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8章:亏不亏心啊?(求月票!)  重生虐哭商业大佬,很合理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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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塌了!

这小子没跟自己说实话。

在杭市的时候,还信誓旦旦地说自家的魅魔手机可以卖一千多,利润空间三百块。

结果呢?

售价八百块。

成本四百块。

这样的成本和利润空间,主动让出去那么多利润,你要死啊?

偷偷来到会议室外偷听多半谈判內容的丁三石感觉头晕目眩,噁心,想吐。

都是我的钱啊!

我也是魅族科技的股东,怎么就听不到一句实话呢?

给销售渠道让利也行,好歹你多给自己留点啊!

牙疼!

內心愤恨之余,丁总丝毫没有意识到事实:他目前还不算魅族科技的股东,没掏钱呢。

只能狠狠地把目光投向同样懵逼的小马哥:这娃到底会不会做生意?

哪有主动让出大头利润做生意的人?

这不是败家吗?

小马哥回以无奈的眼神:老哥,我又不是魅族科技的人,怎么知道他们的弯弯绕?

还有,偷听很败人品的。

咱快回办公室,再偷听下去被人发现了多尷尬?

……

“没问题,我已经找法律顾问擬好了合同,二位可以先看看有没有什么条款需要刪改。”

罗诚丝毫不慌,有条不紊地从手边的文件袋里拿出两份装订好的销售合同,面带笑意地推到对方面前。

时间非常宝贵。

他接待完这两位还要去找老丁签协议卖股份套现,能够速战速决的话,其实比什么都好。

“罗总年轻有为,料事如神。”刘经理意味深长地盯了他一眼,然后才打开合同慢慢翻看。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如果没有张主任突然参加,或者张主任表现的没有那么迫切,以移动公司的名头其实还可以要求很多好处。

比如独家代理销售什么的。

电信公司的介入和张主任迫切想签合同的心思都写在脸上,继续爭论下去只会给魅族科技增加谈判筹码。

爭论得越多,得到的越少。

不如乘著条件还有利的时候儘快签署,確保先把能赚的钱赚到手。

至於以后……单独找机会跟魅族科技聊聊扩厂后產能的分派吧。

“没什么问题,现在就能签。”

张主任一目十行地扫完合同,指著质保条款道:“这条需要修改一下,质保时间不能按照生產日期来执行,必须按照销售时间来执行。”

她是深城电信公司销售部门的主管,自然知道生產日期和销售日期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不然,后面的质保服务会变成踢皮球。

提前解决问题会省很多麻烦。

“没问题,等刘经理提完意见,我们商定最终条款后再让人重新列印。”罗诚没有意见。

他本来没在合同里添加什么霸王条款,这种小坑笑毛病都是法律顾问自作主张折腾的毛病,不是用来坑人。

而是用来安定合作伙伴的情绪。

——总得让人家挑出点毛病吧?

不然,合同就会像个骗局,反而让人不敢乱签。

有坑的合同才是正常商业合同。

那种表面光鲜亮丽,没有任何漏洞的合同本身就是最大的漏洞——没有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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