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不是说了吗?给你们三个每人分一块。”
秦爷拿起筷子没好气地说了句,隨即又警惕地补充了句:“这次咱可说好了啊,谁要是跟我抢,我跟谁急!”
“嘖,才一块啊……”刘振国咽了咽口水,小声嘟囔了一句。
“分你一块就不错了。”
秦爷瞪了他一眼,隨后小心翼翼地夹起了一块肉,动作十分轻缓。
並不是他想要故意吊三人的胃口,而是因为这红烧肉燉的太软了。
筷子刚接触到肉块,就感觉软绵绵的,夹起来都颤颤巍巍的,跟果冻一般。
秦爷努力地控制著筷子的力道,生怕稍微一用力,肉块就夹散了。
“老秦,这边这边!先给我!”
刘振国急的轻轻拍著桌子,眼睛死死地盯著秦爷筷子上的红烧肉,嘴里不断催促。
秦爷刚把肉放到他的碗里,他立马抓起筷子,夹起来往嘴里送。
肉刚一进嘴,还没来得及嚼两下就彻底散开,浓郁的香味顿时传遍口腔的每个角落。
刘振国飞快地嚼了两下,喉咙下意识的一滚,红烧肉就顺著食道滑了下去。
他不由得愣了愣,嘴角还沾著酱汁,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摸了摸肚子一脸茫然:“哎?这红烧肉什么味道来著……我还没尝出来味,怎么就没了?”
旁边的徐绍英慢悠悠地用筷子夹著肉,很珍惜地小口吃著,听他这么一说,忍不住笑出了声:“老刘,你这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啊?我这刚咬两口,你可就吃完了?”
对面的赵建华也乐了,举著筷子上还剩下一半的红烧肉在刘振国面前晃了晃,嘴巴故意吧唧作响
刘振国舔了舔嘴唇,目光又落到秦爷面前的盘子里。
秦爷正夹著肉正要往嘴里送,看到他的眼神后,赶紧用手护著面前的盘子,用防贼一样的目光盯著刘振国。
接著,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紧把筷子上夹著的肉直接塞进了嘴里。
“唔!”
一股肉香瞬间占领了整个口腔,牙齿还没用力,肉块就在嘴里四分五裂,真的是入口即化。
隨著牙齿开始咀嚼,香味被进一步激发出来,味道也变得更加丰富。
瘦肉带著嚼劲,却一点都不柴,牙齿能够清晰的感受到瘦肉丝丝断裂的触感。
中间夹杂著的肥肉,在嘴里温润地化开,嚼起来软软糯糯,带著丝丝甜香。
红烧肉上的肉皮,带著弹牙的胶质口感,牙齿一咬就咯吱咯吱作响。
一瞬间,猪肉本身的清香,混合著酱汁的鲜美,这味道简直能让人忘记一切。
这一口下去,真的是吃出了满满的幸福感。
秦爷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脸享受的微笑,嘴里的红烧肉嚼了半天,才最终不舍地咽下。
“老秦……我刚才吃太快了,都没注意这肉到底什么味儿。”
等秦爷咽下嘴里的红烧肉,刘振国脸上堆著笑,厚著脸皮凑上来说道:“你再给我尝一块唄?就一块!”
“没门!刚才都跟你们说了,你们一人一块,你自己吃的太快,怪谁?”
秦爷咂吧了下嘴巴,给了刘振国一个白眼,把盘子往自己身边又挪了挪。
“我这不是太著急了嘛……”
刘振国站起身,把自己的那份猪脚面端起来放在秦爷面前:“我拿我所有的猪蹄跟你再换一块红烧肉行不行?”
秦爷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任凭刘振国怎么说,就是不鬆口。
见秦爷说什么始终不肯换,刘振国只能嘆了口气,悻悻地坐回去,拿起筷子吃起了自己的那份猪脚面。
“小陆这手艺真是绝了!这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腻,比我上次在京城吃的私房菜都强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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