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0章 宛平县民,告建昌侯  以贪治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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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以来,诉状也不过四十之数,比例低得嚇人。

在经过一个时辰的查阅后,大多数案子,杜峰的判罚都比较令李斌满意。起码在官方记录上,县丞杜峰的判罚,都堪称有理有据,没有逾越律法,私加重刑等违规之举。

可看著看著,一个案子的出现,引起了李斌的兴趣。

【为强占民田事】

【具状人孙铭,年四十有二,系顺天府宛平县民籍,住城南三里屯,务农为业,今遭豪恶欺凌,冤屈莫伸,谨依律陈告。】

诉状的內容,都是专业状师代擬,案情陈述、当事人身份等信息,表达简练、直接。

短短一个开头,便点明了“田宅纠纷”的案件性质。

而豪强恶霸,强占田宅的事,在古代剧本大都差不多。

无外乎是恶霸豪强,带上几十恶奴,找上一个理由,便强行冲入他人田宅,逼迫他人出让田宅所有权。

而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引起李斌的注意,原因无他:那孙铭状告的豪恶,是建昌侯张延龄!

张延龄何许人也?

弘治朝孝康敬皇后、正德朝慈寿皇太后、嘉靖朝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的亲弟弟!

一个黔首小民,居然敢状告皇亲国戚?还是超品的侯爵?

能出现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李斌猜测可能只有两个:

1.那孙铭就是一个棒槌!

2.建昌侯张延龄强占其田宅,做事太过。

比如,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十两、二十两就要强买。这是强占民田;

而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一两,或是乾脆一两都不给,就要逼著孙铭交出田契,这也是强占民田。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李斌相信,大部分正常人的选择都是自认倒霉。

虽然很亏,但好歹能活下去。犯不著冒著被这种勛贵弄死的风险,去告他。

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呢?

张延龄行事,已经毫不在乎黔首死活。若乖乖交出田契,自己一家老小都得被饿死的话,那还不如豁出去,狠狠告他一状!

由於该案涉及到皇亲国戚,按制,宛平县没有审理资格。

所以案卷上,李斌看到县丞杜峰的批覆是“转呈顺天府”。

没有升堂审理,自然也就没有该案具体的缘由、经过等记载。

当然,县丞杜峰的做法没有问题。

状告一名侯爵的案子,莫说是“四级三审”制度下,四级司法单位县衙了。便是三级的府衙、二级的省衙,通常都没有权力对其判罚。

一般而言,地方官府接到这种状告超越官衙本身级別的案子时,都会逐级上呈。

直到刑部、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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