿西装一定好看,果然是赏心悦目。

寧立夏带著三分骄傲地想,虽然傻了点,但少女时代的她眼光还不算太坏。

酒店的婚宴结束后,宾客大半散去,只余下少数近亲挚友等待参加晚上的家宴。

新郎父母住的村子在一百公里以外,出於礼貌,卫婕邀请蒋绍征同往。

蒋绍征本想回绝,瞥见不远处的寧立夏钻上了男家派来的车,不由自主地说了个“好”。片刻之后他又有些犹豫,正想找个藉口回去,卫婕早已安排了几位亲友搭乘他的顺风车。

“蒋老师,您跟著前面的那辆开就行。”

蒋绍征无奈,只得跟了上去。

下了省道,又开了二十分钟,终於看到了村子。一进村子,亲友就四散开来,另几个伴娘或是新郎的妹妹,或是卫婕的髮小,各有各的事情要忙,余下的寧立夏全不认识,环顾一周,只有蒋绍征一个熟人。

她自然而然地向他走了过去。

“你怎么也来了?”

蒋绍征指了指自己的车:“替卫婕送人。”

“我就知道!她最会使唤人。”

“你呢?”

“听说他们要拜堂,一起来凑凑热闹。”

她一直生活在北地,没见过江南的村落,觉得什么都无比新鲜,便拉著蒋绍征四处閒逛。

新郎家有个不小的院子,院子里种著一排排各类蔬菜,小楼围著院子建成回字型,寧立夏看了不禁嘖嘖感嘆:“这在过去是不是得算地主?”

“哇!那么大的鱼!一整只的猪!那么多的鸡和鸭!今天吃得完吗?”逛到搭在院子角落里的临时厨房时,里面堆著的大批食材令她惊嘆不已。

蒋绍征摇头笑笑,並不作答。

一回头看到蒋绍征脸上的笑,寧立夏立刻撇了撇嘴:“这些我以前都没见过,所以才会觉得稀奇。”

“我也是第一次见,但不认为值得大惊小怪。”

“切!”

婚礼十分热闹,四处都洋溢著喜气,用砖垒的四个大灶就架在新郎家的院子里,上面有很大的铁锅,正热气腾腾地燉著不同的食物。

夜幕渐渐降临,流水席终於开始,卫婕偷空过来给他们指了两个位子,面对难得一见的地道农家菜,寧立夏本想放弃过午不食,却因为不习惯与那么多陌生人同吃一桌饭而踟躕犹豫,正巧一位繫著红头巾的阿婆给他们送了两碗汤圆,寧立夏便叫上蒋绍征离开了桌子。

“这里人太多,烟味重,我们去別处吧?”

蒋绍征欣然应允。

其实碗里只有一个汤圆,因为实在太大,占满了整只碗。

咬下去后才发现汤圆很烫,她伸出舌头快速地用手扇了扇,尝到里面包著的肉馅,正想惊呼,话到嘴边又记起蒋绍征之前的嘲笑,只得生生咽下。

“汤圆里面居然放肉!还这么大!”蒋绍征学著她的语气代替她说。

“无聊!”

吉时一到,换上了大红旗袍的卫婕就和新郎一道走进堂屋准备拜堂祭祖,围在一起参观新娘的人太多,寧立夏个子再高也难以看清,乾脆踩上了脚边的条凳。

新郎的堂弟在五米外放鞭炮,听到一连串的巨响,受了惊嚇的寧立夏如蒋绍征所料般地跌了下来,幸而他早有准备,及时护住了她。然而她下落的重量比他想像中要大上许多,衝撞得他险些摔跤,扶便成了抱,待回过神,她已经跌入了他的怀中。

所有的一切通通都静止了,蒋绍征很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然而不容他再贪恋一秒,寧立夏就挣脱了出来,弯起眼睛回头朝他一笑:“多谢!”

她重新爬上条凳,伸长了脖子继续观望。

她的背影傻得可笑,他却无法再忽视自己的內心,无法再对自己说,这其实根本不重要。

堂屋的桌子上摆著许多食物,一祭完祖,小孩子们便上去哄抢。寧立夏很快钻了出来,拎起抢到的麦丽素和汽水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我们到外面去吧!这么多人,敬酒还要好久的。”

乡下的空气很新鲜,有满天星斗和虫鸣蛙叫。

寧立夏换下了伴娘裙,穿著卫婕给的短袖短裤,素著一张脸坐在小河边的石阶上边喝汽水边抱怨。

“卫婕真不靠谱,居然把我的包落在了酒店,洗完脸连护肤霜都找不到,衣服也没有!”

“你不化妆更好看。”

她並没有在意他的讚美,继续感慨:“刚刚卫婕的表情多幸福!还说自己一点也不想嫁人,口是心非。”

“那你呢。”

“什么?”

“想不想结婚?”

“我连男朋友都没有,跟谁结婚。”

“那总有心仪的人吧?”

“也没有,比起男人,我更喜欢宝石,炽烈的红,幽深的绿,静默的蓝,各种顏色都爱。那些石头既漂亮又坚固,比生命和爱情存在得更长久。”

“何至於这么悲观,爱情也可以很长久。”

“遇到一个適合结婚的人,谈几年恋爱,见对方的父母,订下誓约,交换戒指,生一两个孩子,看著他们慢慢长大,平平淡淡地过上一辈子,即使吵架的时候恨不得咬对方一口,也从不会想到离婚。这就是大家眼里最成功最长久的婚姻吧?可我觉得那並不叫爱情,爱情不过是短暂的新鲜感,真正长久的是相濡以沫的亲情。”

“十几岁的时候觉得初恋比什么都重要,分开的时候撕心裂肺,以为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可过了十年五载回头再看,根本想不通当初为什么会幼稚成那样。”

她忽而想起了个有关卫婕的笑话,四下看了看,悄声对蒋绍征说,“有一次我和卫婕聊天,聊起初恋她一脸沉醉,把对方描述得特別美好,什么高了三个年纪、全校闻名的学长,像流川枫一样酷酷的很少讲话,很多人都暗恋他他却只喜欢她,结伴逃课去看电影,为了她打架……结果没过多久我们一起逛街,等红灯的时候她突然傻愣愣地说看到了初恋,我顺著她指的方向瞧过去,哪有什么流川枫呀?只有一个特別沧桑的中年混混,一半黄一半红的头髮不知道多久没洗,骑著一辆破旧的摩托,后面带著的那个女人……嘖嘖,不但画著很嚇人的大熊猫眼,风一吹,还下雪。”

“嗯?”他不懂她最后一句的意思。

“就是脸上涂了很厚很厚的粉,白得可怕,一动就呼啦呼啦地往下掉。”

蒋绍征哈哈一笑。

“卫婕觉得特別特別幻灭,想起曾经为了他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把妈妈气进医院,恨得差点用手戳自己的双眼。从那之后她再也不准別人在她面前提『初恋』,说她的流川枫是人生最大的黑歷史。”

“那你呢,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人。”

寧立夏看了蒋绍征一眼,笑著说:“也不怎么样,不过比中年混混强太多了!到现在还有一大票无知少女暗恋他呢!我的眼光能和卫婕一样么?”

“你那时候很喜欢他?”

“嗯,很喜欢呢。其实喜欢的也不全是他,而是一个幻想出来的人。十三四岁的时候我最爱的漫画是水手月亮,我觉得他和漫画里的地场卫很像很像。比我大几岁,长得好看,书念得也好,懂得还特別特別多……反正就是处处都不得了,那时候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转,从来不觉得丟脸,他偶尔对我笑一笑,多看我一眼,我就能乐上好几天!我那时以为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第一时间跳出来帮我救我,像地场卫保护小兔那样……后来才明白,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地在犯傻罢了,人家根本就不想搭理我。”

蒋绍征的心中五味陈杂,过了半晌才问:“地场卫是谁?你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唐睿泽吧?”

听到这一句,一颗麦丽素直接滚进了寧立夏的喉咙里,她不顾形象地又咳又吐,缓过来后立刻否认:“怎么可能是他!他都有儿子了!”

这举动让蒋绍征更加確定了自己的想法,喃喃自语:“那部漫画叫水手月亮?现在还能不能买到?”

“你买它干吗?”

“看看有多像唐睿泽。”

“……”

婚礼上要忙的实在太多,寧立夏一整天都来不及喝水也没空去厕所,喝光了一瓶汽水后,难免要找洗手间。

新郎家只有一个洗手间,等候的人排成了长队,村子里倒是有个公用的,可既没有马桶也没有灯。

“你怎么了,转来转去地找什么呢?”蒋绍征问。

寧立夏没接话,尷尬地笑了笑。

想了两秒,蒋绍征便明白了缘由,带著她去找自己的车:“我记得上了高速后,开二三十分钟就有一个服务区。”

“不必麻烦。”

“我还饿著,正好去买点吃的。”

一来一回用了一个多钟头,再回到新郎家,婚宴已经结束了。被告知新郎新娘已经连夜赶回了城区的新房时,寧立夏气得直说不该被卫婕骗来。

“我的手机也在她那儿!”

蒋绍征倒是很淡定:“没关係,我也有她的號码。”

接到蒋绍征的电话,卫婕十分惊讶:“立夏没跟著我表弟一起走么?我表弟离开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在车上呢!蒋老师你不是也要回去么,带上立夏吧!她一个人转去隔壁城市搭飞机太辛苦。”

“……”

钱包手机都不在身边的寧立夏只剩下了两个选择,去一百公里以外的新房找卫婕或者蹭蒋绍征的车回一千公里以外的家。虽然她累得只想倒头睡觉,却不愿意三更半夜地去破坏人家的洞房烛,唯有板著脸上了蒋绍征的车。

起先寧立夏还有力气抱怨,上了高速顛簸感一消失她便很快地睡了过去。

这一路要连开十五六个小时,漫漫长夜,寂静如斯,望著寧立夏恬淡的睡脸,蒋绍征暗自庆幸没有拒绝卫婕的邀请。

寧立夏醒来时,四点刚刚过半,半明半暗的天际间擦出了一道白光。蒋绍征把车停在了服务区,自己却並不在车上。

寧立夏用后视镜理了理凌乱的短髮,正要下车,却看到蒋绍征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走了出来。

他递了一杯热咖啡过来:“不怎么好喝,勉强可以提神。我问过,从前面那个出口下去,开十五分钟就有一间还凑合的酒店,如果你不急著走的话,我们吃过早餐休息一下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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