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你就收了大栓哥和二栓哥,大家都是一家人,让他们进工厂做个临时工人,以后有个合適的时间,我们再让他们正式入职,比整天在田里干活要好得多。”
李贵闻言,闭目不语。
李红军没有打断霍雨浩的思绪,而是將注意力集中在了霍雨浩身上。
大栓和二栓確实不算陌生人,但这两个傢伙实在是太过耿直,老师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这种人如果没有创意,就算去做厨师,也只会是个普普通通的厨师。
他之前也想这么做,但从来没有付诸行动,因为他从老丈人那里学会了做菜,那可是陈家祖传的菜,如果不是自己和陈金凤结婚,他们也不会把自己的手艺传给別人。
陈家祖上是宫中的厨子,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儿,所以李贵很幸运,在父亲去世之前,他就让他將自己的手艺传承给女儿,而不是將自己的手艺传授给女儿。
“媳妇,你觉得呢?”
这要陈金凤点头才行。
“他们在村子里挣点钱,又有自己的自留地,再说了,他们也要结婚了,他们肯不肯去城里?”
“而且他们在工厂里也只是个临时工,还是等我们回到村子里,再问问他们吧!”
陈金凤虽然没明说,李贵和李红军却明白她的意思,陈金凤要做的,就是让弟子们挨饿,让师父吃不了兜著走,这门武功,就是不能传授给別人。
李先生能明白,在这年头,工匠是很抢手的,別说现在了,就算是在现代,一个人如果有一门好的技艺,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尊重和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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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好的羊肉,小达莎坚持要拉他去喝一杯。
由於苏联人不多,工厂里又没有人,所以李红军才勉强同意。
冯宇给苏联人准备了一杯,让他们尝尝自己的酒。
“红队,这酒的度数不够!”
小达莎一边抿著酒,一边回答著。
苏联人虽然说得不是很好,但还是比不上伏尔泰加。
小达莎问:“红军,你能不能趁你空閒的时间,载我到京城走走?”
“行,等我有时间了,我再给你介绍一下!”
“好样的,我们的红军,干了!”
小达莎兴奋地叫了起来:“有您带路,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迷路了!
小达莎今天出门买东西,迷路了,后来被警方带了回去。
“洪哥,我要参观一下你的宫殿,我要看看上朝的宫殿,以及帝王夫人的宫殿。”
“万里长城啊!”
小达莎將自己知道的著名景点,都一一的说了一遍。
李红军一一答应下来,小达莎那阳光的气质,让他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
不管是不是焗长的侄女,他都要一醉方休,他现在只想一醉方休。
醉酒的李红军走后,儘管身子不大听话,但头脑並未全然昏沉,仍记著归家的方向。
有了这股凉风,他的头脑也恢復了一些。
喝得烂醉如泥回家,还打算给女儿一个香吻,结果被女儿给鄙视了。
“爹地身上好难闻!”
媛媛將他推开,將头埋进了被子里。
李贵气哼了一声:“你以为你是谁,就能把你的屁|股给吃了!”
陈金凤看著自己的孩子,有些担心:“我这就去煮一杯水,清醒清醒!”
冯小美哪里肯让陈金凤帮她,连忙站了起来:“姑姑,我来!”
陈金凤嗅著那股刺鼻的酒气,厌恶的哼了一声:“大孙女今晚要和我们一起睡觉!”
“小美姐姐,多谢你了!”
李红军拿起了小美姐递过来的陶瓷杯。
小美姐细如蚊吶:“自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
李红军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了很多,肚子里的噁心感也消失了。
红霞在旁边说道:“大哥,我已经跟周虹说过你的想法了,你不知道周虹有多失望。”
李贵和陈金凤都觉得有些遗憾,他们对周虹更有信心。
冯小美站在一边,一言不发,心中却是一片甜蜜,心想,难道这位红军哥哥,是因为自己,所以才会拒绝她吗?
要是李红军听到小美姐姐的想法,一定会说,你多虑了。
吃过水李红军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冯小美为了不让他夜里渴,特意在床边端了一杯温水。
还替他脱掉鞋子,脱掉外套,替他掖好被子。
这天晚上,李红军很少洗澡,一沾到被子就呼呼大睡起来。
第二天清晨,陈金凤和冯小美熬了一碗稀饭,又做了一张大饼,两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陈金凤还夸奖冯小美,说她一家人都不喜欢吃玉米粉,但这一大块加了白的大饼,却又甜又甜。
李红军就著淋了麻油的榨菜,连吃了两大碗稀饭,总算是把宿醉带来的难受给压制住了。
“过年了,中午的时候,咱家的小红军,你先到超市里采点儿菜!”
旁边的红霞也开口道:“大哥,再给我弄些猪肉来,我好想爸爸烤的猪肉!”
李红霞咽了一口唾沫:“哇塞,又香又嫩,光是想一想,就让人垂涎欲滴!”
李红军看著女儿,问道:“圆圆,有没有什么好吃的,跟我说!”
媛媛將口中的蛋黄黄咽了下来:“我想笑一笑,笑一笑!”
媛媛自言自语道,扶著床边的桌子,对陈金凤道:“再给我一块果!”
陈金凤温柔的道:“亲爱的,你喜欢吃什么,外婆就给你准备!”
媛媛对著陈金凤就是一吻,道:“外婆,你真好!”
李贵在旁边酸溜溜地说:“你的意思是说,你的祖父也不行?”
媛媛眨了眨大眼睛,叫道:“外公好!”
李贵佯怒道:“外公你好,为何不来亲外公一口!”
媛媛快步走到李贵身边,也在李贵的脸颊上吻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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