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我又磨了一遍,分镜头也画得差不多了。”寧昊递给李凤先一沓厚厚的文件,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灌了一大口水,“现在就剩下最后几个主要演员还没敲定了。”
李凤先翻看著分镜头脚本,满意地点了点头:“演员选择方面,就按照我们之前商量的来。黄渤的黑皮、刘樺的道哥、郭涛的保卫科长·—这几个角色,非他们莫属。”
这些演员,都是李凤先凭藉前世的记忆,点名要寧昊去找的。
“那个香港来的房地產大老板冯董,这个角色虽然戏份不多,但很有彩头,最好是找个有分量的演员来压压场。”寧昊说道。
“这个角色,我来搞定。”李凤先胸有成竹地笑道,“我准备请徐爭来客串。”
“徐爭?”寧昊愣了一下,“猪八戒是吧?”
“你可千万別在他面前喊人猪八戒!”李凤先点了点头,“还有,道哥那个泼辣女朋友,乾脆就请徐爭的老婆桃红,夫妻档客串,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头。”
寧昊在这个时间节点,还不认识这对夫妻,他有些犹豫:“他们·能愿意来演这种小角色吗?”
“放心,我来开口,他们肯定会给面子。”
李风先说看,就当看寧昊的面,拨通了徐爭的电话。
电话响了几声后,被接了起来,传来了徐爭那標誌性的、略带沙哑的嗓音:“餵?哪位?”
“崢哥,是我,凤先。”
“哎哟!凤先啊!”徐爭的声音立刻热情了起来,“怎么想起给我这个閒云野鹤打电话了?”
“崢哥你这话说的,我这不是有好事想著你嘛。”李凤先笑道,“我这儿有个喜剧电影,想请你来客串一下,有没有兴趣?”
“行啊!我到时候一定到!什么时候拍?”
“就这么定了?”李凤先笑道,“你连片酬都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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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咱们兄弟谈什么片酬!”徐爭在那头哈哈大笑,“到时候请我吃顿饭就行!”
“那是自然,对了,嫂子如果到时候没事的话,也可以来给我们客串下——“
“没问题!我替她答应了!”
掛断电话后,徐爭拿著手机,颇为感慨。
想当年拍《春光灿烂猪八戒》时候,李凤先还在给自己作配,演那个打酱油的后羿。
这才几年功夫,人家现在又是自己开公司当老板,又是投资拍电影的,混得风生水起羡慕啊!
討论完工作后,寧昊搓著手,挤眉弄眼地凑到李凤先身边,脸上露出了一个猥琐笑容,问道:“哎,凤先,忙完了,时间还早。要不———哥们儿带你去个好地方,嗨皮一下?”
看著他那副猥琐样,李凤先斜了他一眼,没好气地笑道:“怎么著?是不是给石头的投资给多了?让你现在还有閒钱去想那些风雪月的事情了啊?要不我明天让財务把投资款撤回一点?”
“別別別!哥!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寧昊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就是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
“行了你。”李凤先拍了拍他的肩膀,一本正经地教育道,“下班收工了,就早点回家!你女朋友还在家等你呢,別老在外面瞎晃悠。”
说著,停车场外,一辆宝马鸣了两下笛。
李凤先一边语重心长地教育著寧昊,一边瀟洒地挥了挥手,拉开车门车窗摇下,范宾宾衝著还愣在原地的寧昊笑了笑。
望著绝尘而去的车尾灯,寧昊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
胚!还好意思说我呢!
你自己搂著范宾宾,大晚上难道是去干什么正经事不成?”
小人之心了不是!
李凤先今天晚上,还真的有“正事”要做!
在自己家中,范宾宾刚洗完澡走出浴室。
她把自己洗得香喷喷的,身上只裹著一条浴巾,露出了圆润光滑的香肩和一双修长笔直的美腿湿漉漉的长髮用另一条毛巾包裹著,脸上带著沐浴后的红晕,肌肤在灯光下,白得像是在发光。
她满心欢喜,以为一出来,就会看到那个坏傢伙脱光了在床上,等候自己的“临幸”。
然而,当她走出浴室时就看到李凤先衣著整齐,端坐在客厅餐桌前,低著头,正奋笔疾书写著什么。
专注的模样,仿佛是在准备考研的大学生!
“喂!到我家来,就是为了写作业的是吧?”
范宾宾又好气又好笑,她赤脚踩在地毯上,走到李凤先的身后。
这傢伙怎么回事?
难道二十来岁就不行了?不应该啊!
“等我!宝贝儿,马上就写完了!”李李凤先头也不抬地说道。
范宾宾无奈,只好將自己的下巴,轻轻地搭在他的肩膀上,好奇地看著他在写什么。
“这是歌词?”
范宾宾一开始还以为他在写剧本或者小说“是啊。”李凤先终於停下了笔,笑道,“给我们这部电视剧,写首主题曲。”
一部好的电视剧,片头和片尾曲非常重要,能为整部剧增色不少。
哪怕是一部烂片,如果歌好听的话,很多年以后,大家可能不记得剧情了,但依然会记得那首歌是怎么唱的。
比如任显齐演的那一堆武侠剧,几乎全是烂片出神曲。
李凤先原本是想,直接把后世那几首大火的青春歌曲,比如《匆匆那年》或者《时间煮雨》拿来用的。
可他仔细寻思了一下,觉得这两首歌的调子,都比较悲伤和怀旧,与《奋斗》这部剧整体上那种张扬、欢快的主题不太相符。
他最终选择了另一首励志歌曲一一《我相信》。
这首歌,当年发售的时候,就火遍了大江南北。
以至於很多年以后,一堆销售公司和创业团队,都会拿这首歌当作每天早会的“司歌”,给员工打鸡血用。
很不幸,李凤先前世,也曾经是“受害者”之一。
每天早八都要和同事们一起,一边扯著嗓子高唱“想飞上天和太阳肩並肩”,一边还要配上尷尬而又用力的舞蹈动作。
就算是失忆了,那歌词和旋律,他也忘不了!
再顺手想个片尾曲,回头去给王非当演唱会嘉宾,也足够用了!
看著李凤先写完了,范宾宾好奇心大起,她隨手拿起那个笔记本,看著上面的歌词:“我相信·这个要怎么唱啊?你唱给我听听。”
李凤先笑了笑,清清嗓子,就唱了起来:
“想飞上天,和太阳肩並肩!世界等著我去改变!”
“想做的梦,从不怕別人看见,在这里我都能实现!”
《我相信》这首歌曲调极其高昂,而且旋律一上来就是副歌高潮,並且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
就从来没下去过!
它不像《死了都要爱》,最起码还有几段平缓的敘述期,让歌手喘口气。
这首歌,真就是一点空隙时间都不给你留,全程都在高音区徘徊,肺活量一般的歌手,根本就驾驭不了!
不过,这对於金手指加持的李凤先来说,自然都是小儿科。
他唱得比原版歌手杨培安,还要高亢,还要富有穿透力。
那充满力量和自信的歌声,在整个公寓里迴荡,听得范宾宾一双美目异彩连连,目不转晴地盯著他。
虽然她自己唱歌五音不全,是个音痴,但一首歌好不好听,她还是有这个鑑赏力的。
这个男人—真的好有才华啊!
演戏、导演、写剧本、做生意—怎么现在连写歌唱歌,都这么厉害!
除了生孩子外,他到底还有什么是不会的?
“啪啪啪!”一曲结束后,范宾宾立马像个小迷妹一样,用力地鼓起掌来,“太好听了!凤先,你这首歌肯定能大火!”
“还行吧!”李凤先点点头,然后又拿起了笔,“趁热打铁,我现在文思泉涌,灵感爆棚,乾脆把片尾曲也一口气写了!”
“啊?”
你就不能等咱俩办完正事再写嘛!春宵一刻值千金啊大哥!
不是都说,男人完事以后,会进入一种无欲无求的“贤者时间”吗?
那个时候脑子最清醒,状態不是应该更好才对吗?
看著李凤先再次伏案写作的背影,范宾宾觉得,自己总不能就这么干等著吧!
她的大眼晴转了转,然后悄无声息地,像只小猫一样,钻到了餐桌的下面嘶!
正在苦思冥想的李凤先,身体猛地一僵,倒吸了一口凉气。
手里的笔都差点握不住。
“喂!你不要捣乱啊!我这儿忙正事呢!”
桌子底下,传来了范宾宾支支吾吾的声音:“唔——.你忙你的——.咱俩互不干涉!”
考验我是吧?
那个老色批经得住这样的考验!
他咬著牙,只得强迫自己集中精神,继续奋笔疾书!
桌下的范宾宾,看李凤先居然真的不理她,不服输的劲儿也上来了。
两个人还较上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