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贡品 从电工开始的火红年代
等老头子头七过后,再回学校。
只是他们不上学,也一样需要学习。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动静。
原来是关德海被派出所放了出来。
好几个村里的小萝卜头们,喊著关德海是小偷的话,气得他破口大骂。
第二天,朱金莲还是没有回来,派出所也没有派人来跟周志民说什么。
反正笔录这事儿,昨天上午已经做完了,並不需要周志民他们跑一趟。
今天是老头子周良顺头七的日子。
具体是不是今天,没人知道。
反正二愣子和牛叔他们他们的家人也是在今天进行祭拜。
黑娃家的情况特殊,大家知道黑娃父母没有买大公鸡或猪肉,大概率是不会祭拜了。
想来也是,黑娃他媳妇捲款跑路了。
家里哪里还有钱?
村口供销社代销点。
周志民领著三小只来拿之前预定的大公鸡。
五斤半的重量,肉票和钱都不够。
现在的猪肉是五毛钱一斤,鸡则是要分情况。
老母鸡很贵,是一块三毛钱一斤,因为它可以下蛋。
大公鸡的肉则是四毛五分钱一斤。
所以二者相差很多。
鸡肉比猪肉便宜,也是因为猪肉有油。
按照五斤半的重量,也就是两块四毛七分五厘钱。
还得补回四毛七分五厘的零头,並且还需要另外给回三斤半的肉票。
支付完毕,周志民还没开口,老三和老四就已经美滋滋地一人一边,提著大公鸡准备往家走去。
她们这会儿的眼里只有对鸡肉的渴望,全然没有对祭拜父亲的悲伤。
小孩子嘛,不懂事,可以理解。
李占广目送周志民他们四兄妹离开,感慨不已。
“要不是周志民,他们这个家,恐怕会更难.....”
旁边还有几个等著上工赚工分的村民,也附和了几句。
“没想到朱金莲她居然偷自家堂弟的钱,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谁能想到呢?
周家厨房,大公鸡下锅,用水煮一遍。
等下就可以带去祭拜了。
大公鸡是已经杀好了才运过来代销点,並不是一只活鸡。
原因也很简单,现在大家都已经割了尾巴。
要是周志民买了活著的大公鸡,再多养几天,岂不是坏事儿?
“大哥,好了吧?”
老五直勾勾地盯著铁锅里的大公鸡,口水直流。
“嗯,好了。”
周志民看了一下,点头道。
隨后老二把大公鸡捞起来,放进一个盘子里,接著再放进竹子编织的香篮里。
“走吧!”
五兄妹一起出门,来到老头子的衣冠冢前,开始祭拜。
在他们身后不远处,还有好几个三四五岁的小孩,口水直流地看著。
他们也是闻著大公鸡的肉香味过来的。
这年头的肉,太珍贵了。
周志民他们居然捨得购买一只五斤重的大公鸡当贡品。
真是孝顺。
但其实真正的是孝顺並不是死后供百样菜,而是生前递一双筷。
呜呜!
老二他们四姐弟嚎啕大哭,周志民没有哭,只是默默地看著,眼里满是悲伤。
他们的父亲已经走了,现在更重要的是活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