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拙跟风莎燕两人走在公园步道上。
阳光透过路旁树木的缝隙投下点点光斑。微凉的风带著草木清新的香气拂过,带走王拙额头的汗水。
反倒是风莎燕走在前面,脚步轻快,一点汗都没有出。
“王拙,你的体力不太好呢。”,风莎燕背过身来,一边倒著走,一边笑著对落后的王拙说道。
“呼......,我只是个普通人,呼......,比不了你们异人。”,王拙觉得有些丟脸,强行解释一波。
就在此时,一个穿著背心短裤的男子跑著从王拙左侧超过,边跑还边抽空说了句:“借过。”
他戴著运动魔镜,但丝毫遮掩不住他看向风莎燕的惊艷眼神。
风莎燕似乎没注意到男子的视线。不,她应当是察觉到了,但完全不在意,连一点注意力都不肯转移过去。
等到这个男子跑远了,她才不自觉笑出了声。
“这也是异人?”
王拙露出死鱼眼,怎么他刚嘴硬一句,就来了这么一出。
风莎燕以前见过很多人。有异人,也有普通人。
那些异人,跟她相比,要么就是身心皆强,要么就是全面的弱。而普通人中聪明人很多,但没有人能像王拙一样强力到能够影响世界格局的,也不会让她有仰视的感觉。
但像王拙这样既强又弱的,她还是第一次见。这种感觉令她不由感到一阵新奇。
走著走著,风莎燕突然停下脚步。
“这条路上的人太多了,我们往人少的地方走走吧。”
她的视线看向路边的一个小岔道。奥体森林公园是以一个人工生態湖为中心建立的。这条小路看方向是通往公园中央,大概最终会通往湖边。
“走吧,这里人太多,聊天都不太方便了吧。”
確实,就这两句话的功夫,两人身边就跑过两三个来此跑步锻炼的人了。在这里说起异人的话题,不是引人怀疑,就是被当成怪人。
走著走著,两人来到了湖边。这片人工湖很大,几乎一眼望不到头,岸边有三三两两的野鸭子结队划水,中央则有游客乘著脚踏船在湖面游荡。
风莎燕倚在围栏上,眺望水面的波光,感慨道:“这里的景色还挺不错的。”
她刚接手工作不久,在风正豪身边帮忙,平时也积攒了不少压力。
“是啊。”,王拙应和道,视线却不自觉的被风莎燕的婀娜身段吸引。
倒不是他有多好色,只是对一个没有修行过的普通人来说,风莎燕这个大美人比景色更具吸引力。
“怎么,看上我了?”,风莎燕头也不回,笑著打趣道。对她来说,王拙是几乎不可能隱藏自己的视线的。
“没错。”
王拙大大方方承认道,“风小姐这么漂亮,我被你吸引也是很正常的吧。”
就算王拙情感经歷不多,內里算是有些青涩,但表面上摆出一副厚脸皮还是做得到的。
主要是当今还是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尾巴,年轻的女孩子们都还很淳朴。比起金钱,更多人想要的还是感情和陪伴。
感情与陪伴都需要时间。而时间,正是王拙很难拿出来的东西。
风莎燕转过身来,背靠护栏,上身微微后仰,勾勒出美好的弧度。
“叫我莎燕吧。可惜,我目前还没有与你深入发展的想法哦。”
“是这样吗?”,王拙微微有些惊讶。他本以为风莎燕来找自己是出於风正豪的安排,最终目的就是联姻呢。
“嗯。”,风莎燕点点头道,“目前而言,我的目標是跟你搞好关係,当个好朋友就好。”
风莎燕故意把目的挑明,主要是为了防止两人的关係复杂化。现在的她没什么情感经歷,也担心自己把控不好两人间的关係。
毕竟,有的人关係坏了无伤大雅,有的人就可能发展成大问题。王拙就属於后者。
“哦,那也不错,能跟莎燕这样的大美人当朋友,我也很开心。”
王拙嘴上这样说著,心里难免还是有些酸涩。美人朋友自然不如美人主动追求更能带来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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