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蝙蝠侠:为我花生! 超人的儿子想当超人有什么错?
“你也是个疯子,真的,疯子。”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悖论女士认真的进行了评价,几乎是念头升起的瞬间,悖论女士的身影就动了!她不是向前攻击也不是试图辩论。
而是转身就跑!那一把神奇的庇护伞在她手中猛地一转,伞面边缘盪开一圈几乎看不见的时空涟漪。
她的身体如同幻影般向后飘退,目標是身后那个尚未完全关闭、隱隱与某条稳定时间流相连的蓝色警亭虚影!
“想走?”死亡小姐似乎早有预料。
她甚至没有做出大幅度的动作,只是抬起那只仿佛由最深沉夜色凝聚而成的右手,朝著悖论女士的方向轻轻一握。
无形的锁链,瞬间从四面八方的虚空中浮现,朝著悖论女士缠绕而去!这不是物理攻击,而是直接作用於存在状態与时间流动性的规则压制!然而,就在那些概念锁链即將触及悖论女士身体的剎那。
“嗡嗡嗡~”
悖论女士手中那把黑色雨伞骤然爆发出强烈的、银白色的时间光辉!光芒並不刺眼,却带著一种“拒绝被定义”和“拒绝被锁定”的奇异特性。
嗡—
一声低沉的空间震颤。死亡小姐释放出的概念束缚之力,在接触到时间庇护伞光芒的瞬间,仿佛撞上了一层滑不留手的弹性屏障,大部分力量被偏转、折射、甚至部分被“加速”或“减速”。
变得杂乱无章,失去了统一的约束方向。
“居然还有这效果?”
死亡小姐有些诧异。
悖论女士闷哼一声,脸色白了白,显然硬抗死亡小姐的一击並不轻鬆。
但她借著这股衝击力和伞的庇护,身形如同离弦之箭,嗖地一下钻进了蓝色警亭那已经变得凝实的门內!
“砰!”警亭的门在她身后狠狠关上。
死亡小姐站在原地,没有追击。她看著那开始闪烁起熟悉的蓝白色光芒、发出低沉时空引擎嗡鸣的警亭,兜帽下的阴影似乎微微摇了摇头。
“逃到时间的任何一个角落————”她轻声自语,声音穿透雨幕,清晰地传到警亭之內,“都有死亡”的存在。你只是延迟了“谈话”的时间,悖论女士。”
警亭的闪烁频率越来越快,轮廓开始变得模糊。透过那扇小小的玻璃窗,死亡小姐能看到悖论女士正贴在玻璃內侧,对著她,清晰而用力地竖起了一根中指。
同时,悖论女士的嘴唇快速开合,虽然听不见声音,但从口型不难分辨出是一连串地球多种语言混合的、极具创造性的脏话和诅咒。
下一秒,蓝色警亭猛地一亮,隨即如同被橡皮擦抹去一般,彻底消失在钟楼顶端,只留下一点点逐渐消散的时空涟漪。
死亡小姐静静地站在原地,看著悖论女士消失的方向,久久不语。雨丝再次落在她身上,却无法浸湿那身黑袍分毫。
“麻烦————”她低声吐出两个字。
伊恩的失控和诡异转化,已经超出了她的预期。现在,唯一知情的合作者或者说同谋,也以一种不合作的方式暂时逃离。
未来充满了更多的不確定性。
“必须做好应对准备了————最坏的准备。”死亡小姐喃喃道。她心中那幅可能出现的、伊恩躺在自己领域核心嬉皮笑脸的画面,再次不受控制地闪过,让她感到一阵罕见的烦躁和————警惕。
她最后看了一眼下方依旧沉浸在夜色与细雨中的哥谭,身形如同溶於墨汁,悄无声息地淡去、消失。
钟楼顶端,重归寂静。只有哥谭永不停歇的风雨,见证著刚才发生的一切。
死亡小姐消失后不到十分钟,犯罪巷的寂静就被红蓝闪烁的警灯和刺耳的剎车声打破。两辆看起来有些年头的哥谭警车歪歪扭扭地停在巷口,车门打开,下来四名穿著制服、但神態举止都透著一股懒散和漫不经心的警察。
“就这?”一个胖警察打著哈欠,用手电筒照著湿漉漉、空无一人的小巷,“报警说听到枪声,看到疑似挟持?毛都没有。”
“估计又是哪个嗑嗨了的混混產生幻觉,或者恶作剧。”另一个高个子警察叼著没点燃的烟,抱怨道,“这破天气,这破地方,真他妈晦气。赶紧看看,没事就撤,老乔那边今晚的“派对”还等著我们呢。”
所谓的“派对”,自然是某些不能见光的交易或贿赂场合。在哥谭,黑警和收黑钱的警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四人例行公事般地在巷子里转了转。手电光扫过垃圾堆、积水洼、墙壁上的涂鸦。伊恩倒下时留下的水痕几乎被雨水冲没了,那点琥珀金色的血液残留也早已渗入地下或稀释得看不见。他们自然一无所获。
——
“收队吧,报告就写现场无发现,疑似误报或恶作剧”。”胖警察不耐烦地挥挥手。
就在这时,巷子另一头摇摇晃晃走过来一个身影。那是个穿著破烂外套、浑身酒气的中年男人,眼神迷离,走路跟蹌,嘴里还哼著不成调的小曲。
“喂!你!”高个子警察眼睛一亮,像是找到了替罪羊,立刻上前拦住他,“站住!
警察!这么晚在这里干什么?刚才有没有听到枪声?看到什么人?”
醉汉被嚇了一跳,酒醒了两分,茫然地摇头:“没————没有啊,警官————我、我就是抄近路回家————”
“回家?”胖警察也围了上来,语气不善,“这鬼地方是你回家的路?我看你形跡可疑!跟我们回局里一趟!”
他们打的算盘很简单:抓个看起来没什么背景的醉汉回去,稍微“引导”一下口供,就能把今晚这起“枪击报案”给结了案,应付了差事,还能早点去参加“派对”。至於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无辜?谁在乎。哥谭的破案率从来不是靠真相撑起来的。
醉汉一听要抓他回警局,顿时急了,酒又醒了几分。他家里还有案底,这要是被抓回去,指不定会被安上什么罪名。“別!警官!我真的什么都没看到!我、我就是个路过的!你们不能搞歧视啊!”
“在哥谭你打不了黑命贵的牌,少废话!走!”
高个子警察已经掏出了手銬。
情急之下,醉汉忽然福至心灵,连忙喊道:“等等!等等警官!我、我可能只是一时没想起来!您、您跟我说说,那凶手和受害者大概长什么样?多大年纪?穿什么衣服?说不定我就想起来了!”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觉得这醉汉说得也有点道理。反正都是要编口供,让他自己“回忆”出来似乎比强行逼供更省事。
也少点麻烦。
胖警察收起手銬,粗声粗气地描述道:“报警的人说得很模糊,就听见枪声,然后好像看到一个挺高大的、声音低沉的男人,还有一个————个子不高的,可能是个孩子或者少年。別的不知道了。”
他在暗示对方认罪。
但是这个人显然並不想要认罪。
醉汉一听“高大的男人”、“孩子”,再联想到这地点—犯罪巷,哥谭最臭名昭著的罪恶温床之一—一个在哥谭流传甚广、能让所有混混地痞闻风丧胆的名字,瞬间跳进了他那被酒精浸泡过的脑子。
“蝙蝠侠!”他脱口而出,眼睛都亮了,“肯定是蝙蝠侠!那个穿得跟蝙蝠一样的怪胎!他最喜欢晚上出来,神出鬼没的!一定是他抓了哪个不听话的小孩,在这里————在这里处理掉了!
”
怎么说呢。
急中生智的回应很有哥谭风格。
如果在哥谭有什么事情不知道是谁干的,赖在那只黑蝙蝠身上绝对不会有错,反正那个黑蝙蝠都不会站出来解释。
“你们没听过么!小丑说过!犯罪巷很特別——蝙蝠侠最喜欢在这里吃小孩了!”
谣言止於智者。
但绝对不止於哥谭。
黑哥们在这方面真的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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