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不丁遇上人类,確实有点出乎李程的预料,但他也没有太过紧张。
一来,这座城市里的人走得匆忙,拋下了大量带不走的物资,局势远没有艰难到需要为了一口饭拼个你死我活。
二来,这里依然是城堡的领域范围內,此时的李程拥有接近人类极限的力量,几天下来已经杀了几十只丧尸,他对自己的武力还是有自信的。
去和那人聊聊吧,李程思忖著,如果能多了解一些关於灾难的真相,对生存肯定会有帮助。
於是他收拾东西,下了车,背著旅行包,消防斧插在包里,腰带上別著短刀,右手一直按在刀柄上。
链锯留在了车上。这东西太笨重了,对付人类,並不比刀和斧头更好用。
李程走进酒吧。阳光从橱窗照进来,落在吧檯的酒瓶上,把酒液照得晶莹剔透。吧檯前的人挪了一下身子,把自己挪进阳光里。
李程这才看清,那人,竟是个面白如玉的少年。
李程大感意外,他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脏兮兮的、鬍子拉碴的末日拾荒者——一个人要是天天在废墟里翻垃圾、打丧尸,肯定乾净不到哪儿去。
但少年並不是这样的。他也就上高中的年纪,穿著浅灰色的休閒外套,衣服很乾净,笑容天真烂漫,浑身上下看不到一点末日的艰辛。
而且,白天的城市虽然没有夜晚那么危险,但这里毕竟是商业街,末日以前人来人往。这么多人变成丧尸,躲进室內,使得这街上看似平静,实则危机四伏。少年身上连武器都没有,怎么敢一个人大模大样在街上乱逛?
但这少年好像全然不在乎危险,他那么从容地坐在吧檯前,就好像今天只是和平年代的一个普通的日子,他从学校里溜出来,跑到酒吧里,偷偷买酒喝。
带著三分好奇、七分喜悦,少年感嘆道:
“原来这城里还有人啊,能见到活人真好!”
他纵身一跃,跳到吧檯后面,动作像跳街舞一样灵活。从吧檯下面,他拿了只空酒杯,推到李程面前,热情地说:
“来,大哥,咱们相遇是缘,一起喝杯酒吧!”
说著,他就要给李程倒酒。
他手里酒瓶是天蓝色的,標籤上全是英文。李程英文水平不算好,但根据他穿越前看1000多集《名侦探柯南》的经验,这玩意儿叫金酒,或者叫琴酒,是种烈酒,闻起来一股子藿香正气水味,就算不用提防丧尸,也不用提防陌生人,他也不想喝这东西。
於是,他用手挡住杯口,半开玩笑地拒绝道:
“开车来的。”
少年爽朗地大笑:
“大哥,你可真逗!都末日了,谁还管那么多呀?你看,我还没成年,不也在喝酒?”
说著,少年端起酒杯,猛喝一大口,结果当场被呛得涕泗横流,咳嗽不止。他尷尬地朝李程做了个鬼脸:
“这东西怎么一点都不好喝?明明那些大爷大叔们都很爱喝的……”
整段垮掉。
李程暗笑:到底还是个孩子嘛,之前看他那么从容,还以为是个厉害角色呢,看来是我想多了。
这么一想,这少年不可能一个人在城市里生存这么久,他背后一定有队伍。
而且,说不定是个实力雄厚的队伍。
李程四下张望,屋里屋外都没看到其他人。
“就你一个人?”李程问。
少年回答:“还有一个同伴,是我妹妹,这会儿也不知道跑哪儿玩儿去了。”
他从衣兜里掏出个对讲机,对著话筒问道:“小茁,你人呢?我等你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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