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吃肉 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紧实富有弹性,每一口咬下去都能感受到肌肉纤维韧性,但又不会过于坚韧,恰到好处展现出一种扎实口感。
当咀嚼时,会发现它的肉质细腻且多汁,鲜嫩肉汁在口腔中四溢,带来一种满足的滋润感。
与其它肉类相比,麝牛肉口感更为独特。
不像牛肉那般粗糙,也不像鸡肉那般鬆软,有著自己独有风味和质感。
“好吃!!”逢山满足的长嘆一口气,看向目光闪烁期待的纳什,再次伸出筷子,“等什么,开动!”
纳什现在也能熟练使用筷子,同样夹起一块麝牛肉送进嘴里。
两人你一筷我一筷,很快把铁板上的肉片吃完。
美食盛宴结束?
当然不会,逢山切了一大盆麝牛肉,主打一个吃好吃饱吃到胃。
旁边吃肝臟的三小,闻到烤肉味,顿时觉得肝臟不香了。
丟下饭盆,围在逢山身旁摇头晃脑。
可乐使出拿手招数,发出喵喵撒娇声,矜持的用尾巴搔挠逢山。
王子是彻底没脸没皮,知道火炉烫,趴在逢山腿上吐舌头,哈喇子顺著嘴角拉出丝。
小狼崽似乎在学王子,已经暴露出蠢萌趋势。
逢山只能拿来饭盆,把煎熟的麝牛肉分给它们。
给动物们分完煎肉,逢山想起还有个好东西没拿出出来,连忙起身钻进工棚。
等从工棚出来,盆子里多了一些粉白色肉片,说是肉但没有肉质的纹理。
“小纳,舌头你能吃吗?”在烤之前,逢山还是尊重的询问一下纳什的饮食习惯,要是有忌讳什么,就先冰冻起来,找时间一个人吃。
纳什咧嘴露出一嘴大白牙,似笑非笑。
“khilla,印第安人什么都敢吃,包括人!“
“吃人?”逢山端著牛舌头愣住,这种饮食习惯有些超出意料,好奇的看向纳什,“人好吃吗?”
!!!
纳什无语,自己只不过开个玩笑,khilla当真了,连忙解释。
“歷史上,印第安人中某些部落確实存在吃人的行为,不过那些已经是歷史,现在印第安人更爱吃肯德基、麦当劳。”
“算了,不要提垃圾食物,还是尝尝麝牛舌头的味道,腥味我已经提前处理过。”
逢山耸耸肩,將麝牛舌切片放在铁板上炙烤。
说实话,不加调料,只撒盐。
用铁板烤出来的麝牛舌真是鲜嫩,虽然很薄一片,外皮微微焦脆,嚼起来也有鲜嫩多汁的口感。
一场来自原始的饕餮盛宴一直持续到黑夜降临。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全都吃的肚皮滚圆,心满意足。
白狼群天没黑就离开营地,它们还有一项工作,那就是巡视皇冠领,防止那些不请自来的掠食动物,偷偷潜入皇冠领狩猎动物,
煤油灯昏黄光线中。
逢山躺在摇椅里看著书,壁炉上的茶壶咕嚕咕嚕冒著热气。
三小各自在车里找了舒適的地方臥下,慵懒的舔著嘴巴,回味刚刚的美味。
纳什光明正大的前往冰川河滩,守护部落火种。
整个苔原仿佛都沉浸在这寧静氛围中,只有寒风依旧呼啸,极光依旧舞动,
见证这片土地在喧囂与寂静之间的交替。