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远,近。热闹,荒凉。
所有的对比,在楚雋和安暖心里,天生是不一样的。
虽然楚雋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天之骄子,见多识广的人。他去过祖国的大好河山,也出过国看过不同世界。但是时代总有局限性。
他的视野,总不如安暖宽阔。
有些他觉得寻常的地方,安暖看了,只觉得荒凉。
楚雋沉吟著道:“如果你是凶手,会拋尸在哪里?”
“看情况。”安暖道:“如果我有便利的交通工具,会把尸体送的越远越好,至少,正常情况下,绝对没有人路过。”
“什么样算是便利的交通工具?”
“汽车。”
只有汽车,其他都不算。
这个年代有汽车的人,那可是屈指可数。
“若是没有呢?”
“那就正相反,越近越好。最好是足不出户就把尸体解决,因为在路上的每一分钟,都有暴露的风险。”
楚雋仔细地想了想:“处理尸体,可没那么容易。不过凶手能完成三具尸体的分尸,可见他居住的环境是比较宽鬆的,很可能独门独户,有比较大的空间。”
今天早上开会的时候,他们也做了凶手画像。
楚雋道:“根据法医验尸结果,三具尸体的分尸情况一模一样。凶手只有一个人,力气很大,手法熟练,可能从事和屠宰相关的工作。但分尸確实需要比较大的场地,血会溅得到处都是。还会有声音,有血腥味,所以分尸的场地,是一个足够大,足够偏僻,或者有味道遮挡的地方。”
屠户,医生,伐木工?反正是个用惯了刀的人。
“嗯,我懂。”安暖说:“杀人容易拋尸难,歷来都是如此。”
事情是这么个事情,但概括的很奇怪。
楚雋彆扭了一下,决定略过。
他现在不能去追究这些细节,要是追究起来,就会发现安暖身上奇奇怪怪的地方太多了。
“我们以拋尸地的野塘为中心,走访了周边村庄。不过暂时没有发现可疑地点。”
別说,楚雋他们做事挺快的。
从发现尸块到现在,也不过一夜加半个上午的时间,已经查了这么多东西了。
人可以到处跑,但是地方不能跑。从某些角度来说,找地方,比找人容易。
安暖迅速找到了楚雋的重点。
“所以你带我来这里,想瞎猫碰个死耗子。”
被拆穿了,楚雋尷尬的一笑。
確实是如此。
楚雋虽然年纪不大,手上却也经过不少案子,眼下確实没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但这很正常。
破案又不是过家家,少有当天发现,当天就破了的情况。何况是碎尸案,三条人命,这是个大案了,查上十天半个月很正常。
他会突发奇想问一声安暖,没想著靠安暖破案,只是好奇罢了。
看著非常善解人意,没有继续说下去。
“如果问我的建议,我建议从凶手拋尸的这个方向查。这不是一个好的拋尸地点,我觉得,这是凶手的二次选择。”
“二次选择?”
“对。我认为,凶手可以利落的完成杀人,分尸,拋尸一系列行为。並且在尸体上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他是一个冷静,行动力强,准备周全的人。”
楚雋点头,这也是他们討论的结果。
“这样的人思维縝密,不会选择有人可能经过的野塘作为拋尸点。尸体在这里,可能是凶手在拋尸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干扰。不得不提前结束运送尸体的过程,就近选择了这附近最隱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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