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里面的內容所说,伊兹掌握著世间万物的肿瘤。
所有生物的细胞异常增殖、失控生长,都是祂从中捣的鬼。
而《性癌》,则是运用祂的力量,將自我繁衍,不受控,且没有意识的癌细胞,赋予它们公母、以及交配的概念。
不用时,就不许癌细胞交配,自然也就不会增值,以至於噬主。
需要时,再让癌细胞交配,迅速繁衍,以达到肉体无限增殖的效果。
可控癌细胞!
而赋予癌细胞公母、交配的概念其实不算难。
按照书中所记载的方式,將分別代表公母的伊兹文字,写在癌细胞上就行,古神的力量会自动帮助分配——难怪黑巫师进阶快,战力强。
白巫师搞研究累死累活,要给癌细胞分公母,至少要把细胞核都给解析出来,然后想方设法各种实验,直到找到正確的道路。
这过程,少说也得大几年起步。
而古神学派的黑巫师就不需要,直接將字刻进去就行,古神会为你搞定。
当然。
前者是自己研究,力量终究是自己的,且拥有绝对的自由。
后者强归强、快归快,但说到底只是古神的一条狗。
林克可不想当狗。
他在学习古神知识时,始终看著san值標籤。
一高就立马休息,只等恢復正常水平,方才继续。
而他將代表著『公/母』含义的古神文字,终於刻入了他从交易所那儿买来的瘤子后,压根就没往自个儿身体里放。
按照薇薇安的说法,这种刻过古神文字的癌细胞。
只能在古神学派,黑巫师的体內生存,在外界,都会瞬间死亡。
但令人意外的是,林克所製造的癌细胞,却是相当特殊。
只要是和林克有关的物品,几乎都能存活,且起到增殖的作用。
譬如林克將它放在飞鸟中,便可以用癌细胞將它包裹,全方面增加硬度、速度。
甚至不含巫术果实,单靠衝刺,也能造成不俗的伤害。
放在匹诺曹体內,就更有意思了。
这傢伙因为有意识,竟然能控制癌细胞的增殖,变成各种道具——木偶版毒液。
薇薇安见到这一幕,彻底惊呆了,將之归咎於,祂对林克的討好,所以放宽了癌细胞的生存要求。
但是。
祂贵为古神,为什么要討好林克?
薇薇安不理解。
林克也不理解。
但他隱约觉得,多半是自己天赋太过逆天的原因,伊兹也不愿意放走自己这颗好苗子,於是允以蝇头小利。
果然。
这就是妖孽的待遇。
走哪儿都是被惦记的对象。
不过。
对林克来说,古神的研究,已经到此为止了。
因为林克发现,只要他的皮肤,触碰到这些癌细胞,它们就不受控制,疯狂的往自己体內钻——若非这一个月又製作了一张虫皮,怕是被得逞了。
难以想像,被它们钻进体內的后果。
怕是成为正儿八经的古神学派黑巫师,受古神操纵吧?
林克不敢再冒险。
甚至,都没把《性癌》的知识,构成模型,放在意识空间中。
只是將那块瘤子,作为母体,放置在了一个完全封闭的盒子里,有需要时再使用。
而就在林克將《性癌》的研究搞定后没几天。
那名在地下室內,放置了邪能薰香,试图蛊惑林克的威尔顿,忽然上门拜访了。
等林克打开院门,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便眯著眼睛问道:
“林克,你最近,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