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已经近了。
赖特坐在酒馆最靠里的角落位置上,肚子饿得厉害。
赖特?
是叫这个名字吗?
包括自己的名字在內,他已经记不清过去的很多事情了,有些时候走起路来都分不清哪边是天,哪边是地。
在街上撞到个人都得边流出口水来,边给人家赔个不是。
把他变成这副样子的那个人曾经说过:“赖特,你能吃饱饭的好日子就快到了”。
但那个人可没说过在“好日子”到来之前自己还要一直耐著饿。
真是个王八蛋。
不行,光是这样回忆也要耗费原本就不多的力气。
王八蛋,王八蛋,王八蛋——
想著,他无力地趴倒在桌上,口水直直从嘴角流到桌面。
——好饿。
距离上次大口吃肉,大口畅饮的日子好像已经过去三天?还是五天?
那可真是段好时光。
但他一直以来都是个吃霸王餐的人,想要舒舒服服地吃个饱,同时还想不被人打死就必须得小心谨慎地抓住那些贱人每一丝不注意的机会。
有时候他真想跟那些追著討他债的贱人达成和解,说明自己只是胃口大点,没钱,所以才不得不吃霸王餐的情况,
要是自己有钱,那肯定得合法合规地买一堆的食物来,存在一间大房子里,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完全碍不到其他人。
但不行呀——上一次他把一个贱人捆绑在椅子上苦苦求他跟自己和解,半夜过去了,眼泪和口水都流了半张地板。
但那个贱人死活就是不同意。
那他还能怎么办呢?
只能辗转著,小偷般鬼鬼祟祟,
今天是到这家饭菜和酒饮都很有口碑的酒馆里,
吃名为“赖特”的流浪汉这辈子的最后一顿饭。
他一直都是个流浪汉,但时至如今已经不想再流浪了。
这是因为,作为被老天爷眷顾的一个改过自新的人,他的“好日子”就要到了。
是今晚吗?
——是的,他痒得厉害,因此就是今晚。
今晚过后,赖特的“好日子”就要开始了。
说起来,他总是这么饿,总是吃那么多东西,
还不是为了迎接这个“好日子”的到来?
——“好日子”,我爱你。
酒馆里的客人渐渐多起来。
赖特终于欣喜地看见面前那么多桌子都坐上了人。
服务员们端来一碟碟盛餐与一瓶瓶美酒放在桌上。
赖特流著口水,眼睁睁看著客人们將美食与美酒塞入嘴中,填进肚子里。
他睁大眼注视那些人吃饭的一举一动。
——快吃吧。
他们吃完了那才到赖特的回合。
——好饿。
赖特看不下去了,把脸埋在桌面上淌著的口水之中。
肚子如雷般爆响。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当他决定要放弃胡思乱想的大脑,只管自己的肚子之时。
忽然感觉到有什么尖尖硬硬的东西顶在了自己的头上,头皮上传来一阵熟悉的刺痛。
他抬起头,眼睛紧贴闪著锋芒的弩箭头。
视线向上,不出意外地在持弩者的胸口上看见了那个標誌是长羊角的人头上交叠一把剑和一把枪的金属徽章。
赖特嘆一口气。
猎魔人。
这帮贱人,
又来了。
弩机开始颤抖,
赖特要开始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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