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章 第三位  DND:让血族再次伟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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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伯顿足足等了一分钟,才长吁了一口气。

他刚准备回过身,透过后面岩石的一个狭窄洞口去通知父母继续逃亡,忽然,脑海之中毫无徵兆地炸响了一道声音:

“未知的旅人,暴君邀请你进入【友谊之邸】。是/否”

哈利伯顿神经骤然紧绷,棕灰色的眸子急速环顾四周,因情绪激动,他那如红椒一般的鼻子显得更加红润。

他沉声厉喝,压低声音:“谁?!你是谁?”

没有任何回应。

死一般的寂静。

难道是蕈人王?

他们的王能用孢子云进行心灵沟通……但这感觉又不太一样……

那道神秘声音並未理会他的质问,只是再次在他脑海中冰冷地重复:

“未知的旅人,暴君邀请你进入【友谊之邸】。是/否”

暴君?

友谊之邸?

这名字……透著诡异。

但……这会不会是转机?

他和父母已经逃亡了三天三夜,几乎没合过眼,食物马上就要耗尽。

他自己是职业超凡者,体质远超常人,独自逃生或许还有希望,但他绝不能拋下年迈的父母——他们只是普通的地底侏儒。

再说,他並不是侏儒,而是被世人唾弃的……因此,这份在幽暗地域中显得尤为珍贵的亲情,是他心灵唯一的支柱。

更何况,他只是一个三级【吟游诗人】,战斗力有限……

如果这个“暴君”真能提供庇护……

“是!我接受邀请!”

话刚说完,眼前的世界迅速变得如同沉重的浓墨漆黑一片,一瞬间又焕然一新。

……

……

哈利伯顿才感觉脚下踩踏实,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他竟然发现自己坐在一张冰冷长桌旁的椅子上。

而在长桌对面,三个身形朦朧的人影坐在那里。

其中一个戴著银质假面,姿態优雅从容;

另一位明显是位女士,脸上覆著黑纱,只露出一双神秘莫测的眼睛。

长桌尽头的正中央,则是由巨大白骨筑成的王座,其上端坐著一个男人。

他戴著一副无面面具,身体微微前倾,右手食指持续地、带有节奏地叩击著桌面,散发出强烈的压迫感。

哈利伯顿瞬间就明白了——这就是“暴君”,那个將他召唤进这神秘空间【友谊之邸】的男人。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向后移去,只见暴君身后矗立著八九尊巨大的石像。

每一尊都足有十几米高,直插入漆黑的天穹,雕刻得栩栩如生。

圣武士、法师……各种职业者的形象环绕在四周。

而在那些巨大石像的背后,仿佛就是这神秘空间的边界,无数火焰组成的流光如同咆哮的河流般奔腾不息。

“这……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这些人又是何方神圣?”哈利伯顿心底惊疑不定。

与此同时,林恩三人其实也吃了一惊。

怎么召唤了一个身材如姚明的傢伙?

唐尼和克蕾雅都默不作声,只是安静地等待著林恩先开口。

林恩同样沉默地注视著眼前的地精,五秒后,他通过【鑑定】技能捕捉到了对方的信息:

姓名:哈利伯顿

种族:地精、大地精

等级: lv3

职业:吟游诗人

体质: 15 / 20

力量: 14 / 20

敏捷: 12 / 20

精神: 15 / 20

魅力: 12 / 20

重要特性:

1,黑暗视觉

2,警觉

3,精类血统:对抗魅惑类法术时具有优势。

4,通行:战斗中,你与你协助的生物步行速度均增加5%,持续6秒。

好感度: 6(冷淡)

……

……

不错,眼前这个背著手鼓、衣著单薄、身材壮硕、露出一身红色腱子肉的生物,正是一名地精,而且是高阶的大地精。

这个世界的地精种族,也就是哥布林,和某些漫画或动画里描绘的截然不同。

在那些故事里,地精往往被塑造成智力低下、极其低劣的种族——无法沟通、性情残忍、掠夺成性,甚至会与其他种族的雌性交配繁衍后代,活像一群四处流窜的老鼠。

但事实並非如此。

地精其实算得上半个智慧种族,並且內部有著清晰的阶层结构。

他们习惯生活在洞穴中,但洞穴內部也会建造起各种防御工事和居所。

智力地下、身体孱弱的地精会成为苦工,他们通常不被视为智慧族群。

那些身材较为健壮的个体,经过训练后能成为地精弓箭手或地精刀手。

具备驯兽天赋的,则会与地精们最常驯养的猛兽——巨型狼【座狼】结为伙伴,成为驯兽师。

这几类地精都能使用相当流畅的通用语交流,不过性格依旧偏向野蛮,喜食人肉——或者说,一切能找到的可食用之物。

而更高阶的地精则分为三种:

一些天生能沟通空气中的魔力元素,成为受族群敬仰的地精祭祀;

毛髮旺盛、体型异常强壮,却偏爱隱匿於阴影中发动偷袭的刺客——熊地精;

最后一种则是同样强壮、天生具备领导能力的“大地精”——也就是眼前这位哈利伯顿所属的阶层。

地精並非没有发展文明的可能,但他们始终固守著野蛮的传统,以实力为尊。

这或许与他们所信仰的神祇——征服之神马格鲁比耶有关。

征服有时候就代表著杀戮、破坏与毁灭。

正因如此,他们普遍被世人视为邪恶种族。

至於某些小说里描写的贵族小姐在野外被地精掳走,並生下一窝小地精的情节——那纯粹是无稽之谈。

因为地精族群中同样存在雌性个体。

而且,他们的外貌颇为特殊,儘管部分属於智慧种族,却完全对主流的审美標准不感兴趣。

这就好比正常人不会对动物的面容產生性趣而去……

某度人例外……

总之,人类、精灵的长相对他们根本不是菜——或者说,吸引力仅限於另一种方式:

字面意义上的“菜”——被端上餐桌,真正烹熟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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