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林的人生哲学,是这样的:
打不过,就跑。
跑不掉,就打。
既打不过,又跑不掉,怎么办呢?
“格布是个好哥布林,別伤害格布!格布和它们不是一伙的!”
绿皮肤,尖耳朵的小傢伙举起双手,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向面前的半精灵求饶。
半精灵巫师一半鄙夷,一半狐疑地看著面前的小哥布林。
可他没有发觉的是,格布的眼神,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怀中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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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穿越到哥布林的身上的时候,格布心里是无法接受的。
本来是一个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学生,就过了个马路,只见远光灯,泥头车,眼前一白再一黑。
砰!
再睁开眼睛,就投胎哥布林了?!还是从婴儿开始。
他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体验了一个小哥布林从出生到变成畜牲的全过程。
哥布林是群居生物,所有哥布林从出生开始,就是部落的一部分。
格布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自己是“断牙部落”的一个小屁孩。编號是“小七”。
这很讽刺,因为他穿越前的名字叫做肖祺。这是命运之神在玩谐音梗么?
每次听到別人小七小七地叫,他就暗自伤心。
我曾经也是个人啊……
就算变成了哥布林,我也得活下去。得融入部落,拼尽全力生存。哪怕这意味著一点点拋弃人性。
质疑哥布林,理解哥布林,成为哥布林。
待他长大了,参加了狩猎小队,肖祺就给自己起了一个新的名字:
格布。哥布林格布,合辙押韵。
平时打猎,偶尔打劫。久而久之,格布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哥布林斥候,行为举止也越来越像一个哥布林了,作为人类的记忆越来越淡薄……要不是今天发生的事情,他可能就真的在成为哥布林的路上一去不復返。
本来,今天格布的小队出来,不是来打劫的。
他们只是想趁著秋季农忙,在森林边缘人类的村庄里偷一点吃的:大麦,醃肉,奶酪……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还能搞到一点蜜酒。
哎呀,想一想那甜蜜的味道,流到胃里,软软的,暖暖的……
再配上一块香喷喷的,滋滋冒油的烤肉……一口咬下去……
烤肉……烤肉……誒,哪来的烤肉味?
格布的小鼻子动了动,顺著味道传来的方向,用余光看著身旁冒著烟的哥布林同伴们,他们焦黑的尸体散出阵阵肉香。
碳烤哥布林。
呕!
哎,都怪他们太衝动!
这个瘦弱的半精灵,手无寸铁,气喘吁吁地赶路。他抱著自己的肚子,袍子里面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有宝贝!
哥布林一贯欺软怕硬。看到这送上门来的肥肉。放鬆了警惕,直接冲了上去。
马格努比耶在上!格布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厉害的法术,那半精灵不动声色地弹弹手指,七个同族就被火球给吞噬了。
最可怕的是,火光散去,那半精灵自己却毫髮无损!
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格布心中一惊,作为人类的记忆瞬间觉醒。
在哥布林部落里面待了太长的时间,天天睡在泥坑里,和鬣狗粪便和苍蝇为伍,从身体和灵魂都越来越像一个哥布林……
自己都快忘了,这是一个奇幻世界,既然存在哥布林,那么也可以存在魔法,也可以有让自己变回人类的魔法。
我也许可以摆脱这副哥布林的身体!
但是,这都是之后要考虑的事情……现在,他面临的可是迫在眉睫的灭顶之灾——那半精灵巫师在看著自己,手上还冒著灰烟。
“格布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您看,格布没有武器。格布是个好哥布林……”
“闭嘴……”半精灵有气无力地说,他紧张地左右查看,看到这林间小路並没有其他的敌人,皱紧的眉头稍微鬆开。男人鄙夷地看了看面前的小东西,嘟囔了一句:
“……哼,欧格玛在上,我居然沦落到和哥布林交涉……”
交涉?这傢伙不杀我?有戏!格布心中狂喜,脸上仍摆出一副示弱的表情。
先活下来最重要。做了十几年哥布林,他知道,这世界上没人看得起他们,就连哥布林都看不起哥布林。
被別人小瞧,是一项可以利用的资源。
君子报仇十分钟不晚。
这傢伙不杀我,说明他想要我做点什么事情……可是一个小哥布林对他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这个半精灵巫师本来看起来就有些虚弱,刚才放了“大火球”,变得更加疲劳了。他脸上带著重重的黑眼圈,精神紧绷著,多疑地看著四周。
就算是这样,他还没忘了紧紧地捂著自己的肚子,护著里面藏著的东西。
格布的眼睛移向男人的腹部。一本金色的书露出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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