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偏僻空屋中的离奇命案,衣着整齐的死者,滚落在地的结婚戒指,墙壁上用鲜血潦草写下的“rache”,束手无策的苏格兰场……
麦克劳德的情绪也随之紧绷——
他看着福尔摩斯如何仔细地检查现场,如何抛出一个个出人意料的结论……
紧接着,整个推理过程又在莱昂纳尔的轻描淡写之间,被拆解得明明白白……
每一步都让麦克劳德的思维在“原来如此”和“我怎么没想到”之间交替回荡,不能自已。
时间悄然流逝,仿佛办公室外的喧嚣和编辑们的走动声都消失了……
直到日上中天,将房间染成一片暖金色。
诺曼·麦克劳德终于长舒一口气,将最后一页稿纸轻轻放在那迭已经读完的文稿上。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双眼,内心涌动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作为一个纯粹的读者,被一个精彩故事完全征服的愉悦和满足。
上一次自己有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也许是年轻时第一次读到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或是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
但这一次,感觉尤为不同——不仅仅是智力上的挑战被满足,更有情感上的共鸣和审美上的享受。
莱昂纳尔·索雷尔不仅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侦探形象,更赋予了这个侦探故事以难以置信的理性高度与现实深度。
他并非仅仅写了一个聪明的侦探解决离奇命案的故事,而是编织了一个关于信仰、背叛、复仇与命运的传奇!
在“夏洛克·福尔摩斯”面前,无论是爱伦·坡的“奥古斯特·杜宾”,还是埃米尔·加博里奥的“勒考克探长”,不仅相形见绌,甚至显得有些幼稚。
诺曼·麦克劳德喃喃自语:“天才之作……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毫不怀疑,这个故事一旦刊登在《良言》上,必将征服整个伦敦、整个英国的读者。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h·华生的名字,将很快变得家喻户晓。
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按响了呼叫铃,助手威尔很快推门进来。
诺曼·麦克劳德略显急促:“威尔!立刻!马上去找我们最好的翻译,汉弗莱斯先生!让他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立刻开始翻译这个!”
他将那迭厚重的稿纸郑重地推向桌边:“最高优先级!告诉他,七月份开始,这就是《良言》的重头戏!务必做到既准确又传神!”
威尔很少见到主编如此激动,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抱起那迭珍贵的稿纸:“是的,先生!汉弗莱斯先生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他鞠了一躬,快步退出了办公室。
助手离开后,诺曼·麦克劳德激动的心情仍未平复,他在办公室里踱了几步,目光再次落回那个已经空瘪下来的邮包。
他下意识地伸手进去摸索了一下,确认是否还有遗漏。
果然,他的指尖触到了一个薄薄的信封,刚才他完全被《血字的研究》吸引,竟然没有发现。
他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信纸,内容依旧是打字机完成的,只有最后的签名“莱昂纳尔·索雷尔”是优雅流畅的手写字。
信不长,读完以后却让诺曼·麦克劳德陷入了更深、更长的沉默当中。
他觉得自己30年来的编辑经验,完全被莱昂纳尔这个年轻人颠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